年產100萬臺(套)地鐵、隧道專用機電設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征求意見稿)
建設單位:修武縣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
評價單位:焦作市環境科學研究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十一月
前 言
1 項目由來
修武縣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生產地源熱泵、暖通閥門、風機、人防防化設備等設備的企業,目前均已通過環保部門驗收。近年來地鐵、隧道等道路交通用的機電設備市場需求增大,為了擴大生產,修武縣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擬投資2000萬元在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購置焦作金益汽車部件有限公司現有生產車間,詳見附件)建設年產100萬臺(套)地鐵、隧道專用機電設備項目。
2 環評工作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82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保部令第44號)以及“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部分內容的決定(生態環境部令1號)”等相關規定,項目屬于“二十三、通用設備制造業”中的“69、通用設備制造及維修”,本項目含噴漆工藝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釋劑)為16.03t,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受修武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委托,按照導則、規范要求及評價工作需要,在依程序開展現場調查、資料收集和現狀監測等環評工作的基礎上,焦作市環境科學研究有限公司編制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以下是環評過程回顧:
(1)2019年10月10日,接受建設單位委托,項目啟動。
(2)確定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類型,同時結合項目技術文件和相關資料進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并開展初步的環境現狀調查。
(3)進行環境影響識別和評價因子的篩選,明確項目評價重點和環境保護目標,并確定工作等級、評價范圍和評價標準,制定工作方案。
(4)進行環境現狀調查監測與評價,并結合工程分析內容,對各環境要素環境影響進行預測、評價和分析。
(5)提出環境保護措施,并進行技術經濟可行性論證分析。
(6)給出污染物排放清單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3 項目特點
(1)本項目屬于專用設備制造業,產品以鋼板、鋁板等外購原材料經加工制備而成,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產業政策、《深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環文〔2015〕33號)及《焦作市環境保護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管理工作的意見》(焦環!2015〕23號)等規定。
(2)工程污染因素包括廢氣、廢水、固廢和噪聲,以廢氣污染為主,對環境具有一定的影響,產生固廢涉及危險廢物,應嚴格實現安全處置。此外,項目生產過程涉及油漆、稀釋劑、甲烷等物質,具有一定的環境風險,應做好風險防范和事故應急措施,降低事故發生率。
4 產業政策相符性
項目產品、工藝及生產規模均未被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9年修正)規定的限制類和淘汰類,屬于允許建設項目。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已給予備案,項目代碼為2019-410821-35-03-027293。同時,項目建設滿足《深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環文〔2015〕33號)、《河南省2017年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焦作市環境保護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管理工作的意見》(焦環!2015〕23號)和《河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關于做好產業集聚區入區項目差別化環境準入工作的通知 》(豫環辦[2018]101號)的相關規定。
5 區域規劃相符性
項目廠址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屬于裝備制造產業區,項目不屬于集聚區環境準入中的禁止類項目,且集聚區管委會已經出具證明同意該項目的入駐;項目不在修武縣飲用水水源地及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保護區范圍內。
6主要關注的環境問題
結合項目特征和周圍環境特點,在環評工作及項目建設過程中,需關注的環境問題主要為:
(1)項目廢氣涉及顆粒物、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等污染因子,應加強廢氣的收集和治理,確保廢氣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項目生活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廢水,應加強廢水的收集、利用和治理,確保水污染物達標排放。
(3)項目生產會產生一般固廢和危險固廢,企業需加強固廢轉運過程的管理,采取合適的固廢處置措施,避免固廢發生亂堆亂放、下滲等現象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4)項目涉及油漆、稀釋劑、甲烷等易燃物質,應做好環境風險防護措施,并嚴格管理,減少風險事故發生的概率。
此外,項目需加強廢水、噪聲等污染物的治理措施,減輕對區域環境的影響。
7、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結論
(1)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規定。
(2)項目位于修武縣產業集聚區,不屬于集聚區環境準入中的禁止類項目,集聚區管委會已經出具證明同意該項目的入駐。
(3)項目不在修武縣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及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保護區范圍內。
(4)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a、廢氣
工程有組織廢氣主要為切割下料廢氣、打磨廢氣、焊接廢氣、噴漆及烘干廢氣。其中,切割下料廢氣、打磨廢氣和、焊機廢氣經過袋式除塵器處理后外排,顆粒物的排放情況均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及《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相關要求。噴漆、烘干廢氣主要污染因子包括顆粒物、二甲苯及非甲烷總烴等;噴漆廢氣與烘干廢氣一并引入“干式漆霧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處理后外排,經治理后,顆粒物的排放情況均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及《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相關要求,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情況均能夠滿足《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表1表面涂裝業的排放要求。
工程無組織廢氣主要為生產過程未收集到的廢氣,主要為噴漆、烘干過程散逸出的二甲苯、非甲烷總烴。評價要求合理設置集氣裝置的安裝位置,合理設計風量,加強集氣設備的集氣效率。
經預測,工程廢氣污染物下風向最大地面濃度貢獻值均較;無組織排放的廢氣對廠界的濃度貢獻值均能滿足《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中的相關要求。,項目廢氣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綜上所述,項目建設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可接受。
b、廢水
工程廢水主要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廢水排入集聚區污水管網,外排水COD、SS、 NH3-N排放濃度均可以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9-1996)表2二級標準及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收水要求,外排廢水通過工業園區污水管網排到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入南排河,最終匯入大沙河。
c、固廢
工程邊角料、除塵器收集顆粒物經收集后售予廢品回收站綜合利用;廢潤滑油、廢切削液、廢濾料均為危險廢物,要求分別采用密閉容器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安全處置。采取措施后,項目固廢均能做到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d、噪聲
工程噪聲主要來源于數控車床、切割機、焊接機等機械設備和風機、泵類等空氣動力性設備,主要采取室內布置、減振基礎、消聲、隔聲等降噪措施。采取措施后,再經距離衰減,經預測, 廠界噪聲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評價認為,工程建成后其噪聲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可以接受。
綜上所述,項目采取工程設計及評價要求的治理措施后,廢氣、廢水、固廢、噪聲等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或綜合利用。影響預測結果表明,對區域環境影響不大,區域環境仍可保持現有功能水平。
(5)公眾參與調查結果表明,公眾均不反對該項目建設。
(6)項目區域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質量較好;影響預測結果表明,工程完成后各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對區域環境影響不大,區域環境仍可保持現有功能水平;區域基礎設施較為齊全。從環保角度而言,評價認為,項目廠址可行。
(7)項目產品競爭力強,市場效益好。從環境、經濟、社會效益綜合分析,本項目建設可行。
(8)綜上所述,在認真落實本評價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并充分考慮評價建議的基礎上,從環保角度而言,該項目建設可行。
第一章 總論
1.1 編制依據
1.1.1 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12月29日實施)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
(6)《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
(7)《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82號)
(8)《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國發〔2005〕39號)
(9)《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國發〔1996〕31號)
(10)《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44號)
(11)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部分內容的決定(生態環境部令1號)
(12)《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修正)
(13)《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國家環保部環發〔2012〕77號)
(14)《關于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發〔2012〕98號)
(15)《河南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2017年5月1日修訂)
(16)《深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環文〔2015〕33號)
(17)《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18)《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8〕14號);
(19)《2016年國家先進污染防治技術目錄(VOCs 防治領域)》;
(20)《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保部公告2013年第31號);
(21)《焦作市環境保護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管理工作的意見》(焦環!2015〕23號)
(22)焦作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
(23)《河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關于做好產業集聚區入區項目差別化環境準入工作的通知 》(豫環辦[2018]101號)的相關要求
1.1.2 技術規范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總綱》(HJ2.1-2016)
(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
(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面水環境》(HJ2.3-2018)
(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2.4-2009)
(5)《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
(6)《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
(7)《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13201-91)
(8)《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3839-83)
(9)《常用危險化學品貯存通則》(GB15603-1995)
(10)《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
(11)《建設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2017年第43號)
(12)《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34330-2017)
(13)《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境保護部令 第39號)
1.1.3 其他相關文件
(1)修武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年產100萬臺(套)地鐵、隧道專用機電設備項目備案證明。
(2)修武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年產100萬臺(套)地鐵、隧道專用機電設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委托書。
(3)修武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年產100萬臺(套)地鐵、隧道專用機電設備項目入駐證明。
1.2 評價對象及工程性質
評價對象為修武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年產100萬臺(套)地鐵、隧道專用機電設備項目,項目建設性質為擴建。
1.3評價目的及評價思路
1.3.1 評價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根據工程特點,通過對區域自然、社會環境和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監測與評價,就項目建設帶來的各種環境影響做出定量和定性的預測分析,并從環保角度論證工程及廠址的可行性,為當地政府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1.3.2 評價思路
針對工程及所在區域環境特點,評價以廢氣污染和廢水、固廢控制分析為主,重點做好工程分析、環境影響預測、污染防治措施論證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工程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具體評價思路如下:
(1)通過現場調查及資料收集,查清評價區域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和聲等環境質量要素的現狀,在此基礎上對區域環境質量現狀進行評價,分析該區域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等。
(2)依據工程分析,確定工程的主要環境影響要素;結合企業生產數據、物料性質和同類行業類比確定本次工程產污源強,根據工程設計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進行達標分析。
(3)在區域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的基礎上,根據工程分析結果,預測及分析工程完成后排放的污染物對區域大氣、地下水、聲環境的影響程度和范圍。
(4)分析項目存在的環境風險,進行環境風險評價。進行風險識別,確定評價級別及范圍,進行最大可信事故后果預測,提出風險防范措施。
(5)論證工程設計中采取的環保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重點是廢氣治理和固廢處置等措施,并提出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建議指標。
(6)分析工程廠址環境的可行性,從環保角度對工程建設的環境可行性作出明確結論。
(7)根據項目情況,提出合理的環境管理要求及環境監測計劃,給出污染物排放清單。
1.4 項目周邊環境特點
工程廠址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廠址北側隔工業路為農田,東側為河南明鑫汽車部件有限公司,南側為金程汽車配件廠,西側為九環汽車配件廠,距工程廠址最近的環境敏感點為廠址東南側330m處的郇封村。項目為收購焦作金益汽車配部件有限公司用地及廠房,不新增占地。
工程廠址所在區域具有以下特點:
①項目廠址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廠址周圍無自然保護區、文物古跡等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
②項目距南水北調總干渠13km,項目距離最近的修武縣郇封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約500m,不在飲用水源地保護范圍內。
③擬建區域為SO2控制區,項目運營過程中采用電為能源,不產生SO2,不增加區域SO2總量。
④、項目位于修武產業集聚區規劃的高新技術產業區內,占地為工業用地,本項目不屬于集聚區禁止及限制類項目,且根據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出具的入駐證明(詳見附件),同意本項目入駐。
此外,工程廠址區域周圍無其他特殊環境敏感保護目標。
項目周邊環境情示意圖見附圖1-1。
附圖1-1周邊環境示意圖
1.5 評價因子識別與篩選
1.5.1 評價因子識別
根據工程特點及現場勘查情況,同時考慮區域環境特點,可以得出:工程在施工期對周圍自然環境、生態環境的影響是輕微、短暫和局部的;營運期產生的廢氣、廢水、固廢、噪聲對周圍環境將造成一定的不利影響。
環境影響因素識別詳見表1-1。
表1-1 環境影響因素識別表
項目 | 建設期 | 營運期 | |||||||
施工 | 運輸 | 廢水 | 廢氣 | 固廢 | 噪聲 | 運輸 | 效益 | ||
自然 環境 |
大氣 | -1SP | -1SP | -2LP | -1LP | -1SP | |||
地表水 | -1SP | -1LP | -1SP | ||||||
地下水 | -1LP | -1SP | -1SP | ||||||
聲環境 | -1SP | -1SP | -1LP | -1LP | |||||
生態 環境 |
植被 | -1SP | -1LP | -1SP | |||||
土壤 | -1SP | -1LP | -1SP | -1SP | |||||
水土流失 | -1SP |
1.5.2 評價因子篩選
按照環評技術有關要求及工程各類特征污染物情況,根據各因子對環境造成的影響程度,篩選出本次評價因子。
評價因子篩選詳見表1-2。
表1-2 評價因子篩選表
環境要素 | 現狀評價因子 | 影響評價因子 | 總量控制因子 |
環境空氣 | PM10、PM2.5、SO2、NO2、CO、O3、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PM10、非甲烷總烴、二甲苯(VOCs) | PM10、非甲烷總烴、二甲苯(VOCs) |
地表水 | pH、COD、NH3-N | COD、NH3-N | COD、NH3-N |
地下水 | pH、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揮發性酚類、氰化物、砷、汞、鉻(六價)、總硬度、鉛、氟、鎘、鐵、錳、溶解性總固體、高錳酸鹽指數、硫酸鹽、氯化物、總大腸菌群、細菌總數 | 高錳酸鹽指數、氨氮 | / |
噪 聲 | 廠界噪聲(等效連續A聲級) | 廠界噪聲(等效連續A聲級) | / |
1.6.1 環境空氣
工程有組織污染源下料、焊接、打磨及噴漆烘干;無組織排放源下料車間、鉚焊車間及噴涂車間未收集到的廢氣。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中有關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的原則,小時最大濃度占標率為7.93%,在1%≤Pmax<10%之間,因此評價等級確定為二級。
環境空氣評價等級確定詳見表1-3。
表1-3 環境空氣評價等級確定一覽表
項目 | 污染物 | 最大濃度占標率Pmax(%) | D10% | 比較結果 | 級別 | |
有組織廢氣 | 下料 | 顆粒物 | 1.04 | / | 1%<Pmax<10% | 二級 |
焊接 | 顆粒物 | 0.36 | / | |||
打磨 | 顆粒物 | 2.11 | / | |||
噴漆及烘干 | 顆粒物 | 7.93 | / | |||
非甲烷總烴 | 2.78 | / | ||||
二甲苯 | 1.19 | / | ||||
無組織 | 顆粒物 | 3.14 | / | |||
非甲烷總烴 | 4.49 | / | ||||
二甲苯 | 1.78 | / |
1.6.2 地表水
工程外排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其水質簡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至集聚區污水管網,排至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達標排放。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2.3-2018)中有關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原則,本次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確定為三級B。地表水環境評價工作等級詳見表1-4。
表 1-4 地表水環境評價等級劃分表
項 目 | 指 標 |
排放方式 | 間接排放 |
評價等級 | 三級B |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該項目屬于K通用、專用設備制造及維修(72),屬于III類建設項目,項目建設場地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為較敏感。依據導則中分級判定規定,本次地下水評價等級確定為一級。
地下水環境評價等級確定詳見表1-5。
表1-5 地下水環境評價等級劃分表
分 類 | 本項目情況 | 分級 |
項目類別 | 項目屬于K通用、專用設備制造及維修(72),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 III類 |
建設項目場地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 | 項目距南水北調總干渠13km,項目距離最近的修武縣郇封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約500m,不在飲用水源地保護范圍內 | 不敏感 |
評價等級 | 三級 |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2.4-2009)中有關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原則,本次聲環境評價工作等級確定為三級。
評價分級依據見表1-6。
表1-6 聲環境評價級別劃分依據
判斷依據 | 評價級別 | ||
項目所處的聲環境功能區 | 噪聲增量 | 受影響人口數量 | 三級 |
3類區/4a類 | <3dB(A) | 較少 |
工程涉及風險物質為醇酸漆、稀釋劑、風險源主要為存漆間及危廢倉庫。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工程不構成重大危險源。根據《建設項 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的要求,環境風險評價工作等級確定為二級。
環境風險評價分級判定詳見表1-7。
表1-7 環境風險評價級別判定表
風險源 | 風險物質 | 危險源級別 | 毒性、危 險性 |
可燃、易燃 危險性質 |
爆炸 危險性 |
判定 級別 |
存漆間 | 醇酸漆 | 非重大危險源 | / | 可燃 | / | 二級 |
稀釋劑 | / | 易燃 | / | |||
危廢倉庫 | 廢潤滑油 | 非重大危險源 | / | 可燃 | / | |
廢液壓油 | / | 可燃 | / | |||
項目所在地不屬于環境敏感區 |
1.7.1 評價范圍
根據項目評價等級、項目污染物控制及保護范圍,結合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特征,確定各單項環境要素評價范圍,詳見表1-8。
表1-8 項目評價范圍一覽表
環 境 要 素 | 評 價 范 圍 |
空氣環境 | 以廠址為中心,直徑5 km的區域,總評價范圍19.6km2 |
地表水環境 | 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入修武大沙河斷面,河段長度約4km |
地下水環境 | 以廠址為中心6km2的范圍 |
聲環境 | 四周廠界外1m處及廠界外200m范圍 |
環境風險 | 以風險源為中心,3km范圍 |
環境保護目標情況詳見表1-9,項目評價范圍內保護目標分布圖見圖1-3。
表1-9 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
類別 | 保護目標 | 與廠區相對 | 保護級別 | |||
名稱 | 性質 | 基本 情況 |
方位 | 距離 (m) |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 (GB3095-2012)二級 |
|
環境 空氣 |
郇封村 | 鄉村居民區 | 850人 | SE | 1000 | |
地 表 水 |
大沙河 | 地表水 | - | S | 5900 |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 |
聲環境 | 廠界 | - | - | - | 1 | 《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 |
特殊保 護目標 |
南水北調 | 飲用水水源地 | - | NW | 13km |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Ⅱ類 |
修武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 飲用水水源地 | - | NW | 8km | 《地下水質量標準》 (GB/T14848-2017)Ⅲ類 |
|
郇封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 飲用水水源地 | - | E | 460m | 《地下水質量標準》 (GB/T14848-2017)Ⅲ類 |
1.8評價執行標準
環境質量評價執行標準具體內容詳見表1-10。
表1-10 環境質量標準表
標準名稱及級(類)別 | 因 子 | 標 準 值 | ||
單位 | 數值 | |||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 | PM10 | 24小時平均 | μg/m3 | 150 |
年平均 | 70 | |||
PM2.5 | 24小時平均 | μg/m3 | 75 | |
年平均 | 35 | |||
SO2 | 1小時平均 | μg/m3 | 500 | |
24小時平均 | 150 | |||
年平均 | 60 | |||
NO2 | 1小時平均 | μg/m3 | 200 | |
24小時平均 | 80 | |||
年平均 | 40 | |||
CO | 1小時平均 | mg/m3 | 10.0 | |
24小時平均 | 4.0 | |||
O3 | 1小時平均 | μg/m3 | 200 | |
8小時平均 | 160 | |||
參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 | 非甲烷總烴 | 短期平均值 | mg/m3 | 2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TJ2.2-2018) 附錄D | 二甲苯 | 1小時平均 | μg/m3 | 200 |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 | PH | - | 無量綱 | 6-9 |
COD | ≤ | mg/L | 30 | |
NH3-N | ≤ | mg/L | 1.5 | |
《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 | pH | / | 無量綱 | 6.5-8.5 |
氯化物 | ≤ | mg/L | 250 | |
耗氧量(CODMn法) | ≤ | mg/L | 3 | |
硫酸鹽 | ≤ | mg/L | 250 | |
氨氮 | ≤ | mg/L | 0.5 | |
硝酸鹽 | ≤ | mg/L | 20 | |
亞硝酸鹽(以N計) | ≤ | mg/L | 1.0 | |
總大腸菌群 | ≤ | mg/L | 3.0 | |
細菌總數 | ≤ | mg/L | 100 | |
溶解性總固體 | ≤ | mg/L | 1000 | |
總硬度 | ≤ | mg/L | 450 | |
《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 | Leq | 晝間 | dB(A) | 65 |
夜間 | dB(A) | 55 |
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詳見表1-11。
表1-11 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表
污染物 | 標準名稱及級(類)別 | 污染因子 | 標準限值 | ||
單位 | 數值 | ||||
廢氣 | 《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 | 顆粒物 | 排放濃度 | mg/m3 | 120 |
排放速率 (15m排氣筒) |
kg/h | 3.5 | |||
《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焦政辦(2014)17號 | 顆粒物 | 排放濃度 | mg/m3 | 10 | |
注:項目相關有組織污染源顆粒物排放標準執行限制為10 mg/m3、3.5kg/h | |||||
《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 (表面涂裝業) |
非甲烷總烴 | 排放濃度 | mg/m3 | 60 | |
去除效率 | % | 70 | |||
企業邊界濃度限值 | mg/m3 | 2.0 | |||
甲苯與二甲苯合計 | 排放濃度 | mg/m3 | 20 | ||
二甲苯 | 企業邊界濃度限值 | mg/m3 | 0.2 | ||
《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1604-2018)小型 | 油煙 |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 mg/m3 | 1.5 | |
去除效率 | - | ≥90% | |||
廢水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二級 | COD | mg/L | 150 | |
SS | mg/L | 150 | |||
NH3-N | mg/L | 25 | |||
動植物油 | mg/L | 15 | |||
噪聲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 | Leq | 晝間 | dB(A) | 65 |
夜間 | dB(A) | 55 | |||
固廢 |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2013年修訂) | ||||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2013年修訂)》 |
1.8.3 方法標準
(1)《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
(2)《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
(3)《環境監測技術規范》;
(4)《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13201-91);
(5)《制定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原則與方法》(GB/T3839-83)。
1.9 專題設置及工作程序
1.9.1 評價工作專題設置和重點
1.9.1.1專題設置
(1)前言
(2)總論;
(3)區域環境概況及污染源調查;
(4)工程分析;
(5)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
(6)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7)環境風險評價;
(8)污染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9)產業政策及廠址可行性分析;
(10)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
(11)環境管理及監控計劃;
(12)評價結論與建議。
1.9.1.2 評價重點
根據工程及環境特點,確定本次評價的評價重點:
(1)工程分析;
(2)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
(3)污染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1.9.2 評價工作程序
環境影響評價的主要工作過程分為三個階段,具體流程見下圖。
圖1-4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流程圖
第二章 區域環境概況及污染源調查
2.1 自然環境概況
2.1.1 地理位置
修武縣位于焦作市東部,西與焦作市區相依,東、東北同獲嘉縣、輝縣接壤,北、西北同山西省陵川縣、晉城市搭界,南與武陟縣為鄰?h境地理坐標為東經113°08′17″~113°32′03″,北緯35°07′39″~35°28′32″之間?h城東西寬36.25km,南北長40km,面積678km2?h城位于城關鎮,城區面積8.2km2。
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南區位于修武縣南小營村北。項目位于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裝備制造產業區內,距離項目最近的環境敏感點為東南側330m處的郇封村。
項目具體地理位置詳見附圖一。
2.1.2地形地貌
修武縣地貌由山地和平原兩大基本單元構成。北部是山地,屬太行山的組成部分,走向東北、西南,地貌復雜,地勢起伏較大,自北向南由高、中山逐步過渡到低山、丘陵、山前傾斜平原及沖積平原。山丘地由于受強烈侵蝕切割,地形破碎,多具深溝峽谷,懸崖峭壁,延綿起伏和土薄石厚的特點,為構造侵蝕地貌。南部是沖積平原,其由太行山前洪積平原和河流沖積平原形成。兩平原的交接地方形成一長條行的交接洼地,地面開闊而肥沃,農業地貌條件較好,是可耕地的集中地區。
修武縣地質構造基礎為燕山運動。在燕山運動時期,北部上升成為高山;南部沉降,接受堆積,成為平原。山地在接受沿走向的斷裂抬升的影響過程中,造成從南向北階梯高起地形。從東北往西北依次是斗水峽谷、紙坊溝峽谷、黃龍洞峽谷和青龍洞峽谷。在雨季時,東西向的沖溝雨水分別匯入南北向的河谷。
北部為太行山脈,山地走向由東北向西南,面積384.9平方公里,海拔高度大都在1000-1200米之間,相對高度在300-800米之間。其中茱萸峰為縣境內最高峰,海拔高度1308米?h城南部為沖積平原,地勢平緩,面積337.1平方公里,海拔高度在85-140米之間。
項目位于修武縣南部,屬黃河中下游平原的一部分,地貌單一,地形較為平坦地層層位及厚度變化較大,土質良好,較利于項目的建設。
2.1.3 地質條件
修武縣出露的地層,在南部是新生代第四紀的松散土層,北部是古生代的沉積巖層,以石灰巖為主。出露地層以元古代和古生代為主,以新生代為次。
1)元古代
震旦紀:由紫紅色石英砂巖和砂質灰巖兩部分組成。主要出露地點:紙坊溝、上桑灣村北、二棚寨一帶,厚度在100-140米之間,距今約10億年。
2)古生代
寒武紀:此層在縣境深山區,形成高山峻嶺,總厚度在500米左右,距今約6億年。
奧陶紀:在縣境內出露較為廣泛。主要分布在高山區的頂部,低山區的山部、山腰,主要巖性是石灰巖及白云質灰巖。巖層厚度在300-500米之間,距今約5億年。
石炭紀:多分布在低山丘陵區,巖性有灰巖、頁巖、砂質頁巖、石煤層、鋁質頁巖、山系式黃鐵礦等,厚度100米左右,距今約3.5億年。
中石炭紀:由粗砂巖、頁巖、砂頁巖、黏土、燧石灰巖、炭頁巖煤系、山西式鐵礦、黏土礦、黃鐵礦等組成,厚度在10-40米之間。
上石巖紀:由砂巖、頁巖、石灰巖、矽藻巖煤層組成。
二疊紀:為灰色砂巖、砂質頁巖及煤層互疊組成。
2.1.4 水文特征
2.1.4.1 地表水
修武縣轄區內河流屬海河流域衛河水系,主要河流有大沙河及運糧河。大沙河位于縣城北部,發源于山西省陵川縣奪火鎮。該河由西向東,流經博愛縣、焦作市、修武縣至新鄉縣西永康北入衛河,全長115.5公里。在修武縣境內長度36.5公里,流域面積450平方公里,上游河寬15米,下游河寬30米,平均河深3米,是修武縣最主要的一條防洪排澇河道。據大沙河水文站資料,汛期河水流量80立方米/秒,枯水期流量1-2立方米/秒,歷年最大流量126立方米/秒,多年平均徑流量2.3億立方米,年內1-3月上旬河水排泄沿岸地下水,9月中旬至12月河水補給地下水,其余時間,河水與地下水呈互補關系。運糧河:是由大沙河引出的一條人工河道,流經縣轄區長度4.6公里,河寬約3米,深2米左右,現河道淤積嚴重,已失去排灌功能。
項目運營期廢水經廠區內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經工業路污水管網收集后排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最終匯入大沙河。根據地表水水質功能區劃,大沙河為地表水Ⅳ類水體。
修武縣水系示意圖見圖2-1。
圖2-1修武縣水系示意圖
2.1.4.2 地下水
2.1.4.2.1地下水概況
修武縣地下水較為豐富,但時空分布不均勻,北部山區因山高坡陡,土薄石厚,植被稀少,徑流較深,加之斷層裂隙溶洞滲漏快,致使非汛期嚴重缺水,南部平原區因地勢平坦,土層深厚,農業及植被較好,保水力強,同時又有河流貫穿,地下水豐富,利用率也較高,山前側滲及地表水下滲是當地地下水主要補給來源,淺層地下水的流向是西北—東南。
由于近年來地下水無節制開采,地下水位嚴重下降,特別是郇封嶺一帶,形成區域性漏斗,面積達16.4萬畝,最深處達22.11m。
項目廠址地下水流向總體上自西北向東南。地下水含水層分為第四系淺層孔隙水含水層、新第三系深層含水層。淺層含水層地下水位較高,水位埋深9.1~9.7m,受大氣降水和黃河水的側滲補給,水質為苦咸水,礦化度較高。深層含水層發育深度一般不小于300m,水質較差,含氟量高,均不宜作為飲用水源。
2.1.4.2.2地下水的相關的保護要求
a、《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地下水禁采區和限采區范圍的通知》(豫政〔2015〕1號)
一、禁采區范圍
綜合考慮替代水源條件、超采程度、重點基礎設施和重要文物保護等因素,劃定全省地下水禁采區范圍。
(一)深層承壓水禁采區。
1.鄭州市。東界至中州大道—東風東路—東風南路—經開區第八大街,南界至南三環,西界至西三環嵩山南路立交橋—西三環—化工路—西四環—蓮花街—科學大道—北三環—江山路—三全路,北界至三全路,面積200平方公里。
2.開封市。東界至勞動路,南界至鄭汴路,西界至夷山大街,北界至東京大道,面積33平方公里。
3.商丘市。東界至睢陽大道,南界至北海路,西界至天瑞大道,北界至建設路,面積40平方公里。
4.永城市。東界至文化路,南界至沱濱路,西界至芒碭路,北界至歐亞路,面積6平方公里。
(二)重點基礎設施和重要文物周邊禁采區。
1.高速鐵路路基兩側各200米范圍。
2.地鐵(輕軌)控制保護區范圍。
3.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保護范圍。
4.河道堤防和護堤地。
5.水庫大壩管理和保護范圍。
6.重要文物保護區范圍。
二、限采區范圍
綜合考慮替代水源條件、超采程度等因素,劃定全省深層承壓水限采區面積929平方公里。
(一)鄭州市。外邊界:薛店鎮花莊—龍湖鎮小洪溝—馬寨村—二砂村—溝趙—毛莊—森林公園—祭城—二郎廟—孟莊鎮后宋村,內邊界為禁采區邊界,面積562平方公里。
(二)商丘市。外邊界:東界至鄭莊寨—楊大莊,南界至董莊—北店—蘇莊,西界至崔曹莊西—秦小莊,北界至王寨—劉樓;內邊界為禁采區邊界,面積53平方公里。
(三)永城市。外邊界:東界至楊小廟—閆瓦房,南界至侯嶺村—白莊村—劉樓,西界至雙橋村—十八里村,北界至李窯—盧莊—高雙廟;內邊界為禁采區邊界,面積314平方公里。
經與豫政〔2015〕1號文件對照可知,項目不在河南省地下水的禁采區和限采區范圍內。
b、《河南省水利廳關于公布河南省地下水超采區范圍的通知》(豫水政資﹝2014﹞76號)
地下水超采區總體情況:河南省地下水超采區包括淺層地下水超采區、深層承壓水超采區和巖溶水超采區,超采程度分為一般超采區和嚴重超采區。全省劃定超采區總面積44393平方公里,其中:淺層地下水超采區面積14195平方公里,深層承壓水超采區面積27996平方公里,巖溶水超采區面積5471平方公里;淺層地下水超采區與深層承壓水超采區重疊面積3269平方公里。
豫水政資﹝2014﹞76號文中規定焦作市淺層地下水開采區范圍包括修武縣南部、武陟縣中北部、溫縣中部、孟州市中東部、沁陽市南部,面積995平方公里;其中修武縣的郇封鎮、王屯鄉、高村鄉均屬于淺層水一般超采區。
項目所在地為河南省規定的淺層水一般超采區,項目用水由集聚區供水管網提供,廠區不設自備井,項目生產建設過程中不開采地下水,能夠滿足豫水政資﹝2014﹞76號文件要求。
2.1.5 氣候氣象
修武縣屬于暖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因地處太行山南麓,地理狀況形成了兩個氣候區,即:平川氣候區和山區氣候區?偟臍夂蛱卣魇牵合募狙谉岫嘤,冬季干燥寒冷,春季多風沙,秋季氣息涼爽。其主要氣象要素見表2-1。
表2-1 多年氣象參數一覽表
項 目 | 參 數 | 備 注 | |
氣溫 | 年平均 | 14.6℃ | - |
極端最高 | 42.1℃ | - | |
極端最低 | -17.6℃ | - | |
氣壓 降雨 濕度 |
年平均氣壓 | 1002.7hpa | - |
年平均降雨量 | 549mm | - | |
年平均蒸發量 | 163.9mm | - | |
年平均相對濕度 | 66% | - | |
風 | 年平均風速 | 2.3m/s | - |
主導風向 | NE | 頻率10.27% |
2.2.1 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發展規劃(2009-2020)(調整)
(1)規劃范圍
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南區位于修武城區南部,東至茱萸大道、西至鄭焦城際輕軌、南至緯二路、北至長濟高速,規劃面積7.68 km2。項目廠址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武源路西段北側,根據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總體規劃圖,項目選址在其規劃范圍之內。
(2)給排水
①供水
修武縣城區幸福水廠設計供水能力5萬m3/d,供水主干管網30.5km,次干管網9.2km,支管網26km,覆蓋城區近5km2,占建成區面積的90%。城區管網已與集聚區管網進行了并網敷設。產業集聚南區用水由栗園大道、云臺大道接入,經2處給水提升泵站進入產業集聚區南區;產業集聚區西區用水由待王路、人民路、萬方路、光源路接入。產業集聚區西區和南區均由幸福水廠供水。
目前修武產業集聚區南區供水管網已建成。項目南側緊鄰武源路,可實現用水供應。
②污水處理廠
目前,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南區建成并投入生產的企業54家,在生產運行過程中產生大量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通過管網進入到修武縣第一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修武縣第一污水處理廠位于豐收路北側、小紙坊村西南,處理規模為2萬t/d,采用奧貝爾氧化溝處理工藝,主要接納修武縣城區的生活污水,目前處理能力已幾近飽和,因此,南區配套建設污水處理廠(即第二污水處理廠)。根據調查,目前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已建成運營,南區產生的污水可進入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
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位于修武縣豐收路北側、第一污水處理廠西側,設計處理規模為2萬m3/d,主要處理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南區及寧城新區廢水,處理工藝采用“預處理+改良氧化溝+深度處理”工藝,處理出水指標達到《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
③污水管網布局
南區規劃污水管道沿武源路、華芳路、云翔路、緯一路、云臺大道、六合大道、栗園大道敷設管徑DN500-1500。
根據調查,武源路、華芳路、云翔路、緯一路、六合大道、栗園大道污水管網均已建成。項目南側緊鄰武源路,廢水可由廠區總排口向北排入武源路污水管管,從而進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
(3)燃氣規劃
以“西氣東輸”天然氣為氣源,天然氣門站位于集聚區南部,云臺大道與郇塔路交叉口東北角,占地面積0.35hm2。根據調查,目前區域供氣管網已建成,可滿足區域天然氣使用要求。
(4)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準入條件及產業引導
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環境保護準入條件及產業引導詳見表2-2。
表2-2 環境保護準入條件及產業引導一覽表
類別 | 要求 |
產業政策 | 1、修武縣產業集聚區以食品加工業為主導產業,以裝備制造業、紡織業為支撐,逐步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循環經濟、注重發展與產業集聚區配套的商業服務、可研等第三產業,形成二、三產業協調發展的集聚區產業體系。 2、擬入駐園區的建設項目應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淘汰類。 3、禁止化工、印染、造紙、制革等污染物總量負荷高且不符合產業定位的項目入駐。 |
鼓勵項目 | (1)積極引入科技含量高、無高架源污染或無組織排放較輕、無危險固廢產生的高新項目,如:高附加值的農副產品深加工、服裝加工。 (2)鼓勵入駐果蔬加工業、糧食加工業、營養保健品、紡織機械等符合集聚區功能定位的建設項目。 (3)鼓勵建設省級以上(含省級)認定的高新科技類項目。 |
限制項目 | (1)限制發展水資源消耗量大、水污染嚴重的以玉米味原料的食用酒精和工業酒精釀造、燃料乙醇和檸檬酸、賴氨酸等供大于求、出口導向型產品等糧食深加工業。 (2)不符合產業集聚區功能定位的建設項目類型。 |
2.3 其他保護規劃
2.3.1修武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修武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有一處,即修武縣幸福水廠北辛莊地下水井群,位于縣城北五里源鄉的烈杠營村西、南、北,北辛莊村東南,距離縣城1.5公里,建設時間為2007年,服務范圍為修武縣城區全部區域,服務人口6萬人,共建有15眼取水井,各井間距為357-970米,取水井井深為130米,設計取水量5萬噸/日。根據《河南省修武縣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報告》,該水源地劃分一級和二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范圍為:以水源地井群外包線為起點分別向西、北、東、南各延伸50米所圍成的不規則七邊形區域,一級保護區面積2.45km2;二級保護區范圍為:西、北、南邊界以一級保護區邊界為起點向外徑向延伸500米,東邊界以云臺大道西紅線為起點向東延伸500米,東邊界線走向以云臺大道走向為準,二級保護區為一不規則的五邊形區域,二級保護區面積5.18km2。
郇封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有1處,位于郇封鎮郇封村村北,開采地下水,中心地理位置坐標為東經113°28′12.07″,北緯35°11′27.69″。建設時間為2008年,服務范圍為郇封鎮政府所在的郇封村全部區域,服務人口6300人,共建有2眼取水井(一眼備用),井深均為180m,井間距為17m,設計取水量0.07萬噸/日,2012年實際取水量0.05萬噸/日。根據《河南省修武縣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報告》,該水源地劃分一級保護區,范圍為:以兩個水井的連線向四周外延30m所構成的長方形區域。
項目距修武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約8km,距郇封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約460m,均不在其保護區范圍內。
2.3.2 南水北調中線工程
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南起丹江口水庫的陶岔渠首,北至北京市頤和園的團城湖,輸水干渠全長1275公里。南水北調總干渠在鄭州市滎陽李村穿越黃河后,從溫縣趙堡東平灘進入焦作市,途經溫縣的趙堡、南張羌、北冷、武德鎮四鄉(鎮),在沁河徐堡橋東穿越沁河;經博愛金城、焦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蘇家作、陽廟鎮,于聶村穿過大沙河;經中站區朱村、解放區王褚、山陽區恩村、馬村城區及待王、安陽城、演馬、九里山,于修武縣方莊鎮的丁村進入新鄉市輝縣。南水北調工程在焦作市市境內線路總長76.67公里,設計流量245~265m3/s,設計水深7 m,總干渠寬度約70~280 m。
距離項目最近的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總干渠位于修武縣,根據河南省南水北調中線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河南省環境保護廳、河南省水利廳、河南省國土資源廳聯合發布的文件豫調辦【2018】56號,關于印發《南水北調中線一期工程總干渠(河南段)兩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可知,項目距離最近的南水北調渠段為焦作市修武縣HZ050-HZ055樁段,該渠段一級保護區范圍為自總干渠管理范圍邊線(防護欄網)外延50米;二級保護區范圍自一級保護區邊線外延150米。
本項目距南水北調工程總干渠最近距離約為13km,不在南水北調兩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
2.4 區域污染源調查
項目選址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廠址周圍的主要污染源調查內容詳見表2-3。
表2-3 評價區域內主要污染源及其污染物排放情況表(t/a)
企業名稱 | 方位 | 距離(m) | COD | NH3-N | SO2 | NOX | VOCs |
焦作市奧潤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SE | 1320 | 2.2 | 0.3 | 0.2 | 0.52 | - |
河南嗬嗬谷食品有限公司 | SE | 1570 | 3.7 | 0.16 | 0.17 | 0.43 | - |
修武益能達食品飲品有限公司 | SE | 970 | 0.65 | 0.01 | - | - | - |
修武縣伊賽飼料有限公司 | SE | 1170 | 0.5 | 0.07 | 1.97 | 6.77 | - |
焦作市無為農業發展公司 | SE | 1150 | 0.72 | 0.01 | - | - | - |
第三章 工程分析
3.1 本次工程
修武縣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生產地源熱泵、暖通閥門、風機、人防防化設備等設備的企業,目前均已通過環保部門驗收。近年來地鐵、隧道等道路交通用的機電設備市場需求增大,為了擴大生產,修武縣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擬投資2000萬元在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購置焦作金益汽車部件有限公司現有生產車間,詳見附件)建設年產100萬臺(套)地鐵、隧道專用機電設備項目。
3.1.1 項目組成
工程組成情況見表3-1。
表3-1 工程組成情況表
序號 | 類別 | 內容 | ||
1 | 項目名稱 | 年產100萬臺(套)地鐵、隧道專用機電設備項目 | ||
2 | 建設單位 | 修武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 | ||
3 | 建設性質 | 擴建 | ||
4 | 項目投資 | 2000萬元 | ||
5 | 建設地點 | 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 | ||
6 | 占地面積 | 總占地面積21213m2 | ||
7 | 產品規模及方案 | 年產100萬臺(套)地鐵、隧道專用機電設備項目 | ||
8 | 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 | 勞動定員30人;年有效工作日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時 | ||
9 | 主要建設內容 | 主體工程 | 生產車間 | |
輔助工程 | 倉庫、儲存區、辦公區 | |||
公用 工程 |
供水 | 自備井供水 | ||
供電 | 電力由當地供電部門提供 | |||
排水 | 工程外排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集聚區污水管網,經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入南排河,最終匯入大沙河 | |||
環保工程 | 廢氣治理設施:干式漆霧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袋式除塵器,工業吸塵器等; 廢水治理設施:一體化污水處理裝置; 固廢暫存設施:一般固廢倉庫、危廢倉庫; |
工程產品為地鐵、隧道專用機電設備,分主要為風機、閥門、消聲器、風道、風口,總產能為100萬臺(套)/年。工程產品方案及規模詳見表3-2。
表3-2 工程產品方案及生產規模一覽表
產品名稱 | 規格及型號 | 單位 | 年生產規模 |
風機 | 軸流式風機2號-28號 | 套 | 10萬 |
風機 | 離心式風機8號-36號 | 套 | 10萬 |
閥門 | 0.1mx0.1m---6m*6m | 套 | 20萬 |
消聲器 | 0.1mx0.1m---6mx6m | 套 | 10萬 |
風道 | 0.1mx0.1m---6mx6m | 套 | 20萬 |
風口 | 0.1mx0.1m---6mx6m | 套 | 30萬 |
本次工程建設內容主要分為主體工程、輔助工程、環保工程等。其中,主體工程包括生產車間;輔助工程包括倉庫、儲存區、辦公區,其中儲存區位于生產車間南側,辦公區位于生產車間北側;環保工程主要包括廢氣治理設施、廢水治理設施、一般固廢倉庫、危廢倉庫等。
工程主要建設內容詳見表3-3。工程廠區平面布置見附圖三。
表3-3 工程主要建設內容一覽表
類 別 |
建設內容 | 規格 | 功能 | 備注 | |||
數量(座) | 建筑面積(m2) | 結構類型 | |||||
主體 工程 |
生產車間 | 1 | 12000 | 鋼構 | 生產區 | 購置焦作金益汽車部件有限公司現有生產車間 | |
輔助 工程 |
倉儲區 | 1 | 2000 | 鋼構 | 原料儲存 | 位于生產車間內 | |
存漆房 | 1 | 50 | 鋼構 | 漆料儲存 | |||
辦公樓 | 1 | 100 | 鋼構 | 職員辦公 | |||
環保 工程 |
廢氣治理設施 | 干式漆霧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 | 1 | - | - | 噴漆及烘干廢氣處理 | 新建 |
袋式除塵器 | 2 | - | - | 下料、焊接、打磨廢氣處理 | 新建 | ||
廢水治理設施 | 化糞池 | 1 | 2m3 | - | 廢水處理 | 新建 | |
一般固廢倉庫 | 1 | 50m2 | - | 一般固廢暫存 | 新建 | ||
危廢倉庫 | 1 | 20m2 | - | 危廢暫存 |
工程設備主要有切割機、折彎機等。工程生產設備見表3-4。
表3-4 工程生產設備一覽表
設備名稱 | 規格型號 | 數量 |
數控車床 | SK880-1500 | 14臺 |
切割機 | J3G-400 | 3臺 |
數控380 | 2臺 | |
焊接機 | NBC-270 | 10臺 |
NBC-350 | 10臺 | |
裁板機 | 4x2500 | 2臺 |
3x1600 | 1臺 | |
智能自動生產線 | GA30-80 | 14臺 |
包裝機 | 220V | 1臺 |
角磨機 | 110V-160 | 6臺 |
鉚接機 | 4mm-16mm | 6臺 |
手槍鉆 | 4mm-16mm | 30臺 |
檢測平臺 | JCP40-90 | 14套 |
噴漆房 | 4000*6000 | 2套 |
3.1.5 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
工程主要原料包括原輔材料為鋼板、鋁板、鋁型材、醇酸漆及稀釋劑、焊絲、水性防腐漆等,主要能源消耗為水、電等。工程使用漆料包含水性防腐漆及醇酸漆兩種,其中水性漆使用比例達57%,主要用于風機、閥門、消聲器表面噴涂,醇酸漆使用比例為43%,主要用于風道、風口表面噴涂。
工程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情況見表3-5。原料醇酸漆及稀釋劑的主要成分見表3-6,理化性質見表3-7。
表3-6 工程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情況表
項目 | 名稱 | 單位 | 年用量 | 備注 |
原輔材料 |
鋼板 | t/a | 3000 | 汽運,倉儲 |
鋁板 | t/a | 1000 | 汽運,倉儲 | |
鋁型材 | t/a | 1000 | 汽運,倉儲 | |
零部件 | 套 | 1000000 | 汽運,倉儲 | |
焊絲 | t/a | 40 | 汽運,倉儲 | |
醇酸漆 | t/a | 12.02 | 20kg/桶,存漆間儲存 | |
稀釋劑 | t/a | 4.01 | 20kg/桶,存漆間儲存 | |
水性防腐漆 | t/a | 21.21 | 20kg/桶,存漆間儲存 | |
潤滑油 | t/a | 1 | 即買即用,180kg/桶 | |
切削液 | t/a | 1 | 即買即用,5kg/桶 | |
能源動力 | 水 | m3/a | 3360 | 集聚區供水管網 |
電 | 萬kwh/a | 26 | 當地供電部門 |
名稱 | 成分 | 含量(%) |
醇酸漆 | 醇酸樹脂 | 35 |
顏料 | 20 | |
填料 | 20 | |
助劑 | 10 | |
200#溶劑油 | 15 | |
稀釋劑 | 二甲苯 | 30 |
環己酮 | 5 | |
乙酯 | 45 | |
丁酯 | 20 | |
水性防腐漆 | 改性丙烯酸水性樹脂 | 60 |
有機胺中和劑 | 0.5 | |
水性助劑 | 1 | |
碳黑 | 3 | |
防腐顏料 | 15 | |
水性防沉劑 | 1 | |
去離子水 | 19.5 |
序號 | 原料名稱 | 化學性質 |
1 | 醇酸漆 | 由醇酸樹脂:由多元醇、鄰苯二甲酸酐和脂肪酸或油(甘油三脂肪酸酯)縮合聚合而成的油改性聚酯樹脂。黃褐色粘稠液體,閃點23~61℃。遇高溫、明火、氧化劑有引起燃燒危險。 200號溶劑油:外觀為微黃色液體,由140℃-200℃的石油餾分組成,101.325kPa下初餾點≥135℃,干點≤230℃,閃點(閉口杯)≥30℃。具有適當的揮發速度,經常含有一定量的芳烴,對干性油、樹脂的溶解能力強。 |
2 | 稀釋劑 | 為了降低樹脂粘度,改善其工藝性能而加入的與樹脂混溶性良好的液體物質,主要用于油漆調配使用, |
3 | 水性防腐漆 | 由改性丙烯酸水性樹脂、顏料、中和劑、助劑、防沉劑、去離子水等經研磨調配而成的水性涂料。以水為分散介質,不燃不爆,無毒環保,具有良好的防腐蝕能力,附著力佳,耐化學性能優越。適用于環境苛刻、防腐性能要求較高的各種大型鋼結構、機械設備等防銹打底,除與水性漆配套外,還可以為各種溶劑型防腐涂料和其他金屬基層用漆配套使用。 |
(1)給水
項目用水由當地供水部門供給,年用量為450m3/年。
(2)排水
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經廠區雨水暗管排出;項目生活經廠區化糞池處理后排至集聚區污水管網,經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入南排河,最終匯入大沙河。
(3)供電
工程用電由廠區當地供電部門提供。
3.1.7 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
工程定員30人,年有效工作日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八小時。
3.1.8 工程工藝流程簡述
項目產品為專用暖通設備,主要包含有風機、閥門、消聲器、風道、風口等,本工程主要為殼體的生產,零部件為外購,其生產工藝為外購的鋼板、鋁板、鋁型材等經切割下料、成型、焊接、加工、噴漆、組裝、檢驗、成品等。具體生產工藝流程如下所述:
外購的鋼板、鋁板、鋁型材等原料經汽運進場后運至原料區儲存,鋼板經行吊運至切割機進行切割下料處理(根據客戶需求尺寸),切割后的鋼板、鋁板、鋁型材經沖床、裁板機沖壓成型后送至焊接區域進行焊接。焊接后的半成品送至角磨機、鉚接機、手槍鉆等進行打磨、機加工處理,之后送至噴漆烘干間進行噴漆后經人工組裝,即為成品,經檢測合格后包裝入庫。生產工藝及產污環節流程見圖3-3。
3.1.10 工程平衡情況
項目設置1座噴漆房及1座烘干房分別進行噴漆、烘干作業,噴漆使用漆料包括醇酸漆和水性漆兩種,其中水性漆使用比例達57%,主要用于風機、閥門、消聲器表面噴涂,醇酸漆使用比例為43%,主要用于風道、風口表面噴涂。
3.0.10.1 醇酸漆及稀釋劑平衡
(1)醇酸漆及稀釋劑用量
工程設計設置一座噴漆房和一座烘干房,用于產品的表面噴漆。
生產好的風道、風口表面需進行表面涂裝,主要目的是防銹、防腐。根據工程產品技術方案,產品表面噴涂兩層漆料。
工程使用醇酸漆中固份含量為85%。根據《噴漆廢氣廢漆渣的估算及處理措施》的數據,噴涂時,漆料附著率一般在60%~70%,本次評價以70%計。經核算,工程醇酸漆使用量約16.03t/a。工程生產時需對丙烯酸鋼板漆添加25%的稀釋劑,則工程稀釋劑用量為4.01t/a。
工程醇酸漆及稀釋劑用量見表3-9。
表3-9 工程醇酸漆噴涂參數一覽表
產品名稱 | 數量 (套) | 單套噴涂面積(m2) | 噴涂總面積(m2/a) | 噴涂厚度(μm) | 醇酸漆附著率(%) | 醇酸漆密度(g/cm3) | 醇酸漆(含稀釋劑)用量(t/a) |
風道、風口 | 50萬 | 0.22 | 110000 | 底漆40 | 70 | 1.2 | 底漆7.54 (含稀釋劑1.89) |
面漆45 | 70 | 1.2 | 面漆8.49 (含稀釋劑2.12) |
||||
總計:85 | - | - | 總計:16.03 (含稀釋劑4.01) |
根據工程分析,噴漆及烘干過程產生廢氣主要為漆塵及有機廢氣。其中,噴漆過程主要產生漆塵及有機廢氣,烘干過程主要產生有機廢氣。
根據工程使用漆料成分,可知噴漆及烘干過程中,醇酸漆中的溶劑及稀釋劑中的有機成分將全部揮發。因此,噴漆及烘干過程中,有機廢氣的成分主要包括溶劑油揮發份、二甲苯、酮類、酯類等,其中溶劑油揮發份、酮類、酯類均以非甲烷總烴計。
工程醇酸漆及稀釋劑主要成分含量分別見表3-10。
表3-10 工程醇酸漆及稀釋劑主要成分含量一覽表
漆料種類 | 漆料量 | 固體含量 (樹脂、顏料、助劑) |
揮發份 | ||||
非甲烷總烴 (來源于溶劑油、酮類、酯類等) |
二甲苯 | ||||||
t | % | t | % | t | % | t | |
醇酸漆 | 12.02 | 85 | 10.217 | 15 | 1.803 | / | / |
稀釋劑 | 4.01 | / | / | 70 | 2.807 | 30 | 1.203 |
合計 | 16.03 | - | 10.217 | - | 4.61 | - | 1.203 |
工程醇酸漆及稀釋劑平衡情況見圖3-4。
3.1.10.2 水性防腐漆平衡
(1)水性防腐漆用量
工程產品中的風機、閥門、消聲器殼體使用水性防腐漆進行噴涂。根據工程產品技術方案,架體噴涂采用水性防腐漆,僅噴涂一層漆料,漆膜厚度為90µm,工程噴涂面積約1016000m2。
工程使用水性漆中固份含量為80.5%。根據《噴漆廢氣廢漆渣的估算及處理措施》的數據,噴涂時,漆料附著率一般在60%~70%,本次評價以70%計。經核算,工程水性防腐漆使用量約為21.21t/a。
工程水性防腐漆用量見表3-11。
表3-11 工程水性防腐漆噴涂參數一覽表
產品名稱 | 數量 (套) | 單套噴涂面積(m2) | 噴涂總面積(m2/a) | 噴涂厚度(μm) | 油漆附著率(%) | 油漆密度(g/cm3) | 油漆(含稀釋劑)用量(t/a) |
風機、閥門、消聲器 | 50萬 | 0.3 | 150000 | 90 | 70 | 1.1 | 21.21 |
根據工程分析,噴涂廢氣主要產生于噴漆及烘干過程中,其中噴漆過程主要產生漆塵及有機廢氣,烘干過程主要產生有機廢氣。根據工程使用漆料成分,工程使用水性漆中樹脂含量為60%。結合工程噴漆技術要求,本次評價樹脂揮發量按其總量的5%進行計算。因此,水性漆噴漆及烘干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主要為酯類,評價以非甲烷總烴計。此外,水性漆中含有的去離子水,亦將在噴漆及烘干過程中揮發。
工程水性防腐漆主要成分含量分別見表3-12。
表3-12 工程水性防腐漆主要成分含量一覽表
漆料量 | 固體含量 (樹脂、顏料、助劑) |
揮發份 | ||||
非甲烷總烴(來源于樹脂,占其含量的5%) | 水 | |||||
t | % | t | % | t | % | t |
21.21 | 80.5 | 17.074(其中樹脂含量12.726) | 5 | 0.636 | 19.5 | 4.136 |
工程水性防腐漆平衡情況見圖3-5。
表3-28 工程污染物排放情況匯總表 單位:t/a
類別 | 污染因子 | 產生量 | 削減量 | 排放量 | |
廢氣 | 有組織 | 顆粒物(包含煙塵) | 29.744 | 29.078 | 0.666 |
非甲烷總烴 | 4.721 | 4.249 | 0.472 | ||
二甲苯 | 1.083 | 0.975 | 0.108 | ||
無組織 | 顆粒物 | 0.29 | 0.087 | 0.203 | |
非甲烷總烴 | 0.525 | 0 | 0.525 | ||
二甲苯 | 0.12 | 0 | 0.12 | ||
廢水 | COD | 0.09 | 0.045 | 0.045 | |
SS | 0.09 | 0.045 | 0.045 | ||
NH3-N | 0.011 | 0.003 | 0.008 | ||
固廢 | 一般固廢 | 30.81 | 30.81 | 0 | |
危險固廢 | 7.108 | 7.108 | 0 |
工程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非正常排放主要是廢氣治理設施出現故障導致處理系統無法運轉引起的超標排放。
工程廢氣非正常工況主要是生產過程袋式除塵器或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等有機廢氣治理設施出現故障效率下降,導致廢氣超標排放。在采取定期對袋式除塵器振打清灰、更換濾材,并定期檢查維護廢氣處理設施的前提下,廢氣事故排放的可能性較小。同時,廠區內應配備備用風機、UV紫外燈、濾袋等主要處理部件,出現問題時立即更換,減少非正常排放。當環保設施發生故障后,應立即啟動應急停車程序,待故障排除運行正常后再恢復生產。
第四章 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
4.1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
4.1.1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
4.1.1.1評價因子
根據工程污染物排放特點,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評價因子分為基本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其中基本污染物為PM10、PM2.5、SO2、NO2、CO、O3,特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H2S、HCl。
4.1.1.2數據來源
環境空氣現狀基本污染物采用焦作市環境保護局網站內焦作市環境空氣質量發布系統對修武縣2018年的年平均監測數據。特征污染物委托監測單位進行補充監測。
修武縣2018年的年平均監測數據統計及分析見表4-1。
表4-1 修武縣2018年各污染物年平均濃度統計結果一覽表 單位:mg/m3
項目 | PM2.5 | PM10 | SO2 | NO2 | O3 | CO |
平均值 | 0.068 | 0.124 | 0.021 | 0.042 | 0.114 | 1.4 |
質量標準 | 0.035 | 0.070 | 0.060 | 0.040 | 0.16(日最大8小時平均) | 4(24小時平均) |
最大超標倍數 | 0.94 | 0.77 | - | 0.05 | - | - |
根據上表可知,SO2、O3、CO的平均濃度范圍值可以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PM2.5、PM10、NO2不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判定本項目所在區域為不達標區域。
4.1.1.4補充監測
(1) 監測點布設
根據該項目工程特點,結合當地氣象條件、環境敏感點等綜合因素,本次評價共設4個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具體位置詳見表4-2。
表 4-2 環境空氣現狀監測布點一覽表
監測點名列 | 方位 | 距離(m) | 功能 |
陳村 | N | 690 | 鄉村居住區 |
小營村小區 | SW | 530 | 鄉村居住區 |
小營村 | SE | 1240 | 鄉村居住區 |
周流村 | SW | 1690 | 鄉村居住區 |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選取PM2.5、PM10、SO2、NO2、非甲烷總烴、H2S、HCl等七項因子進行現狀監測,同時測定風向、風速等氣象參數。
(3) 監測時間及頻次
PM2.5、PM10、SO2、NO2、非甲烷總烴現狀監測數據采用河南和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6日~12日對《修武縣惠源金屬有限公司年加工2萬噸鋁型材和20萬平方米鋁合金門窗(非雙層雙框門窗)項目》的現狀監測數據,H2S、HCl現狀監測數據采用河南和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7月23日對《河南正基鐵路裝備有限公司年產40萬m2阻燃地板布、80萬根制動膠管等機車配件項目》的現狀監測數據,連續監測7天,并同步觀察風向、風速、氣溫、氣壓等氣象參數。監測內容詳見表4-3。
根據現場勘察,工程廠址與上述區域在地質、地形、氣候以及社會活動諸方面均較為相似,評價認為上述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能夠代表本工程擬建廠區區域環境空氣質量。
表4-3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內容一覽表
序號 | 監測因子 | 取值時間 | 監測頻率 |
1 | PM2.5 | 日平均 | 每天連續采樣20h,連續監測7天 |
2 | PM10 | 日平均 | 每天連續采樣20h,連續監測7天 |
3 | SO2 | 日平均 | 每天連續采樣20h,連續監測7天 |
4 | NO2 | 日平均 | 每天連續采樣20h,連續監測7天 |
5 | 非甲烷總烴 | 小時平均 | 每次采樣時間不少于45分鐘,每天四次,連續監測7天 |
6 | H2S | 小時平均 | 每次采樣時間不少于45分鐘,每天四次,連續監測7天 |
7 | HCl | 小時平均 | 每次采樣時間不少于45分鐘,每天四次,連續監測7天 |
環境空氣中各污染因子監測及分析方法見表4-4。
表4-4 環境空氣監測及分析方法
項目 | 監測儀器 | 分析方法 | 方法來源 |
PM2.5 | 電子天平 | 重量法 | HJ618-2011 |
PM10 | 電子天平 | 重量法 | HJ618-2011 |
SO2 | 可見分光光度計T6新悅型 |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 HJ482-2009 |
NO2 | 可見分光光度計T6新悅型 | 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HJ479-2009 |
非甲烷總烴 | 氣相色譜儀 GC-101 |
氣相色譜法 | 《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H2S | 可見分光光度計T6新悅型 | 亞甲基藍分光光度法(B) | 《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 |
HCl | 離子色譜儀 IC6000 | 離子色譜法 | HJ 549-2016 |
(1)評價標準
評價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標準PM2.5、PM10、SO2、NO2、CO和O3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非甲烷總烴參照河北省《環境空氣質量 非甲烷總烴限值》(DB13/157-2012)“環境空氣中非甲烷總烴濃度限值”要求,H2S、HCl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標準。各污染因子濃度限值見表4-5。
表4-5 大氣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執行標準一覽表
評價因子 | 一小時均值 | 日均值 | 年均值 | 執行標準 |
PM2.5 | - | 75μg/m3 | 35μg/m3 |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表1二級標準 |
PM10 | - | 150μg/m3 | 70μg/m3 | |
SO2 | - | 150μg/m3 | 60μg/m3 | |
NO2 | - | 80μg/m3 | 40μg/m3 | |
CO | - | 4mg/m3 | - | |
O3 | - | 160μg/m3 (日最大8小時平均) |
- | |
非甲烷總烴 | 2.0mg/m3 | - | 河北省《環境空氣質量 非甲烷總烴限值》(DB13/157-2012) | |
H2S | 0.01mg/m3 | -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 | |
HCl | 0.05mg/m3 | - |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結果評價采用單因子污染指數法。單因子污染指數法公式如下:
Pi=Ci/Si
式中,Pi--i污染物的單因子污染指數
Ci--i污染物的實測濃度(mg/m3)
Si--i污染物的評價標準(mg/m3)
(3)監測結果統計及分析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結果統計見表4-6。
表4-6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監測統計結果一覽表 單位:mg/m3
監測點位 | 項目 | 測值范圍 (mg/m3) |
污染指數 范圍 |
超標率(%) | 達標情況 | |
陳村 | PM10 | 日均值 | 0.123~0.134 | 0.82~0.89 | 0 | 達標 |
PM2.5 | 日均值 | 0.05~0.058 | 0.67~0.77 | 0 | 達標 | |
SO2 | 日均值 | 0.019~0.023 | 0.13~0.15 | 0 | 達標 | |
NO2 | 日均值 | 0.029~0.031 | 0.36~0.39 | 0 | 達標 | |
非甲烷總烴 | 一次值 | ≤ 0.92 | / | 0 | 達標 | |
H2S | 一次值 | 0.005~0.009 | 0.5~0.9 | 0 | 達標 | |
HCl | 一次值 | 未檢出 | / | 0 | 達標 | |
小營村 小區 |
PM10 | 日均值 | 0.12~0.136 | 0.8~0.91 | 0 | 達標 |
PM2.5 | 日均值 | 0.049~0.057 | 0.65~0.76 | 0 | 達標 | |
SO2 | 日均值 | 0.019~0.023 | 0.13~0.15 | 0 | 達標 | |
NO2 | 日均值 | 0.027~0.031 | 0.34~0.39 | 0 | 達標 | |
非甲烷總烴 | 一次值 | ≤ 0.86 | / | 0 | 達標 | |
H2S | 一次值 | 0.005~0.009 | 0.5~0.9 | 0 | 達標 | |
HCl | 一次值 | 未檢出 | / | 0 | 達標 | |
小營村 | PM10 | 日均值 | 0.116~0.127 | 0.77~0.85 | 0 | 達標 |
PM2.5 | 日均值 | 0.046~0.054 | 0.61~0.72 | 0 | 達標 | |
SO2 | 日均值 | 0.019~0.025 | 0.13~0.17 | 0 | 達標 | |
NO2 | 日均值 | 0.028~0.03 | 0.35~0.38 | 0 | 達標 | |
非甲烷總烴 | 一次值 | ≤ 0.93 | / | 0 | 達標 | |
周流村 | PM10 | 日均值 | 0.12~0.132 | 0.8~0.88 | 0 | 達標 |
PM2.5 | 日均值 | 0.052~0.06 | 0.69~0.8 | 0 | 達標 | |
SO2 | 日均值 | 0.02~0.026 | 0.13~0.17 | 0 | 達標 | |
NO2 | 日均值 | 0.028~0.031 | 0.35~0.38 | 0 | 達標 | |
非甲烷總烴 | 一次值 | ≤ 0.87 | / | 0 | 達標 | |
H2S | 一次值 | 0.005~0.009 | 0.5~0.9 | 0 | 達標 | |
HCl | 一次值 | 未檢出 | / | 0 | 達標 |
綜上所述,評價區域環境空氣屬于不達標區。區域特征污染物非甲烷總烴、H2S、HCl均能滿足相應質量標準要求。
焦作市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超標主要原因如下:區域產業結構和布局的不合理以及擴散條件差帶來的環境問題突出;大氣面源污染問題突出;揮發性有機物污染較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總體滯后,集中供熱、供氣覆蓋率偏低,部分村莊能源仍以燃燒散煤為主。
結合《焦作市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針對焦作市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村莊的問題,以PM2.5、PM10污染治理為重點,對工業、揚塵、揮發性有機物、機動車、燃煤等方面進行綜合治理,全面改善焦作市環境空氣質量。2020年底,PM10年均濃度達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濃度達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65%以上,即238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下降比例達到30%以上。
具體措施如下
1深化工業污染治理。開展重點行業污染源深度治理,分時段分行業制定深度治理計劃;實施工業鍋爐特別排放管理要求;加快推進城區工業企業搬遷,完成中心城區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建立重點行業全覆蓋的監控體系。企業運輸車輛采用電動車、LNG等清潔能源,完成清潔能源改造;深入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對全市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落后產能、工藝和產品、設備實施淘汰,重點加快重污染行業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類行業的落后產能淘汰步伐,推進產業優化升級;推進工業綠色化改造,實現工業企業高效清潔低碳循環可持續發展。
2嚴格揚塵污染監管。加強施工揚塵、道路揚塵、堆場揚塵、裸露土壤揚塵、農業揚塵的污染治理和監管,嚴格落實《焦作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拆除揚塵污染管控的通知》要求的8條拆除抑塵管控標準、《焦作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管控的通知》規定的“六個百分之百”“兩個禁止”要求、嚴格落實焦作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嚴格城市建筑垃圾(渣土)運輸車輛管理的通告》精神。持續開展北山生態環境治理。
3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及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綠色出行路網。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 加強新售車輛環保管理。加快推進國六汽柴油供應。持續開展黃標車、老舊車淘汰工作。強化淘汰車輛報廢拆解。 加強機動車聯合執法檢查。
4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新建、遷建VOCs排放量大的企業應入工業園區并符合規劃要求。嚴格涉VOCs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加快實施工業源VOCs污染防治,加強源頭管控,工業源VOCs末端治理設施全覆蓋。深入推進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加強餐飲行業油煙治理。加強汽修、建筑裝飾、干洗行業VOCs污染防治。
5優化能源結構?刂泼禾肯M總量。大力實施“煤改氣”、“煤改電”工程。大力推進城市和產業集聚區集中供熱。強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完善潔凈型煤替代體系建設。繼續抓好燃煤散燒設施設備取締。完善煤場環境污染整治工作。大力開發清潔能源。
6持續加強焚燒燃放監管。持續做好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加強垃圾焚燒監管。加強煙花爆竹管控。進一步完善監管長效機制。
7提升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能力。提升環境質量預警預報能力。實施大氣污染防治精準管控。精準實施錯峰生產。加強采暖季環保督查監管。
8完善環境監控體系。加強大氣環境觀測裝備建設。完善環境監測和監督體系。完善工業污染源信息化管理系統。完善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建設綜合性的大氣污染防治管控平臺。
4.2 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
4.2.1地表水現狀監測斷面布設
工程廢水經廠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外排,經華芳路污水管網進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南排河,最終匯入大沙河。斷面監測具體內容見表4-7。
表4-7 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斷面一覽表
編號 | 監測斷面位置 | 監測河道 | 功能 |
1# | 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排入南排河排污口上游200米 | 南排河 | 背景斷面 |
2# | 修武水文斷面 | 大沙河 | 控制斷面 |
本次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評價選取pH、COD、氨氮3項作為評價因子。
4.2.3 監測時間和頻次
本次地表水現狀斷面數據采用河南和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6日~8日實測數據,各斷面連續監測3天,監測頻次為每天采樣1次。數據來源于《修武縣惠源金屬有限公司年加工2萬噸鋁型材和20萬平方米鋁合金門窗(非雙層雙框門窗)項目》。
4.2.3評價標準
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標準,其標準限值詳見表4-8。
表4-8 地表水現狀評執行價標準表
序號 | 項 目 | 標準限值 | 備注 |
1 | PH | 6~9 |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 |
2 | COD | 30mg/L | |
3 | 氨氮 | 1.5mg/L |
(1)評價方法
本次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評價采用單因子指數法對各評價因子進行單項水質參數評價,計算公式為:
Sij=Cij/Csj
式中,Sij--某污染物的單項污染指數
Cij--某污染物的實測濃度(mg/L)
Csj--某污染物的評價標準(mg/L)
pH的標準指數為:
SpHj= (pHj≤7.0) SpHj= (pHj>7.0)
式中,SpHj--pH在第j點的標準指數
pHj--j點pH值
pHsd、 pHsu --地表水水質標準中規定的pH值下限、上限
(2)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結果統計與分析
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結果統計見表4-9。
表4-9 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統計分析一覽表 單位:mg/L
監測斷面 | 項目 | 監測值 | 均值 | 標準指數 | 超標率(%) |
1# | PH | 7.76~7.79 | / | / | 0 |
COD | 15.8~17.6 | 16.63 | 0.53~0.59 | 0 | |
氨氮 | 0.476~0.513 | 0.49 | 0.32~0.34 | 0 | |
2# | PH | 7.68~7.71 | / | / | 0 |
COD | 15.1~16 | 15.63 | 0.5~0.53 | 0 | |
氨氮 | 0.477~0.598 | 0.53 | 0.32~0.4 | 0 |
4.3 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
4.3.1 地下水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
(1)監測點布設
評價區域地下水走向為西北至東南。結合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水文地質特征,本次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共布設習村、小營村小區、小營村、陳村和郇封村作為水質監測點,習村、小營村小區、小營村、陳村、郇封村、周流村、段屯村、小文案村、郜屯村、薛莊村作為水位監測點,布設情況見表4-10。
表4-10 地下水監測點布設一覽表
序號 | 點位名稱 | 方位 | 與廠址距離(m) | 監測因子 |
1 | 習村 | NW | 1621 | 水質、水位監測點 |
2 | 小營村小區 | SW | 530 | |
3 | 小營村 | SE | 1240 | |
4 | 陳村 | N | 690 | |
5 | 郇封村 | SE | 3300 | |
6 | 周流村 | SW | 1690 | 水位監測點 |
7 | 段屯 | SW | 1956 | |
8 | 小文案村 | E | 3690 | |
9 | 郜屯村 | NW | 5400 | |
10 | 薛莊村 | SE | 3100 |
根據工程排污特點和本次監測目的,確定本次地下水監測的項目為pH、氨氮、硝酸鹽、亞硝酸鹽、揮發性酚類、氰化物、六價鉻、總硬度、氟化物、溶解性總固體、耗氧量、鉀離子、鈉離子、鈣離子、鎂離子、碳酸根、碳酸氫根、硫酸鹽、氯化物、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等,同時測量井深、地下水位以及給出監測井坐標等。
(3)監測時間及頻次
河南和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6日-8日對習村、小營村小區、小營村監測點水質、水位進行了監測;連續監測3天,每天采樣1次,數據來源于《修武縣惠源金屬有限公司年加工2萬噸鋁型材和20萬平方米鋁合金門窗(非雙層雙框門窗)項目》。河南和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7月19日對習村、小營村小區和小營村的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進行了補測。河南博晟檢驗技術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8日-3月10日對陳村和郇封村監測點水質、水位進行了監測,對小文案村水位進行了監測;連續監測3天,每天采樣1次,數據來源于《修武縣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年產1000套人防防化設備項目》。河南思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5日-27日對段屯村、周流村、雪莊村監測點水位進行了監測,數據來源于《河南大潤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工業鋁材和節能建筑鋁材及鋁合金精密深加工項目》。河南和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9日對郜屯村監測點水位進行了監測,數據來源于《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廢液綜合回收及技術升級改造項目》。
(4)監測分析方法
監測分析方法詳見表4-11。
表4-11 監測分析方法一覽表
序號 | 監測項目 | 分析方法 | 分析方法標準號或來源 | 檢出下限(mg/L) |
1 | PH | 玻璃電極法 | GB 6920-1986 | - |
2 | 氨氮 | 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 HJ 535-2009 | 0.025 |
3 | 硝酸鹽 | 酚二磺酸光度法 | GB 7480-87 | 0.02 |
4 | 亞硝酸鹽 | 酚二磺酸光度法 | GB 7480-87 | 0.02 |
5 | 揮發性酚類 |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
/ | 0.0003 |
6 | 氰化物 | 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 HJ 484-2009 | 0.004 |
7 | 六價鉻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 GB 7466-87 | 0.004 |
8 | 總硬度 | EDTA滴定法 | GB/T7477-1987 | 5.005 |
9 | 氟化物 | 離子選擇電極法 | GB/T 7484-1987 | 0.05 |
10 | 溶解性總固體 | 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 感官性狀和物理指標 (8.1 溶解性總固體 稱量法) | / |
11 | 耗氧量 | 酸性高錳酸鉀法 | GB/T11896-1989 | 0.5 |
12 | K+、Na+、Ca2+、Mg2+ | 可溶性陽離子測定 | HJ 812-2016 | 0.02 |
13 | CO32-、HCO3- | 酸堿指示劑滴定法(B) | 《水和廢水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6年 | / |
14 | 硫酸鹽 | 鉻酸鋇分光光度法 | HJ/T 342-2007 | 8 |
15 | 氯化物 | 硝酸銀滴定法 | GB/T 11896-1989 | 10 |
16 |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 氣相色譜法 | GB/T 5750.8-2006 | 2 µg/L |
(1)評價標準
地下水質量現狀評價標準執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具體內容見表4-12。
表4-12 地下水質量評價標準 (單位:mg/L,pH無量綱)
序號 | 項 目 | 標準限值 | 備注 |
1 | pH | 6.5-8.5 | 《地下水質量標準》 (GB/T14848-2017)Ⅲ類 |
2 | 氨氮 | ≤ 0.2mg/L | |
3 | 硝酸鹽 | ≤20 mg/L | |
4 | 亞硝酸鹽 | ≤0.02mg/L | |
5 | 揮發性酚類 | ≤0.002mg/L | |
6 | 氰化物 | ≤0.05mg/L | |
7 | 六價鉻 | ≤0.05mg/L | |
8 | 總硬度 | ≤450 mg/L | |
9 | 氟化物 | ≤1.0mg/L | |
10 | 溶解性總固體 | ≤1000 | |
11 | 耗氧量 | ≤3.0 mg/L | |
12 | 硫酸鹽 | ≤250 mg/L | |
13 | 氯化物 | ≤250 mg/L | |
14 |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 ≤8mg/L |
根據地下水監測數據的統計結果,采用標準指數法對各評價因子進行評價,計算方法同地表水部分。
(3)監測統計結果及評價
本次評價地下水環境質量監測結果統計見表4-13。
表4-13 地下水監測結果統計一覽表 (單位:mg/L,pH除外)
監測點 | 監測項目 | 監測結果 | |||
監測范圍(mg/L) | 標準指數范圍 | 超標率 | 最大超標倍數 | ||
習村 | pH | 8.14~8.15 | / | 0 | - |
氨氮 | 0.118~0.127 | 0.59~0.64 | 0 | - | |
硝酸鹽 | 5.64~6.51 | 0.28~0.33 | 0 | - | |
亞硝酸鹽 | 未檢出 | / | 0 | - | |
揮發性酚類 | 未檢出 | / | 0 | - | |
氰化物 | 未檢出 | / | 0 | - | |
六價鉻 | 0.009~0.01 | 0.18~0.2 | 0 | - | |
總硬度 | 313~316 | 0.69~0.7 | 0 | - | |
氟化物 | 0.32~0.37 | 0.32~0.37 | 0 | - | |
溶解性總固體 | 464~580 | 0.464~0.58 | 0 | - | |
耗氧量 | 2.16~2.33 | 0.72~0.78 | 0 | - | |
硫酸鹽 | 143~144 | 0.56~0.58 | 0 | - | |
氯化物 | 28~30.9 | 0.11~0.12 | 0 | - | |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 未檢出 | / | 0 | - | |
K+ | 2.74 | / | / | - | |
Na+ | 28.8~28.9 | / | / | - | |
Ca2+ | 36.4~36.6 | / | / | - | |
Mg2+ | 27.1 | / | / | - | |
井深 | 122 | - | - | - | |
水深 | 35.6 | - | - | - | |
小營村 小區 |
pH | 7.97~7.98 | / | 0 | - |
氨氮 | 未檢出 | / | 0 | - | |
硝酸鹽 | 4.27~5.39 | 0.21~0.27 | 0 | - | |
亞硝酸鹽 | 未檢出 | / | 0 | - | |
揮發性酚類 | 未檢出 | / | 0 | - | |
氰化物 | 未檢出 | / | 0 | - | |
六價鉻 | 未檢出 | / | 0 | - | |
總硬度 | 435~437 | 0.97 | 0 | - | |
氟化物 | 0.52~0.55 | 0.52~0.55 | 0 | - | |
溶解性總固體 | 528~682 | 0.53~0.68 | 0 | - | |
耗氧量 | 2.67~2.74 | 0.89~0.91 | 0 | - | |
硫酸鹽 | 117 | 0.47 | 0 | - | |
氯化物 | 69.4~71.4 | 0.28~0.29 | 0 | - | |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 未檢出 | / | 0 | - | |
K+ | 3.86~3.93 | / | / | - | |
Na+ | 43.9~44.5 | / | / | - | |
Ca2+ | 69.3~70.6 | / | / | - | |
Mg2+ | 35.7~36.2 | / | / | - | |
井深 | 95 | / | / | - | |
水深 | 35.8 | / | / | - | |
小營村 | pH | 7.95~7.97 | / | 0 | - |
氨氮 | 0.098~0.104 | 0.49~0.52 | 0 | - | |
硝酸鹽 | 4.27~4.89 | 0.21~0.24 | 0 | - | |
亞硝酸鹽 | 0.007 | 0.35 | 0 | - | |
揮發性酚類 | 未檢出 | / | 0 | - | |
氰化物 | 未檢出 | / | 0 | - | |
六價鉻 | 未檢出 | / | 0 | - | |
總硬度 | 436~438 | 0.97 | 0 | - | |
氟化物 | 0.55~0.58 | 0.55~0.58 | 0 | - | |
溶解性總固體 | 638~646 | 0.64~0.65 | 0 | - | |
耗氧量 | 2.22 | 0.74 | 0 | - | |
硫酸鹽 | 110 | 0.44 | 0 | - | |
氯化物 | 62.7~65.6 | 0.25~0.26 | 0 | - | |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 未檢出 | / | 0 | - | |
K+ | 未檢出 | / | 0 | - | |
Na+ | 43.1~43.5 | / | / | - | |
Ca2+ | 66~67 | / | / | - | |
Mg2+ | 36.2~36.4 | / | / | - | |
井深 | 125 | / | / | - | |
水深 | 35.4 | / | / | - | |
陳村 | pH | 7.1~7.25 | / | 0 | - |
總硬度 | 324~363 | 0.72~0.81 | 0 | - | |
溶解性總固體 | 457~486 | 0.457~0.486 | 0 | - | |
耗氧量 | 0.6~0.7 | 0.2~0.23 | 0 | - | |
氨氮 | 0.067~0.093 | 0.335~0.465 | 0 | - | |
硝酸鹽 | 1.03~1.07 | 0.0515~0.0535 | 0 | - | |
亞硝酸鹽 | 未檢出 | / | 0 | - | |
氯化物 | 19.2~19.5 | 0.0768~0.078 | 0 | - | |
硫酸鹽 | 56.3~56.8 | 0.2252~0.2272 | 0 | - | |
K+ | 2.64~2.68 | / | / | - | |
Na+ | 9.77~12.4 | / | / | - | |
Ca2+ | 63.7~68.5 | / | / | - | |
Mg2+ | 33.7~36.2 | / | / | - | |
水深 | 180 | / | / | - | |
郇封村 | pH | 7.13~7.24 | / | 0 | - |
總硬度 | 472~482 | 1.05~1.07 | 0 | - | |
溶解性總固體 | 916~940 | 0.916~0.94 | 0 | - | |
耗氧量 | 0.7~0.9 | 0.23~0.3 | 0 | - | |
氨氮 | 0.1~0.136 | 0.5~0.68 | 0 | - | |
硝酸鹽 | 未檢出 | / | 0 | - | |
亞硝酸鹽 | 未檢出 | / | 0 | - | |
氯化物 | 128~131 | 0.512~0.524 | 0 | - | |
硫酸鹽 | 184~185 | 0.736~0.74 | 0 | - | |
K+ | 2.3~2.32 | / | / | - | |
Na+ | 72.4~88.4 | / | / | - | |
Ca2+ | 128~145 | / | / | - | |
Mg2+ | 81.3~101 | / | / | - | |
水深 | 15 | / | / | - | |
周流村 | 井深 | 125 | / | / | - |
水深 | 35.7 | / | / | - | |
段屯村 | 井深 | 123 | / | / | - |
水深 | 35.6 | / | / | - | |
小文案村 | 水深 | 210 | / | / | - |
雪莊村 | 水深 | 90 | / | / | - |
郜屯村 | 水深 | 51.2 | / | / | - |
4.4 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評價
4.4.1 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
(1)監測點位布設
在項目廠址四周圍墻外1m處各設1個監測點。
(2)監測時間及頻率
河南和陽環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日-2日連續監測2天,每天晝間和夜間各監測一次。
(3)監測方法
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的有關要求進行監測。
4.4.2 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與評價
本次評價中聲環境質量現狀評價標準采用《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即晝間65dB(A),夜間55dB(A)。
(1)評價方法
本次評價采用等效聲級法,即用各監測點的等效聲級值與評價標準相對照,得出聲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果。
(2) 監測結果與評價
本次評價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見表4-14。
表4-14 聲環境現狀監測結果一覽表 單位:dB(A)
編號 | 點位 | 監測日期 | 晝間Leq | 標準值 | 夜間Leq | 標準值 |
1# | 東廠界 | 2018.11.1 | 52.3 | 65 | 45.7 | 55 |
2018.11.2 | 52.1 | 48.9 | ||||
2# | 南廠界 | 2018.11.1 | 54.7 | 46.9 | ||
2018.11.2 | 51.9 | 47.7 | ||||
3# | 西廠界 | 2018.11.1 | 51.8 | 46.5 | ||
2018.11.2 | 51.2 | 45.9 | ||||
4# | 北廠界 | 2018.11.1 | 52.8 | 46.3 | ||
2018.11.2 | 47.8 | 44.9 |
4.5 評價區域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論
4.5.1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評價小結
評價區域環境空氣屬于不達標區。其余特征污染物非甲烷總烴、H2S、HCl的監測值也能滿足相關標準要求。
該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超標主要原因如下:區域產業結構和布局的不合理以及擴散條件差帶來的環境問題突出;大氣面源污染問題突出;揮發性有機物污染較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總體滯后,集中供熱、供氣覆蓋率偏低,部分村莊能源仍以燃燒散煤為主。
結合《焦作市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針對焦作市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村莊的問題,以PM2.5、PM10污染治理為重點,對工業、揚塵、揮發性有機物、機動車、燃煤等方面進行綜合治理,全面改善焦作市環境空氣質量。2020年底,PM10年均濃度達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濃度達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65%以上,即238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下降比例達到30%以上。
4.5.2 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小結
地表水2個監測斷面中,各項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標準要求。
4.5.3 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小結
地下水5個監測井位中,各項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要求,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較好。
4.5.4 聲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小結
東、南、西、北四個廠界監測點晝、夜間等效聲級值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要求。
第五章 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5.1 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5.1.1 氣象條件特征
5.1.1.1 氣候概況
修武縣位于河南省西北部。該地區屬于太行山南麓,北部為山區和丘陵,南部為沖積平原,地勢北高南低。修武縣處在北緯中緯度地帶,從氣候類型劃分,為溫帶半干旱大陸性季風氣候,具有明顯的季風氣候特征,具有冬寒夏炎、雨熱同期、季風明顯、四季分明的氣候特點。
根據修武縣氣象觀測站近30年的氣象資料統計結果表明,年平均氣溫14.6℃,全年中氣溫最低的月份是1月,月平均氣溫為0.3℃,氣溫最高的月份是7月,月平均27.2℃。全年中3~6月份增溫很快,9~12月份降溫迅速。極端最高氣溫42.1℃,極端最低氣溫-17.6℃。年平均氣壓1002.7hpa,冬季平均氣壓1012hpa,夏季平均氣壓991.5hpa,具有冬季高、夏季底的特點。年平均相對濕度66%,全年中以7~8月平均相對濕度較高,平均≥77%。年平均降水量549.0mm,是我省降水量較少的地區之一,而且降水量分布很不均勻,其中夏季(6~8月)降水比較集中,降水量占全年的54.5%;冬季(12~2月份)只占全年的5.0%。最大日降水量156.7mm。年均蒸發量163.9mm,為年均降水量的近3倍,蒸發量遠遠大于降水量,所以常常出現干旱。
近年來修武縣氣象要素統計情況見表5-1。
表5-1 氣象要素統計表
月份 項目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全年 | |
---|---|---|---|---|---|---|---|---|---|---|---|---|---|---|
氣溫℃ | 平均 | 0.3 | 3.1 | 8.4 | 15.6 | 21.0 | 26.1 | 27.2 | 25.9 | 21.4 | 15.6 | 8.2 | 2.4 | 14.6 |
極端 最高 |
20.3 | 24.0 | 29.3 | 35.1 | 40.3 | 42.1 | 41.1 | 39.6 | 38.6 | 35.7 | 27.2 | 23.5 | 42.1 | |
極端 最低 |
-16.4 | -15.0 | -6.4 | -0.6 | 4.8 | 9.5 | 16.5 | 11.7 | 5.5 | -1.7 | -7.9 | -17.6 | -17.6 | |
氣壓hPa | 平均 | 1013.0 | 1010.7 | 1006.6 | 1000.3 | 996.3 | 991.4 | 989.6 | 993.4 | 1000.6 | 1006.7 | 1010.9 | 1013.2 | 1002.7 |
相對濕度% | 平均 | 60 | 59 | 63 | 63 | 64 | 61 | 77 | 80 | 74 | 69 | 66 | 60 | 66 |
降水量mm | 平均 | 7.8 | 11.5 | 24.2 | 29.4 | 44.1 | 71.3 | 133.0 | 94.7 | 66.4 | 39.6 | 18.8 | 8.3 | 549.0 |
蒸發量mm | 平均 | 54.1 | 73. | 117.2 | 767.9 | 209.4 | 255.1 | 194.3 | 164.2 | 139.4 | 118.9 | 82.3 | 60.6 | 163.9 |
(1)地面風向風速特征
根據修武縣氣象觀測站近三年地面風向的觀測資料統計,當地全年及各季節風向頻率見表5-2,風向頻率玫瑰圖見圖5-1。
表5-2 修武縣全年及各季節風向頻率(%)
|
N | NNE | NE | ENE | E | ESE | SE | SSE | S | SSW | SW | WSW | W | WNW | NW | NNW | C | ||||||||
春 | 3.02 | 3.85 | 10.16 | 8.52 | 4.40 | 2.75 | 0.27 | 0.82 | 3.85 | 3.30 | 9.62 | 10.99 | 12.64 | 3.57 | 7.14 | 3.02 | 12.08 | ||||||||
夏 | 5.98 | 4.35 | 14.67 | 11.14 | 9.78 | 2.72 | 1.09 | 0.27 | 1.90 | 3.53 | 6.52 | 4.89 | 6.25 | 1.36 | 5.43 | 2.45 | 17.67 | ||||||||
秋 | 4.95 | 1.10 | 4.40 | 6.04 | 4.95 | 2.20 | 1.65 | 2.47 | 1.65 | 4.40 | 10.44 | 11.81 | 6.04 | 5.22 | 4.40 | 3.02 | 25.26 | ||||||||
冬 | 3.06 | 5.83 | 8.61 | 10.28 | 8.06 | 3.06 | 0.00 | 1.11 | 1.94 | 3.33 | 13.89 | 10.56 | 7.78 | 2.78 | 5.28 | 1.67 | 12.76 | ||||||||
全年 | 4.32 | 5.11 | 9.25 | 8.84 | 6.85 | 2.74 | 0.75 | 1.30 | 1.99 | 3.63 | 10.27 | 9.73 | 8.15 | 3.29 | 5.55 | 2.60 | 16.63 |
由表5-2和圖5-1可知:
●修武縣全年主導風向為NE風,所占頻率為10.27%;全年靜風頻率為16.8%,以秋季的靜風頻率最大,為25.26%;
●就各季節而言,春季主導風向為NE風,所占頻率為12.64%;夏季主導風向為NE風,所占頻率為14.67%;秋季主導風向為WSW風,所占頻率為11.81%;冬季主導風向為SW風,所占頻率為13.89%;
●按扇形方位統計,全年NE~W風向累計頻率最大,為28.15%,其次為NE~E,累計頻率24.94%。因此,SW~W風最多,NE~E見效之構成了修武縣風向的基本格局。
(2)地面風速特征
對風速按不同情況,將全年及各月平均風速、各季節平均風速、各風向平均風速、全年及各季節不同風速級別出現頻率分別進行統計,統計結果見表5-3~表5-6。
表5-3 全年及各月平均風速 單位:m/s
表5-4 各季節平均風速 單位:m/s
表5-5 各風向平均風速 單位:m/s
表5-6 全年及各季節不同風速級別出現頻率 單位:m/s
由表5-3~表5-6可知:該地年平均風速2.3m/s;全年中2月份平均風速最大,為2.9m/s;8月份平均風速最小,為1.6m/s。
就季節而言,春季平均風速最大,為2.6m/s;秋季平均風速最小,為1.9m/s。就風速條件而言,風速越大,對污染物的輸送擴散越為有利,相應將會降低地面的污染濃度,反之,不利于污染物的擴散。因此,該地春季的風速擴散條件最好,秋季最不利于污染物的擴散。
各風向平均風速中,以W風最大,平均風速為3.9m/s;其次是E風,平均風速均為3.8m/s。由全年風向頻率及各風向平均條件可知,修武縣全年高風頻對應大風速,有利于當地污染物的擴散。
全年≥3.0m/s風速的頻率最多,所占頻率為31.91%,其次為1.6-2.3m/s范圍內的風速,所占頻率為31.13%;就季節而言,春夏季以≥3.0m/s的風速為主,所占頻率分別為46.97%、33.22%,秋冬季以1.6-2.3m/s的風速為主,所占頻率分別為32.31%、32.29%。因此,相對風速條件而言,修武縣春夏季污染物擴散條件比秋冬季較好。
(3)污染系數
污染系數綜合反映風向、風速對某一方位的影響程度,污染系數越大,該風向下風向受污染的機率就越大,反之就越小。由氣象資料統計分析全年各方位污染系數見表5-7。
表5-7 全年各方位污染系數統計結果 單位:%
由表5-7可知:各風向方位中,NE風時的污染系數最大,為12.6%,在此風向的下風向受污染的幾率較大;其次為SW風,污染系數為12%;就扇形方位而言,污染系數以S-SW扇形方位最多,占28.2%;其次為NNE-ENE,占28.1%。
5.1.2 大氣環境影響預測及評價
5.1.2.1 預測因子
根據工程實際及排污特征,本次選取顆粒物、非甲烷總烴、二甲苯為評價因子。
5.1.2.2 評價標準
具體標準值見表5-7。
表5-7 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標準一覽表 單位:μg/m3
5.1.2.3 大氣污染源參數
根據工程分析可知,點源參數見表5-8,全廠面源參數詳見表5-9。
●就各季節而言,春季主導風向為NE風,所占頻率為12.64%;夏季主導風向為NE風,所占頻率為14.67%;秋季主導風向為WSW風,所占頻率為11.81%;冬季主導風向為SW風,所占頻率為13.89%;
●按扇形方位統計,全年NE~W風向累計頻率最大,為28.15%,其次為NE~E,累計頻率24.94%。因此,SW~W風最多,NE~E見效之構成了修武縣風向的基本格局。
(2)地面風速特征
對風速按不同情況,將全年及各月平均風速、各季節平均風速、各風向平均風速、全年及各季節不同風速級別出現頻率分別進行統計,統計結果見表5-3~表5-6。
表5-3 全年及各月平均風速 單位:m/s
月份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全年 |
風速 | 2.5 | 2.9 | 2.8 | 2.6 | 2.5 | 2.6 | 2.1 | 1.6 | 2.0 | 1.7 | 1.9 | 2.0 | 2.3 |
時間 | 春季 | 夏季 | 秋季 | 冬季 |
風速 | 2.6 | 2.1 | 1.9 | 2.4 |
風向 | N | NNE | NE | ENE | E | ESE | SE | SSE | S | SSW | SW | WSW | W | WNW | NW | NNW |
風速 | 1.8 | 1.9 | 2.3 | 3.0 | 3.8 | 2.8 | 1.9 | 1.8 | 1.8 | 2.2 | 2.6 | 3.1 | 3.9 | 2.5 | 2.0 | 2.3 |
|
≤0.5 | 0.6-1.0 | 1.1-1.5 | 1.6-2.3 | 2.5-3.0 | ≥3.0 | ||||||||
春季 | 11.35 | 0 | 12.43 | 28.24 | 1.01 | 46.97 | ||||||||
夏季 | 17.66 | 0 | 15.47 | 33.12 | 0.53 | 33.22 | ||||||||
秋季 | 22.28 | 0 | 16.08 | 32.31 | 1.85 | 27.48 | ||||||||
冬季 | 25.28 | 0 | 16.38 | 32.29 | 0.57 | 25.48 | ||||||||
全年 | 19.54 | 0 | 17.35 | 31.13 | 0.07 | 31.91 |
就季節而言,春季平均風速最大,為2.6m/s;秋季平均風速最小,為1.9m/s。就風速條件而言,風速越大,對污染物的輸送擴散越為有利,相應將會降低地面的污染濃度,反之,不利于污染物的擴散。因此,該地春季的風速擴散條件最好,秋季最不利于污染物的擴散。
各風向平均風速中,以W風最大,平均風速為3.9m/s;其次是E風,平均風速均為3.8m/s。由全年風向頻率及各風向平均條件可知,修武縣全年高風頻對應大風速,有利于當地污染物的擴散。
全年≥3.0m/s風速的頻率最多,所占頻率為31.91%,其次為1.6-2.3m/s范圍內的風速,所占頻率為31.13%;就季節而言,春夏季以≥3.0m/s的風速為主,所占頻率分別為46.97%、33.22%,秋冬季以1.6-2.3m/s的風速為主,所占頻率分別為32.31%、32.29%。因此,相對風速條件而言,修武縣春夏季污染物擴散條件比秋冬季較好。
(3)污染系數
污染系數綜合反映風向、風速對某一方位的影響程度,污染系數越大,該風向下風向受污染的機率就越大,反之就越小。由氣象資料統計分析全年各方位污染系數見表5-7。
表5-7 全年各方位污染系數統計結果 單位:%
風向 | N | NNE | NE | ENE | E | ESE | SE | SSE | S | SSW | SW | WSW | W | WNW | NW | NNW |
系數 | 7.2 | 6.6 | 12.6 | 8.9 | 5.6 | 3.0 | 1.2 | 2.2 | 3.3 | 5.2 | 12 | 9.7 | 6.5 | 5.1 | 8.4 | 3.5 |
5.1.2 大氣環境影響預測及評價
5.1.2.1 預測因子
根據工程實際及排污特征,本次選取顆粒物、非甲烷總烴、二甲苯為評價因子。
5.1.2.2 評價標準
具體標準值見表5-7。
表5-7 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標準一覽表 單位:μg/m3
評價因子 | 平均時段 | 標準值 | 標準來源 |
顆粒物 | 小時平均濃度值 | 450 |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4-2012) 表1二級 |
非甲烷總烴 | 1小時平均濃度 | 200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 (GB16297-1996) |
二甲苯 | 1小時平均濃度 | 200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TJ2.2-2018) 附錄D |
根據工程分析可知,點源參數見表5-8,全廠面源參數詳見表5-9。
表5-8 點源估算模式錄入參數一覽表
表5-9 全廠矩形面源估算模式錄入參數一覽表
名稱 | 排氣筒底部高程(m) | 排氣筒高度(m) | 排氣筒出口內徑(m) | 煙氣流速(m/s) | 煙氣溫度(℃) | 年排放小時數(h) | 排放 工況 |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 ||
顆粒物 | 非甲烷總烴 | 二甲苯 | ||||||||
下料 | 78 | 15 | 0.32 | 17.27 | 20 | 500 | 正常 | 0.017 | / | / |
打磨 | ||||||||||
焊接 | ||||||||||
噴漆及烘干 | 57 | 15 | 0.8 | 18.79 | 20 | 2400 | 正常 | 0.341 | 0.284 | 0.065 |
名稱 | 面源海拔高度(m) | 面源長度(m) | 面源寬度(m) | 與正北向夾角(°) | 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 | 年排放小時數(h) | 排放 工況 |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 ||
顆粒物 | 非甲烷總烴 | 二甲苯 | ||||||||
面源 | 61 | 226 | 204 | -9 | 12 | 2400 | 正常 | 0.085 | 0.214 | 0.05 |
5.1.2.4 預測和評價
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中5.3節工作等級的確定方法,結合項目工程分析結果,選擇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參數,采用附錄A推薦模型中的AERSCREEN模式計算項目污染源的最大環境影響,然后按評價工作分級判據進行分級。
估算模型參數表見表5-10。
表5-10 估算模型參數表
根據計算結果,各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最大地面濃度占標率為7.93%,最大占標率在1%≤Pmax<10%之間,依據HJ2.2-2018相關規定,本次評價等級確定為二級。評價范圍為以項目選址為中心,邊長為5km的矩形區域作為評價范圍,評價區總面積25km2。
估算模式預測結果見表5-11~5-13。
表5-11 有組織廢氣估算模式計算結果表
表5-12 有組織廢氣估算模式計算結果表
表5-13 無組織廢氣估算模式計算結果表
綜合以上分析,本項目Pmax出現為噴漆工排放的顆粒物,Pmax值為7.93%。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HJ2.2-2018)分級判據,確定本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為二級,評價范圍為邊長5km的矩形區域,不需進一步預測與評價。
(3)無組織排放廢氣對廠界的影響
工程生產過程中產生的PM10及非甲烷總烴、二甲苯有一部分呈無組織排放,評價對其無組織排放在廠界處的濃度貢獻值進行了估算,估算結果見表5-14。
表5-14 無組織排放廢氣對廠界濃度貢獻值
由上表可知,工程完成后,無組織排放的PM10、非甲烷總烴、二甲苯在各廠界處的濃度值均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及《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中的相關要求。
5.1.2.6 大氣環境防護距離、衛生防護距離確定
工程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二甲苯需進行衛生防護距離的計算。
根據《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13021-91)中的有關規定,無組織排放衛生防護距離按下式計算:
QC/Cm=
式中Cm—標準濃度限值(mg/Nm3)
L—工業企業所需衛生防護距離(m)
r—有害氣體無組織排放源所在生產單元的等效半徑(m)
Qc—有害氣體無組織排放量可達到的控制水平(kg/h)
A、B、C、D—衛生防護距離計算參數
當地多年平均風速是2.15m/s。計算結果見表5-15。
表5-15 衛生防護距離參數及計算結果一覽表
根據《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13021-91)中的規定,衛生防護距離在100m以內時,級差為50m;當無組織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有害氣體,且其衛生防護距離在同一級別時,該項目的衛生防護距離級別應提高一級。故由計算結果顯示,項目應設置100m的衛生防護距離。結合公司廠區平面布置情況,確定項目設防區域為:北廠界外83m,西廠界外78m。根據現場勘查,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沒有醫院、學校及居民區等環境敏感點。因此工程無組織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5.1.3 環境空氣影響分析結論
(6)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工程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見表5-16~5-18。
表5-16 大氣污染物有組織排放量核算表
表5-17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量核算表
表5-18 大氣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注:VOCs指非甲烷總烴及二甲苯總和。
綜上所述,在保證評價要求和工程設計的防治措施正常運行的條件下,工程各污染物經治理后均能夠做到達標排放,對周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可以接受。
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自查表詳見表5-19。
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中5.3節工作等級的確定方法,結合項目工程分析結果,選擇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參數,采用附錄A推薦模型中的AERSCREEN模式計算項目污染源的最大環境影響,然后按評價工作分級判據進行分級。
估算模型參數表見表5-10。
表5-10 估算模型參數表
參數 | 取值 | |
城市/農村選項 | 城市/農村 | 農村 |
人口數(城市選項時) | - | |
最高環境溫度/℃ | 43.3 | |
最低環境溫度/℃ | -17.8 | |
土地利用類型 | 農田 | |
區域濕度條件 | 中等濕度 | |
是否考慮地形 | 考慮地形 | 是 |
地形數據分辨率/m | 90 | |
是否考慮岸線熏煙 | 考慮岸線熏煙 | 否 |
岸線距離/ km | - | |
岸線方向/° | - |
估算模式預測結果見表5-11~5-13。
表5-11 有組織廢氣估算模式計算結果表
下風向距離D(m) | 下料、打磨、焊接 | |
顆粒物 | ||
預測濃度Ci1(μg/m3) | 占標率Pi1(%) | |
50 | 0.000161 | 0.72 |
75 | 0.00011 | 1.03 |
100 | 0.0000803 | 0.97 |
200 | 0.0000542 | 0.61 |
300 | 0.00305 | 0.68 |
400 | 0.00265 | 0.59 |
500 | 0.00222 | 0.49 |
600 | 0.00206 | 0.46 |
700 | 0.00202 | 0.45 |
800 | 0.00194 | 0.43 |
900 | 0.00184 | 0.41 |
1000 | 0.00174 | 0.39 |
1500 | 0.00127 | 0.28 |
2000 | 0.000964 | 0.21 |
2500 | 0.000769 | 0.17 |
最大濃度 | 0.00466 (79m) |
1.04 |
D10% | - |
下風向距離D(m) | 噴漆及烘干 | |||||
顆粒物 | 二甲苯 | 非甲烷總烴 | ||||
預測濃度Ci1(μg/m3) | 占標率Pi1(%) | 預測濃度Ci1(μg/m3) | 占標率Pi1(%) | 預測濃度Ci1(μg/m3) | 占標率Pi1(%) | |
50 | 0.0292 | 6.48 | 0.00455 | 2.27 | 0.0194 | 0.97 |
75 | 0.0357 | 7.92 | 0.00556 | 2.78 | 0.0238 | 1.19 |
100 | 0.0345 | 7.67 | 0.00538 | 2.69 | 0.023 | 1.15 |
200 | 0.0256 | 5.69 | 0.00399 | 2.00 | 0.0171 | 0.85 |
300 | 0.0282 | 6.27 | 0.0044 | 2.20 | 0.0188 | 0.94 |
400 | 0.0246 | 5.46 | 0.00383 | 1.91 | 0.0164 | 0.82 |
500 | 0.0206 | 4.58 | 0.00321 | 1.60 | 0.0137 | 0.69 |
600 | 0.019 | 4.23 | 0.00297 | 1.48 | 0.0127 | 0.63 |
700 | 0.0187 | 4.17 | 0.00292 | 1.46 | 0.0125 | 0.62 |
800 | 0.018 | 4.00 | 0.00281 | 1.40 | 0.012 | 0.60 |
900 | 0.0171 | 3.79 | 0.00266 | 1.33 | 0.0114 | 0.57 |
1000 | 0.0161 | 3.58 | 0.00251 | 1.25 | 0.0107 | 0.54 |
1500 | 0.0118 | 2.62 | 0.00184 | 0.92 | 0.00786 | 0.39 |
2000 | 0.00893 | 1.98 | 0.00139 | 0.70 | 0.00595 | 0.30 |
2500 | 0.00712 | 1.58 | 0.00111 | 0.56 | 0.00475 | 0.24 |
最大濃度 | 0.00357(75m) | 7.93 | 0.005.56(75m) | 2.78 | 0.00238 (75 m) |
1.19 |
D10%出現距離 | - | - | - |
距源中心下風向距離D(m) | 面源 | |||||
顆粒物 | 二甲苯 | 非甲烷總烴 | ||||
預測濃度Ci1(μg/m3) | 占標率Pi1(%) | 預測濃度Ci1(μg/m3) | 占標率Pi1(%) | 預測濃度Ci1(μg/m3) | 占標率Pi1(%) | |
50 | 0.00876 | 1.95 | 0.00556 | 2.78 | 0.022 | 1.10 |
75 | 0.0101 | 2.24 | 0.00639 | 3.20 | 0.0253 | 1.27 |
100 | 0.0113 | 2.52 | 0.0072 | 3.60 | 0.0285 | 1.43 |
200 | 0.0141 | 3.12 | 0.00893 | 4.46 | 0.0354 | 1.77 |
300 | 0.012 | 2.67 | 0.00763 | 3.82 | 0.0302 | 1.51 |
400 | 0.0104 | 2.31 | 0.00661 | 3.30 | 0.0262 | 1.31 |
500 | 0.00917 | 2.04 | 0.00583 | 2.91 | 0.0231 | 1.15 |
600 | 0.00821 | 1.82 | 0.00522 | 2.61 | 0.0207 | 1.03 |
700 | 0.00746 | 1.66 | 0.00474 | 2.37 | 0.0188 | 0.94 |
800 | 0.00685 | 1.52 | 0.00435 | 2.18 | 0.0173 | 0.86 |
900 | 0.00662 | 1.47 | 0.0042 | 2.10 | 0.0167 | 0.83 |
1000 | 0.00614 | 1.36 | 0.0039 | 1.95 | 0.0155 | 0.77 |
1500 | 0.00461 | 1.03 | 0.00293 | 1.47 | 0.0116 | 0.58 |
2000 | 0.00377 | 0.84 | 0.00239 | 1.20 | 0.00949 | 0.47 |
2500 | 3.36E-03 | 0.75 | 0.00213 | 1.07 | 0.00845 | 0.42 |
下風向最大濃度 | 0.014(190m處) | 3.14 | 0.00898(190m處) | 4.49 | 0.0356(190m處) | 1.78 |
D10%出現最遠距離 | - | - | - |
(3)無組織排放廢氣對廠界的影響
工程生產過程中產生的PM10及非甲烷總烴、二甲苯有一部分呈無組織排放,評價對其無組織排放在廠界處的濃度貢獻值進行了估算,估算結果見表5-14。
表5-14 無組織排放廢氣對廠界濃度貢獻值
污染源 | 污染物 | 廠界 | 面源距廠界距離(m) | 濃度(mg/m3) | 標準限值 (mg/m3) |
濃度占標率(%) |
生產車間 | PM10 | 東廠界 | 12.5 | 0.002842 | 1.0 | 0.28 |
西廠界 | 158 | 0.00733 | 0.73 | |||
南廠界 | 48 | 0.002941 | 0.29 | |||
北廠界 | 17 | 0.002842 | 0.28 | |||
噴漆、烘干房 | 非甲烷 總烴 |
東廠界 | 12.5 | 0.1303 | 2.0 | 6.52 |
西廠界 | 158 | 0.1278 | 6.39 | |||
南廠界 | 48 | 0.03679 | 1.84 | |||
北廠界 | 17 | 0.09344 | 4.67 | |||
二甲苯 | 東廠界 | 12.5 | 0.02687 | 0.2 | 13.44 | |
西廠界 | 158 | 0.02635 | 13.18 | |||
南廠界 | 48 | 0.007585 | 3.79 | |||
北廠界 | 17 | 0.01926 | 9.63 |
5.1.2.6 大氣環境防護距離、衛生防護距離確定
工程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二甲苯需進行衛生防護距離的計算。
根據《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13021-91)中的有關規定,無組織排放衛生防護距離按下式計算:
QC/Cm=
式中Cm—標準濃度限值(mg/Nm3)
L—工業企業所需衛生防護距離(m)
r—有害氣體無組織排放源所在生產單元的等效半徑(m)
Qc—有害氣體無組織排放量可達到的控制水平(kg/h)
A、B、C、D—衛生防護距離計算參數
當地多年平均風速是2.15m/s。計算結果見表5-15。
表5-15 衛生防護距離參數及計算結果一覽表
排放源 | 污染因子 | 參 數 值 | 計算結果(m) | 設置距離(m) | |||
A | B | C | D | ||||
噴漆、烘干房 | 非甲烷總烴 | 470 | 0.021 | 1.85 | 0.84 | 6.809 | 50 |
二甲苯 | 470 | 0.021 | 1.85 | 0.84 | 9.329 | 50 |
5.1.3 環境空氣影響分析結論
(6)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工程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見表5-16~5-18。
表5-16 大氣污染物有組織排放量核算表
序號 | 排放口編號 | 污染物 | 核算排放濃度(mg/m3) | 核算排放速率(kg/h) | 核算年排放量(t/a) |
主要排放口 | |||||
1 | 下料、焊接、打磨廢氣 | 顆粒物 | 2.5 | 0.017 | 0.01 |
2 | 噴漆及烘干 | 顆粒物 | 10 | 0.341 | 0.409 |
非甲烷總烴 | 8.356 | 0.284 | 0.472 | ||
二甲苯 | 1.915 | 0.065 | 0.108 | ||
主要排放口合計 | 顆粒物 | 0.419 | |||
非甲烷總烴 | 0.472 | ||||
二甲苯 | 0.108 | ||||
有組織排放總計 | |||||
有組織排放總計 | 顆粒物 | 0.419 | |||
非甲烷總烴 | 0.472 | ||||
二甲苯 | 0.108 |
序號 | 排放口編號 | 產污環節 | 污染物 |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 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 | 年排放量(t/a) | |
標準名稱 | 排放限值(mg/m3) | ||||||
1 | 下料車間、鉚焊車間 | 集氣裝置未收集 | 顆粒物 | 加強集氣設施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加強車間密閉、采用負壓收集,確保集氣效率,車間配備移動式工業吸塵器,定期清掃車間地面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 | 1.0 | 0.555 |
2 | 噴涂車間 | 集氣裝置未收集 | 非甲烷總烴 | 加強集氣設施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加強車間密閉、采用負壓收集,確保集氣效率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 (GB16297-1996) |
2.0 | 0.525 |
二甲苯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大氣環境》(TJ2.2-2018) 附錄D | 0.2 | 0.12 | ||||
無組織排放總計 | |||||||
無組織排放總計 | 顆粒物 | 0.555 |
序號 | 污染物 | 年排放量(t/a) |
1 | 顆粒物 | 0.605 |
2 | VOCs | 0.58 |
綜上所述,在保證評價要求和工程設計的防治措施正常運行的條件下,工程各污染物經治理后均能夠做到達標排放,對周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可以接受。
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自查表詳見表5-19。
表5-19 大氣環境影響評價自查表
。
工作內容 | 自查項目 | ||||||||
評價等級與范圍 | 評價等級 | 一級□ | 二級þ | 三級□ | |||||
評價范圍 | 邊長=50km□ | 邊長=5~50km□ | 邊長=5kmþ | ||||||
評價因子 | SO2+NOx排放量 | ≥2000t/a□ | 500~2000t/a□ | <500t/aþ | |||||
評價因子 | 基本污染物( 顆粒物) 其他污染物(二甲苯、非甲烷總烴) |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þ |
|||||||
評價標準 | 評價標準 | 國家標準þ | 地方標準□ | 附錄Dþ | 其他標準□ | ||||
現狀評價 | 評價功能區 | 一類口 | 二類區þ | 一類區和二類區□ | |||||
評價基準年 | (2016、2018)年 | ||||||||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調查數據來源 | 長期例行監測數據¨ | 主管部門發布的數據R | 現狀補充監測þ | ||||||
現狀評價 | 達標區þ | 不達標區□ | |||||||
污染源調查 | 調查內容 | 本項目正常排放源þ 本項目非正常排放源□ 現有污染源□ |
擬替代的污染源□ | 其他在建、擬建項目污染源□ | 區域污染源□ | ||||
大氣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 預測模型 | AERMOD□ | ADMS□ | AUSTAL2000□ | EDMS/AEDT□ | CALPUFF□ | 網格模型□ | 其他□ | |
預測范圍 | 邊長≥50km□ | 邊長5~50km□ | 邊長=5km□ | ||||||
預測因子 | 預測因子(顆粒物、二甲苯、非甲烷總烴) | 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 |
|||||||
正常排放短期濃度貢獻值 | C本項目最大占標率≤100%□ | C本項目最大占標率>100%□ | |||||||
正常排放年均濃度貢獻值 | 一類區 | C本項目最大占標率≤10%□ | C本項目最大占標率>10%□ | ||||||
二類區 | C本項目最大占標率≤30%□ | C本項目最大占標率>30%□ | |||||||
非正常1h濃度貢獻值 | 非正常持續時長 ( )h |
C非正常占標率≤100%□ | C非正常占標率>100%□ | ||||||
保證率日平均濃度和年平均濃度疊加值 | C疊加達標□ | C疊加不達標□ | |||||||
區域環境質量的整體變化情況 | k≤-20%□ | k>-20%□ | |||||||
環境監測計劃 | 污染源監測 | 監測因子:(顆粒物、非甲烷總烴、二甲苯(VOCs)濃度 ) | 有組織廢氣監測þ 無組織廢氣監測þ |
無監測□ | |||||
環境質量監測 | 監測因子:( PM10、二甲苯、非甲烷總烴(VOCs) ) | 監測點位數( 2個 ) | 無監測□ | ||||||
評價結論 | 環境影響 | 可以接受þ 不可以接受 □ | |||||||
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 距( 四 )廠界最遠( 0 )m | ||||||||
污染源年排放量 | SO2:( 0 )t/a | NOx:( 0 )t/a | 顆粒物:( 0.666 )t/a | VOCs:( 0.645)t/a | |||||
注:“□”,填“√”;“( )”為內容填寫項 | |||||||||
5.2 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5.2.1 工程廢水排放情況及排放去向
項目外排廢水包括生活廢水,排放量為360m3/a,廢水經化糞池處理裝置處理后,排至集聚區污水管網,經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入南排河,最終匯入大沙河。
5.2.2 項目廢水進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可行性分析
5.2.2.1 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基本情況
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位于修武縣豐收路北側、第一污水處理廠西側,設計處理規模為2萬m3/d,目前處理能力約為1.8萬m3/d,主要處理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南區及寧城新區廢水,處理工藝采用“預處理+改良氧化溝+深度處理”工藝,處理出水指標達到《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
5.2.2.2 項目廢水進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可行性分析
根據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用地規劃布局,結合地形走向,合理布置污水管網。污水管網采用枝狀布置形式,工業區污水系統沿東西向主要道路布置污水干管,南北向布置污水次管,污水經污水管網收集后由總干管輸送至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
項目廢水經武源路污水管網,可送往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項目廢水排放量為1.2m3/d,主要污染因子為COD、SS、NH3-N,不含重金屬等污染物,再經廠區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能夠滿足污水處理廠進廠要求(COD:350mg/L,NH3-N:30mg/L),不會對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及污染物的處理負荷造成沖擊。評價認為工程廢水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的方案可行。
5.2.3 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綜合以上分析,項目廢水經廠內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經武源路污水管道進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規定出水水質達一級A標準,對受納水體的影響可以接受。
5.3.3 地下水評價工作等級及范圍
5.3.3.1 評價等級
(1)建設項目行業類別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項目屬于專用設備制造業,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屬于Ⅲ類建設項目。
(2)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
項目廠址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距南水北調總干渠13km,項目距離最近的修武縣郇封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約470m,距離較遠,均不在其保護區范圍內。
根據現場調查:本項目地下水評價范圍內的集中式飲用水井包括地下水流方向下游1125m處的小營村飲用水供水井以及地下水流方向左側800m處的陳村飲用水供水井、地下水流方向右側1450m處的周流村飲用水供水井,上述三處供水井供水規模均超過1000人,且均未劃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 610-2016)第6.2.1.2條表1,綜合判斷項目區地下水敏感程度為“較敏感”。
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建設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見表5-21。
表5-21 建設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登等級劃分
項目屬于Ⅱ類項目,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為較敏感,最終確定工程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判定為二級。
5.3.3.2 評價范圍
采用查表法確定評價范圍,根據廠區環境,查表確定項目地下水評價范圍為6km2。
5.3.4 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
5.3.4.1 預測時段
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時段為污染發生后100d、1000d和能反應特征因子遷移規律的其他時間節點。
5.3.4.2 情景設置
地下水污染途經可分為間歇入滲型、連續入滲型、越流型、徑流型,本次項目對地下水的影響途經主要為連續入滲型,即化糞池滲漏污染地下水。
本次評價擬從正常狀況和非正常狀況況兩種情況下進行地下水污染影響分析。
(1)正常狀況
正常狀況是指建設項目的工藝設備和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均達到設計要求條件下的運行狀況。
(2)非正常狀況
非正常狀況是指建設項目的工藝設備或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因系統老化、腐蝕等原因不能正常運行或保護效果達不到設計要求時的運行狀況。
本工程地下水防護區域分為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簡單防滲區。其中,重點防滲區主要為噴涂車間內噴漆房、存漆間及一體化污水處理裝置,污水管道和危廢倉庫等;一般防滲區主要為生產車間的下料區、焊接區等、倉庫,一般固廢倉庫等;簡單防滲區主要為辦公樓等。按照地下水導則技術規范,評價要求重點防滲區的等效黏土防滲層Mb≧6.0m,滲透系數K≦10-7cm/s;一般防滲區的等效黏土防滲層Mb≧1.5m,滲透系數K≦10-7cm/s;簡單防滲區進行地面硬化即可。企業在嚴格落實評價要求的地下水分區防滲措施前提下,對地下水不會產生影響,本次評價僅在非正常狀況情景下對地下水環境影響進行預測。
結合企業情況,本次評價設定非正常狀況主要為化糞池因基礎不均勻沉降導致混凝土出現裂縫,防滲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或保護效果達不到設計要求,污水下滲污染地下水。本次評價對主要污染物進入地下水后的運移情況進行預測,并根據預測結果,分析評價滲漏事故對評價區地下水環境的影響范圍和程度。
5.3.4.3 預測因子
根據項目工程分析,本次地下水預測選取高錳酸鹽指數、氨氮作為預測因子。
5.3.4.4 預測源強
污水泄漏源強為COD450mg/L(折算為高錳酸鹽指數,即為112.5mg/L)、氨氮30mg/L。
5.3.4.5 預測模型及參數確定
(1)預測模型
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中相關要求,結合擬建場地水文地質條件和潛在污染源特征,非正常狀況條件下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采用地下水溶質運移解析法中的一維穩定流動一維水動力彌散模式進行預測及評價,預測模型如下:
式中:
x—距注入點的距離,m;
t—時間,d;
C(x,t)—t時刻x處的示蹤劑濃度,g/L;
C0—注入的示蹤劑濃度,g/L;
u—水流速度,m/d;
DL—縱向彌散系數,m2/d;
erfc( )—余誤差函數。
(2)參數確定
①縱向彌散系數
據調查,不同含水層類型彌散系數見表5-21。
表5-21 各類土質彌散系數經驗值一覽表 單位m2/d
根據工程廠區所在區域地質情況,確定項目所在區域彌散系數為0.5m2/d。
②地下水流速
地下水流速可以利用水力坡度及滲透系數求出,具體計算公式為:
u=kl/n
式中:u—地下水流速,m/d;
k—滲透系數,m/d;根據水文地質參數經驗值表,取8m/d;
l—水力坡度,取0.4%。
n—孔隙度,%,取30%。
根據地下水流速計算模型及水力坡度、滲透系數,可計算出,建設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流速為0.11m/d。
③參數確定
根據以上結論,確定本次地下水預測參數,詳見表5-22。
表5-22 地下水預測參數選取一覽表
5.3.5 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
(1)非正常狀況下不同時間節點預測
非正常狀況下不同時間節點預測結果詳見表5-23。
表5-23 非正常工況發生不同時間節點預測結果一覽表
從表5-23可以看出,非正常狀況下,污水連續滲漏至100d ,高錳酸鹽指數最大濃度為78.53mg/L,氨氮最大濃度為29.54mg/L,相應出現距離均為1m,擴散最遠范圍均為94m;滲漏至1000d,高錳酸鹽指數最大濃度為79.7496mg/L,氨氮最大濃度為29.99mg/L,相應出現距離均為1m,擴散最遠范圍均為375m。對照《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III類標準,可知工程非正常工況下,污水連續滲漏至100d、1000d時,均不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II類標準要求。
(2)滲漏發生后下游廠界及敏感點的預測
滲漏發生后下游廠界及敏感點的預測見表5-24。
表5-24 滲漏發生后廠界敏感點預測結果一覽表 單位mg/L
非正常狀況條件下,污水滲漏后,擴散至廠界時間為16d,高錳酸鹽指數超標出現時間為122d,氨氮超標出現時間為91d;擴散至秦莊村時間為9490d,高錳酸鹽指數超標出現時間為14940d,氨氮超標出現時間為14230d。
5.3.6 地下水評價結論
(1)地下水環境影響
①在非正常狀況下,污水連續滲漏至100d、1000d時,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均出現超標現象,不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Ⅲ類標準要求。
②在非正常狀況下,污水滲漏后,擴散至廠界時間為16d,高錳酸鹽指數超標出現時間為122d,氨氮超標出現時間為91d;擴散至秦莊村時間為9490d,高錳酸鹽指數超標出現時間為14940d,氨氮超標出現時間為14230d。
(2)地下水環境污染防控措施
針對廠區生產過程中廢水、固廢的產生、輸送和儲存過程,采取合理有效的
措施防止污染物對地下水的污染。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控、污染監控、應急響應”原則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與對策,可有效減輕、及時避免項目非正常狀況對區域地下水的影響。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與對策的具體內容詳見報告書第七章。
(3)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由污染途徑及對應措施分析可知,本項目對可能產生地下水影響的污染途徑進行了有效預防,在確保各項防滲場所得以落實,并加強維護和廠區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廠區內的廢水污染物下滲現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項目營運期對區域地下水環境影響不大。
5.4 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要求,確定聲環境預測范圍為項目邊界外200米。根據聲源的特征及所在位置,應用相應的模式計算各噪聲源對預測點產生的影響值。
5.4.2 預測模式
預測模式采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中推薦的模型。噪聲在傳播過程中受到多種因素的干擾,使其產生衰減,根據建設項目噪聲源和環境特征,預測過程中考慮廠房等建筑物的隔聲及屏障作用,預測模式采用點聲源處于半自由空間的幾何發散模式。
(1)室外點聲源利用點衰減公式
式中LA(r)、LA(r0)分別是距聲源r、r0處的A聲級值。
(2)對于室內聲源按下列步驟計算
①由類比監測取得室外靠近維護結構處的聲壓級。
②將室外聲級LA(r0)和透聲面積換算成等效的室外聲源。計算出等效源的聲功率級:
式中S為透聲面積
③用下式計算出等效室外聲源在預測點的聲壓級。
④用下式計算各噪聲源對預測點貢獻聲級及背景噪聲疊加。
式中:LAi為聲源單獨作用時預測處的A聲級,n為聲源個數。
(3)戶外建筑物的聲屏障效應
聲屏障的隔聲效應與聲源和接受點、屏障位置、屏障高度和屏障長度及結構性質有關,我們根據它們之間的距離、聲音的頻率(一般取500HZ)算出菲涅爾系數,然后再查表找出相對應的衰減值(dB)。菲涅爾系數的計算方法如下:
式中:A—是聲源與屏障頂端的距離;B—是接受點與屏障頂端的距離;d—是聲源與接受點間的距離;—波長。
5.4.3 評價標準
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晝間65dB(A),夜間55dB(A)。
5.4.4 噪聲源分布及源強
根據企業車間結構及設備分布情況,工程各主要噪聲源分布及源強情況見表5-25。
表5-25 工程主要噪聲源分布及源強情況一覽表 單位dB(A)
表5-26 工程各廠界聲環境預測結果一覽表
由表5-26可以看出,工程完成后,工程各廠界及秦莊村晝、夜間噪聲預測值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因此,工程噪聲對周圍聲環境影響不大。
5.5 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工程固廢主要包括下料工段產生的邊角料,機械加工產生的廢鋼屑、噴砂除塵器收集的金屬塵、廢切削液和廢潤滑油,干式漆霧過濾器產生的廢濾料,以及化學品原料的包裝容器等。其中,邊角料、廢鋼屑、噴砂除塵器收集的金屬塵為一般固廢,廢切削液、廢潤滑油及廢濾料屬危險固廢。
(1)一般固廢
工程邊角料、廢鋼屑、噴砂產生的金屬塵一般固廢間暫存,定期外售于廢品回收站綜合利用。采取以上措施后一般固廢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2)危險固廢
設備運行產生廢切削液、廢潤滑油、以及噴漆過程生產的廢濾料、廢包裝桶。
1)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環境影響分析
①本項目所在區域地質結構穩定,不在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影響范圍內。危廢倉庫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2013年修訂)有關要求建設。
②根據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在確保各項防滲場所得以落實,并加強維護和廠區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可避免污染地下水。
綜上所述, 在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2013年修訂)有關要求建設危廢倉庫,及時委托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運走安全處置的情況下,本項目危險廢物的暫存不會對周圍環境、居住人群的身體健康、日常生活和生產活動產生較大影響,危險廢物貯存場所選址可行。
2)危險廢物廠外運輸環境影響分析
危廢運輸嚴格按照《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4-2012)、《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豫環文[2012]18號)進行收集、貯存和運輸。運輸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廢物運輸的安全知識,了解其性質、危險特征、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的應急措施。運輸車輛必須具有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駕駛人員必須由取得駕駛執照的熟練人員擔任。
通過上述分析,建設項目固廢均得到妥善處理處置,對環境影響不大。
第六章 環境風險評價
6.1 評價思路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18),環境風險評價的目的是分析和預測建設項目存在的潛在危險、有害因素,建設項目建設和運行期間可能發生的突發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為破壞及自然災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質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與環境影響和損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應急與減緩措施,以使建設項目事故率、損失和環境影響達到可接受水平。
項目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工程涉及醇酸漆、稀釋劑、水性防腐漆,工程主要化學品貯運方式見表6-1,物化危險性質詳見表6-2。工程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質判定標準按照《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附錄A中表1確定,物質危險性判別標準詳見表6-3。工程風險物質識別表見表6-4。
表6-1 工程化學品耗用量及儲運方式一覽表
表6-2 工程主要化學品物化危險性質一覽表
表6-3 物質危險性標準表
由表6-2~6-3可知,工程所涉及的化學品中,醇酸漆、稀釋劑為可燃液體,水性防腐漆。由此確定工程風險物質為醇酸漆及稀釋劑。
6.1.2 風險源及風險種類識別
工程風險源主要為氣瓶區及存漆間。風險類型主要為泄漏、火災和爆炸,具體為以下幾個方面:
(1)醇酸漆、稀釋劑等物料在儲存過程中,因儲存桶破裂或損壞等原因泄漏,物料揮發造成大氣污染,流入地表水體形成水污染,下滲地面造成地下水污染;
(2)在醇酸漆及稀釋劑的儲存環節或使用過程中,因容器破損或操作失當等原因造成泄漏,遇明火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6.1.3 重大危險源辨識
工程涉及風險物質的區域主要為生產車間的存漆間及氣瓶區,同屬一個生產經營單位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識別》(GB18218-2009),評價將二者作為一個危險單元進行重大危險源判定。
工程廠區內危險物質臨界量標準見表6-4。
表6-4 工程危險物質臨界量標準表
經計算,q1/Q1+q2/Q2+…qn/Qn<1,因此確定項目未構成重大危險源。
6.2 評價等級及范圍
6.2.1 評價等級確定
根據環境風險評價工作等級判別標準,工程各風險源均未構成重大危險源且不處于環境敏感區,評價確定本工程環境風險評價級別為二級。評價工作等級標準見表6-5。
表6-5 評價工作等級標準表
6.2.2 評價范圍
工程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二級,因此環境風險評價范圍確定為距危險源3公里范圍。評價范圍內環境敏感目標詳見表6-6。
表6-6 風險評價范圍內敏感目標情況一覽表
6.3 最大可信事故確定與分析
6.3.1 最大可信事故確定
在上述風險識別和事故分析的基礎上,確定工程最大可信事故為醇酸漆及稀釋劑泄漏事故。
6.3.2 環境影響分析
醇酸漆及稀釋劑泄漏時,造成的環境風險主要為物料揮發對大氣環境的影響、流入地表水體對地表水環境的影響以及物料下滲地面對地下水及土壤環境的影響。
工程使用醇酸漆及稀釋劑存儲量共為0.3t,儲存量小,且以桶裝形式在存漆間存儲,泄漏的概率較小。物料泄露后,其中的有機溶劑會揮發,主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及二甲苯等有機廢氣。因工程醇酸漆及稀釋劑儲存量小,因此常溫情況下有機廢氣的揮發量較小。此外,泄漏物料如不慎流入地表水體,將對水體水質產生影響;但評價要求存漆間建設圍堰,并設置備用桶,泄漏時及時收集,泄漏量較小,因此物料泄漏對地表水環境影響不大。如泄漏物料下滲地面,將對土壤及地下水環境造成污染;評價要求工程進行相關的防滲處理,因此物料下滲可能性較低,對土壤及地下水的影響十分有限。因此,評價認為工程最大可信事故對環境的影響不大。
6.4 風險防范措施
6.4.1 儲存及生產過程風險防范措施
(1)盡量減少儲存量,做到多批次、少量儲存,其中醇酸漆及稀釋劑、水性防腐漆日常儲存量不得超過10天使用量。
(2)加強明火管理,嚴禁在存漆間及氣瓶區使用明火,張貼“禁火禁煙”標志。
(3)存漆間儲存區域應配置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等滅火裝置。
(4)生產車間應設置防雷電設施,對可能產生靜電危險的區域,應采取靜電接地措施。
(5)醇酸漆及稀釋劑儲存時,應注意防止碰撞引起包裝桶破裂泄露;存漆間地面應做硬化防滲處理,醇酸漆與稀釋劑分開儲存,并設置圍堰,同時設置備用收集桶,及時收集泄露物料。
(6)加強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的管理,保障其通暢;車間內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7)加強公司假日及夜間消防安全管理。
6.4.2 運輸過程風險防范措施
工程所需醇酸漆及稀釋劑、甲烷屬危險化學品,均采用供應廠家送貨入廠的方式,在運輸過程中若發生交通事故,可能引起火災。
評價要求醇酸漆及稀釋劑、甲烷的運輸應由具有危險品運輸資質的單位承擔,同時選擇運輸路線時應遠離居民集中區;應配備必要的事故應急設備和器材,如手提式滅火器、防毒面具、急救箱、搶險工具等;運輸過程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貯運。
一旦發生危險品運輸泄露事故,當事人應立即戴上防毒面具、取出搶險工具進行及時堵漏,并且當事人或目擊者走到泄露地點的上風向通過應急電話,立即通知應急指揮部,由其聯絡當地環保部門、消防部門及一些有應急事故處理能力的當地部門,及時采取應急行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以減少對環境的破壞。在采取以上防治及應急措施后,可最大程度減少事故的發生及事故發生后把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底。
6.5 風險管理
工程必須嚴格管理和重視,避免事故發生,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處理制度,建設相應的組織,配套相應的設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和“最大化減少風險損失”。對此,評價提出以下對應措施和建議:
6.5.1 應急處置措施
(1)如發生火災,用滅火器滅火,并稀釋氣體濃度。
(2)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向處,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現場,受毒害患者應緊急處理,嚴重者送醫院救治。
6.5.2 事故后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在火災、爆炸等事故條件下,將產生大量的消防水和污染區域清洗水等含有大量污染物的污水。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工程消防用水量以25L/s、持續用水時間以60min計,則一次滅火用水量為90m3,消防廢水產生量為90m3/次。
為防止此類污水直接外排,對當地水體環境及土壤環境造成二次污染事故,企業應建設100m3事故水池及配套隔油裝置,收集的廢水分批經廠區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排入集聚區污水管網。
6.5.3 建立健全安全環境管理制度
(1)應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的環境管理制度,并嚴格予以執行。
(2)嚴格執行我國有關的勞動安全、環境保護、工業衛生的規范和標準,最大限度地清除事故隱患,一旦發生事故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因事故引起的損失和對環境的污染。
(3)加強工廠、車間的安全環保管理,制訂出供正常、異;蚓o急狀態下的操作手冊和維修手冊,并對操作、維修人員進行培訓,持證上崗,應定期進行安全活動,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4)制訂應急操作規程,如在規程中應說明發生事故時應采取的操作步驟,規定搶修進度,規定限制事故影響的措施,另外還應說明與操作人員有關的安全問題。
(5)按計劃檢查和更換危險化學品的輸送及儲存情況,并有專門檔案(包括維護記錄檔案)記錄,以保證設備在壽命期限內不發生事故。
(6)建立應急預案工作計劃,設立公司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事故處理搶險隊,與當地政府有關的應急預案銜接并建立正常的定期聯絡制度,一旦出現事故可借助社會救援,使損失和對環境的污染降到最低。
6.5.4 綜合應急建議方案及框架
(1)發生事故后,先是搶救傷員,同時采取防止事故蔓延或擴大的措施。
(2)對事故處理的現場及時進行清理,同時對事故現場做進一步的安全檢查,以防止第二次災害事故發生,采取措施防止殘留危險物品的燃燒或爆炸。
(3)建立警戒區、警戒線,撤離無關人員,禁止非搶救人員入內,對有毒物品和可燃物質泄漏場所,采取防毒措施,斷絕交通。
應急方案建議內容參見表6-7。
表6-7 應急方案建議內容表
6.6 風險環保投資
項目風險環保投資共12萬元,詳細情況見表6-8。
表6-8 風險環保投資一覽表
6.7 風險評價結論
工程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因此具有一定的潛在危險性。工程醇酸漆及稀釋劑泄漏為最大可信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不大。同時在廠方認真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和充分考慮評價的應急建議預案后,能夠將事故風險降到更低的程度。因此工程環境風險是可以接受的。
第七章 環境保護措施及其可行性論證
7.1 營運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7.1.1 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項目營運期主要廢氣產生及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見表7-1。
表7-1 項目營運期廢氣防治措施一覽表
7.1.1.1 廢氣治理措施技術可行性分析
工程營運期產生廢氣包括有組織廢氣及無組織廢氣。其中,有組織廢氣包括下料廢氣、焊接廢氣及打磨廢氣,噴漆、烘干廢氣以及餐廳油煙及燃氣廢氣,無組織廢氣主要為生產過程未收集到的顆粒物,以及調漆、噴漆、烘干工段散逸的有機廢氣。
(1)下料、焊接、打磨廢氣
工程在下料、焊接、打磨等過程會產生顆粒物,評價要求收集后經袋式除塵器進行處理。
袋式除塵器是較為常見除塵方法之一,除塵效率一般可達99%以上,最小捕集粒徑<0.1μm,具有除塵效率高、性能穩定,機體結構緊湊、占地面積小、過濾面積大、密閉性能好、清灰效果好、維修管理方便、操作簡單等優點。
(2)噴漆及烘干廢氣
工程設置獨立的噴漆房、烘干房,采用噴槍對打磨好的部件噴漆,噴漆過程中醇酸漆和稀釋劑、水性防腐漆中的有機溶劑會揮發,并產生漆塵;噴涂后的部件送至烘干房烘干過程中也會有有機廢氣產生。噴漆及烘干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中,主要污染因子為非甲烷總烴及二甲苯。
①漆塵處理工藝比選
常見的漆塵處理裝置主要有干式和濕式兩種。
干式處理裝置即采用折流板、過濾網等干式過濾漆霧,抽風方式一般為底部抽風,噴漆過程中產生的漆霧在通風機的作用下進入過濾器被粘附捕集,過濾器結構是把玻璃纖維或紙質纖維制成濾網固定在框架上,除去了漆霧的空氣經通風管排至車間外,在使用過程中,當通風量過大或由于過濾器逐漸被漆霧堵塞而影響排放效果時,可對濾網進行清理,或更換過濾器。
濕式漆塵捕集裝置是利用循環水來洗滌帶漆霧的空氣,它的工作原理是使噴漆室的廢氣與水充分混合,利用不同的風速、擋水板和風向的多次轉換,使水和漆滴與空氣分離,使漆塵滴落到水中,從而達到收集顆粒物的效果。含漆塵的水則流至循環水池,定期打撈漆渣后可循環使用。常見的濕式處理方式有水幕式、文丘里式和水旋式等。
濕式處理方式處理漆霧的效果比干式處理方式較為明顯,帶有漆霧的水經處理后可循環重復利用。但是,根據項目生產量的大小,經過一定的時間后,循環水需重新更換,廢水必須經廢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勢必對地表水環境造成或多或少的影響,且其一次性投資花費比較大。而干式漆霧處理系統則無廢水的生產及排放,且日常維護較為簡單,但受過濾介質吸附容量所限,需定期對過濾介質進行清理、更換,產生固廢。
結合當前環保要求及行業相關技術,工程設計采用“集氣系統+干式漆霧過濾器+排風系統”對漆塵進行處理。工程擬建設的干式漆霧過濾系統采用折流板+玻璃纖維漆霧過濾棉吸附方式,設計漆塵凈化效率達90%以上。
②有機廢氣處理工藝比選
工程產生的有機廢氣主要為非甲烷總烴及二甲苯。
目前,有機廢氣凈化方法主要有活性炭吸附法、直接燃燒法、催化燃燒法、UV光解催化法、吸收法、低溫等離子體法等,上述處理措施優缺點詳見表7-2。
表7-2 有機廢氣主要凈化方法比較
結合本項目工藝,即噴烘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濃度不是特別大,且為間歇性排放、風量較大,采用催化燃燒法不太實際。同時,為達到較高的處理效率,評價要求有機廢氣采用“活性炭吸附+低溫等離子”的方案進行處理,該組合方案具有不產生二次污染、處理效率高等優點。
綜上所述,工程噴漆及烘干廢氣處理流程為:噴漆廢氣首先經干式漆霧過濾器去除漆塵后,而后與烘干廢氣一并引入“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進行后續處理,處理后廢氣由15m排氣筒外排。干式漆霧過濾器對顆粒物的去除效率約為90%,活性炭吸附裝置對有機廢氣的去除效率以75%計,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為二級處理,去除效率以60%計,則“UV光解+低溫等離子”裝置對有機廢氣的聯合去除率可達到90%。
噴漆及烘干廢氣處理工藝流程見圖7-1。
(3)無組織廢氣
針對工程未收集產生的無組織顆粒物,評價要求設置工業吸塵器,及時清理打磨產生的顆粒物,避免二次揚塵。對于噴漆、烘干過程組件進出操作間產生的無組織散逸,要求合理設置集氣裝置的安裝位置,合理設計風量,保持微負壓環境,確保集氣效率。此外,還應設置衛生防護距離;經調查,工程衛生防護距離內無學校、村莊等環境敏感點。
綜上所述,項目營運期的廢氣治理措施屬于較為成熟技術,屬于該行業認可的技術措施。
7.1.1.2 廢氣治理措施經濟合理性分析
項目廢氣治理設施包括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袋式除塵器、干式漆霧過濾器等,均采用當前行業較為成熟及先進的技術,處理效率高。項目廢氣治理設施建設費用共計45萬元,運行維護費用預計5萬元,廢氣處理設施總投資50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2.25%。在做好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及檢查維護的條件下,廢氣治理設施能夠獲得較長的使用壽命,利用率高。項目廢氣處理設施建設及運行費用符合企業發展,從經濟方面而言,廢氣處理設施可行。
7.1.1.3 廢氣治理措穩定達標性分析
(1)下料、焊接、打磨廢氣
工程下料、焊接、打磨廢氣主要為顆粒物,設計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排放。袋式除塵器對顆粒物的去除效率可達到99%,則下料廢氣經處理后,程下料廢氣經過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顆粒物的排放濃度為2.5mg/m3,排放速率為0.017kg/h,均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及《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相關要求。
(2)噴漆及烘干廢氣
工程噴漆廢氣經水旋式漆霧處理系統去除漆塵后,與烘干廢氣一并引入“干式漆霧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進行后續處理,處理后廢氣由15m排氣筒外排。“干式漆霧過濾器”對顆粒物去除效率為90%,“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對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的去除效率分別為90%。項目噴漆及烘干廢氣經處理后,項目噴漆及烘干廢氣經處理后,廢氣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二甲苯的排放濃度分別為10mg/m3、8.356mg/m3、1.915mg/m3,排放速率分別為0.341kg/h、0.284 kg/h、0.065kg/h,均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及《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相關要求,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均能滿足《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表1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的排放要求。
(3)無組織廢氣
工程產生的非甲烷總烴、二甲苯等無組織廢氣,經合理設置集氣裝置的安裝位置,合理設計風量等措施后,各污染物對廠界的濃度貢獻值均能夠滿足《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的相關要求。
綜上,對于工程產生的各類廢氣,在采用工程設計及評價要求的防治措施后,均能夠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7.1.2 廢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項目營運期主要廢水產生及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見表7-3。
表7-3 項目營運期廢水防治措施一覽表
7.1.2.1 廢水治理措施技術可行性分析
工程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
工程廢水主要為辦公、生活污水,項目勞動定員30人,工人不在廠區食宿,生活用水量按50L/p﹒d計,污水排放量按照取水量的80%計,則生活污水產生量為360m3/a,主要污染因子為COD、SS、NH3-N,產生濃度分別為300mg/L、250mg/L、30mg/L。工程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經廠區總排口外排由集聚區污水管網收集排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外排,最終匯入大沙河。
化糞池對COD、SS、NH3-N的處理效率分別為50%、50%、30%。處理后COD、SS、NH3-N排放濃度、排放量分別為125mg/L、0.045t/a;125mg/L、0.045t/a;21mg/L、0.008t/a。
工程廠區廢水中各污染因子均可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二級標準要求,同時滿足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收水水質標準要求。工程廢水經廠區總排口外排由集聚區污水管網收集排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外排,最終匯入大沙河。
7.1.2.2 廢水治理措施經濟合理性分析
項目廢水治理設施主要為化糞池,土建、設計、安裝費用共計2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0.1%。評價要求建設單位認真落實環保設施的建設,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污染防治設施維護保養計劃,確保其長期有效。
綜上所述,工程廢水采取工程設計及評價要求的治理措施處理后,均能夠做到循環使用或達標排放,處置方式合理,評價認為措施可行。
7.1.3 固廢防治措施分析
工程固廢主要包括下料工段產生的邊角料,機械加工產生的廢鋼屑、廢切削液和廢潤滑油,噴砂工段產生的金屬塵,干式漆霧過濾器產生的廢濾料以及化學品原料的包裝容器等。其中,邊角料、廢鋼屑、金屬塵為一般固廢,廢切削液、廢潤滑油及廢濾料屬危險固廢。
7.1.3.1 一般工業固廢防治措施分析
工程產生的邊角料、廢鋼屑、金屬塵等,均為金屬或金屬氧化物,可收集后售予廢品回收站綜合利用。
評價要求工程設置50m2一般固廢倉庫對邊角料、廢鋼屑等一般固廢進行暫存,評價要求一般固廢倉庫的建設應嚴格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2013年修訂)的要求進行防滲處理,滿足“三防”要求。
7.1.3.2 危險固廢防治措施分析
(1)危險固廢儲存場所防治措施
工程更換下的廢切削液、廢潤滑油及廢濾料均為危險廢物,要求分別使用密閉容器收集,在廠內危廢倉庫貯存,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安全處置。
工程設計20m2危廢倉庫進行使用,廠區危廢倉庫儲存能力約8t,能夠滿足項目危險廢物貯存要求。評價要求危廢倉庫采用防滲材料進行防滲,滲透系數要求≤10-7cm/s,并建設圍堰。同時,還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中相關要求進行設置:①必須按照危險固廢的性質分別進行貯存,并做好警示標志;②應用專門的容器儲存,并做好標志,保證其完好無損,禁止不相容的廢物混儲;③危廢倉庫應作好“防風、防雨、防曬、防滲漏”等處理,保證危廢貯存過程中不易老化、破損和變形;④危廢倉庫門口應懸掛規范的標志,并做好警示標志。此外,堆放危險廢物的高度應根據地面承載能力確定。
項目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基本情況見表7-4。
表7-4 項目危險廢物貯存場所(設施)基本情況
(2)危險廢物的收集、轉移等管理措施
根據《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豫環文[2012]18號),危險廢物的收集、運輸等管理措施如下:
①危廢的收集應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內容至少應包括適用范圍、操作程序和方法、專用設備和工具、轉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應急防護等。
危險廢物儲存設施必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要求。危廢倉庫全封閉,庫房地面、墻體等應采取防滲措施。儲存在符合標準的容器內,容器材質要滿足強度要求,且必須完好無損;堆存區域設置名稱標牌,并設置搬運通道,庫房內應采取全面通風的措施;危廢貯存場所及設施必須按照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并設有應急防護設施。
②企業應當向修武縣、焦作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產生環節、流向、貯存、處置情況等事項,每年定期將本年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材料報送修武縣、焦作市環境保護局。
③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的期限一般為一年,鼓勵制定中長期的危險廢物管理計劃,但一般不超過5年。
④各類危險廢物,應由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并可以處置該類廢物的單位進行處理處置,并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在危險廢物轉移前三日內報告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并同時將預期到達時間報告接受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⑤在危廢的轉移處置過程中,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a、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當地環保主管部門申報登記;b、企業、危廢運輸單位及危廢處置單位必須如實填寫危廢聯單,做好危廢轉移的記錄,記錄上必須注明危廢的名稱、來源、數量、特定和包裝容器的類型等內容;c、運輸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廢物運輸的安全知識,了解其性質、危險特征、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的應急措施;運輸車輛必須具有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駕駛人員必須由取得駕駛執照的熟練人員擔任;危險廢物運輸時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按照行車路線行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過的區域。
7.1.3.3 化學品包裝容器防治措施分析
對于產生的化學品包裝容器,可由供應廠家進行回收,重新作為油漆、稀釋劑、水性防腐漆的包裝容器。根據《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 34330-2017 )》,該部分包裝容器不屬于固體廢物,評價要求其貯存、運輸等環節需按照危險固廢的有關規定進行環境監管,暫存及運輸要求詳見上文“危險固廢防治措施分析”。
綜上所述,工程產生的固廢可得到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評價認為措施可行。
7.1.4 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工程噪聲主要為切割機、剪板機、車床等設備產生的機械噪聲和風機、空壓機產生的空氣動力性噪聲,源強在80-90dB(A)之間。工程噪聲源均在室內布置,評價要求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減振、隔聲等降噪措施。針對上述兩類噪聲源,擬對高噪聲的風機等動力噪聲源設置隔聲罩、進氣口加裝消聲器;對噪聲設備基礎進行隔振、減振處理。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噪25-30dB(A)。
以上降噪措施均為目前工業上常用的降噪措施,技術成熟,效果穩定,另外根據聲環境預測結果,工程完成后四廠界晝間、夜間噪聲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因此評價認為本工程噪聲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7.1.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據工程特點,對地下水產生污染的環節主要是生產車間噴漆房、存漆間、危廢倉庫、一般固廢倉庫等區域物料泄漏下滲地面造成地下水污染,或者污水處理裝置和污水收集管道等污水下滲污染地下水。
為防止工程生產對區域地下水產生不利影響,評價要求應采取以下措施:
7.1.5.1 污染源頭控制措施
在實際生產過程中要對生產工藝進行不斷的優化改進,提高系統自動化操作水平,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和新鮮水使用量;管道、設備均應符合國標及工藝技術要求,并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現象發生;一體化裝置及水簾循環水池等均應嚴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滲處理,避免出現裂紋而導致廢水下滲污染地下水。
7.1.5.2 分區防滲措施
結合廠區實際情況,地下水防護區域分為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和簡單防滲區。
項目廠區分區情況詳見表7-5。
表7-5 項目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詳情一覽表
分區防治措施如下:
(1)重點防滲區
①存漆間、噴漆房、危廢倉庫
根據現場勘察,評價要求本工程建設過程中,應對存漆間、噴漆房及危廢倉庫地面使用防滲材料進行防滲處理,防滲層滲透系數應小于1×10-10m/s,危廢倉庫應設置圍堰。此外,存漆間還應設置圍堰及備用收集桶,防止物料泄漏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污染。
②化糞池、事故水池
評價要求化糞池、事故水池應全部硬化,池壁厚度大于等于200mm,且采取相應防滲措施,防滲層滲透系數小于1×10-10m/s。此外,廠區污水管道應采用抗滲鋼筋混凝土管溝或套管,要求溝底和溝壁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溝底、溝壁內表面及頂板應抹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厚度不下于10mm。
(2)一般防滲區
工程生產車間下料、焊接等區域及一般固廢倉庫均為一般防滲區。評價要求鉚焊車間的焊接區域及下料車間的下料區域采用抗滲混凝土進行硬化,厚度為10mm,評價要求一般固廢倉庫采用抗滲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進行防滲處理,要求防滲系數不大于1.0×10-7cm/s,并做好防風、防雨及防滲的“三防”措施,保證固廢貯存過程中不易老化、破損和變形。
(3)簡單防滲區
除重點防滲區和一般防滲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均屬于簡單防滲區,包含辦公樓等,評價要求進行地面硬化即可。
7.2 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匯總及環保投資
7.2.1 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匯總
工程針對廢氣、廢水、噪聲、固廢的產生情況和工藝要求,采取了技術成熟、運行穩定可靠、凈化效率高、滿足達標排放和廢物綜合利用、安全處置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匯總及“三同時”驗收匯總見表7-7。
5.2.1 工程廢水排放情況及排放去向
項目外排廢水包括生活廢水,排放量為360m3/a,廢水經化糞池處理裝置處理后,排至集聚區污水管網,經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入南排河,最終匯入大沙河。
5.2.2 項目廢水進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可行性分析
5.2.2.1 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基本情況
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位于修武縣豐收路北側、第一污水處理廠西側,設計處理規模為2萬m3/d,目前處理能力約為1.8萬m3/d,主要處理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南區及寧城新區廢水,處理工藝采用“預處理+改良氧化溝+深度處理”工藝,處理出水指標達到《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
5.2.2.2 項目廢水進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可行性分析
根據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用地規劃布局,結合地形走向,合理布置污水管網。污水管網采用枝狀布置形式,工業區污水系統沿東西向主要道路布置污水干管,南北向布置污水次管,污水經污水管網收集后由總干管輸送至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
項目廢水經武源路污水管網,可送往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
項目廢水排放量為1.2m3/d,主要污染因子為COD、SS、NH3-N,不含重金屬等污染物,再經廠區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能夠滿足污水處理廠進廠要求(COD:350mg/L,NH3-N:30mg/L),不會對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及污染物的處理負荷造成沖擊。評價認為工程廢水進入污水處理廠處理的方案可行。
5.2.3 地表水環境影響分析
綜合以上分析,項目廢水經廠內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經武源路污水管道進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規定出水水質達一級A標準,對受納水體的影響可以接受。
5.3.3 地下水評價工作等級及范圍
5.3.3.1 評價等級
(1)建設項目行業類別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項目屬于專用設備制造業,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屬于Ⅲ類建設項目。
(2)地下水環境敏感程度
項目廠址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距南水北調總干渠13km,項目距離最近的修武縣郇封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約470m,距離較遠,均不在其保護區范圍內。
根據現場調查:本項目地下水評價范圍內的集中式飲用水井包括地下水流方向下游1125m處的小營村飲用水供水井以及地下水流方向左側800m處的陳村飲用水供水井、地下水流方向右側1450m處的周流村飲用水供水井,上述三處供水井供水規模均超過1000人,且均未劃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 610-2016)第6.2.1.2條表1,綜合判斷項目區地下水敏感程度為“較敏感”。
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地下水環境》(HJ610-2016),建設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見表5-21。
表5-21 建設項目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登等級劃分
項目類別 環境敏感程度 |
Ⅰ類項目 | Ⅱ類項目 | Ⅲ類項目 |
敏感 | 一 | 一 | 二 |
較敏感 | 一 | 二 | 三 |
不敏感 | 二 | 三 | 三 |
5.3.3.2 評價范圍
采用查表法確定評價范圍,根據廠區環境,查表確定項目地下水評價范圍為6km2。
5.3.4 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
5.3.4.1 預測時段
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時段為污染發生后100d、1000d和能反應特征因子遷移規律的其他時間節點。
5.3.4.2 情景設置
地下水污染途經可分為間歇入滲型、連續入滲型、越流型、徑流型,本次項目對地下水的影響途經主要為連續入滲型,即化糞池滲漏污染地下水。
本次評價擬從正常狀況和非正常狀況況兩種情況下進行地下水污染影響分析。
(1)正常狀況
正常狀況是指建設項目的工藝設備和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均達到設計要求條件下的運行狀況。
(2)非正常狀況
非正常狀況是指建設項目的工藝設備或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因系統老化、腐蝕等原因不能正常運行或保護效果達不到設計要求時的運行狀況。
本工程地下水防護區域分為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簡單防滲區。其中,重點防滲區主要為噴涂車間內噴漆房、存漆間及一體化污水處理裝置,污水管道和危廢倉庫等;一般防滲區主要為生產車間的下料區、焊接區等、倉庫,一般固廢倉庫等;簡單防滲區主要為辦公樓等。按照地下水導則技術規范,評價要求重點防滲區的等效黏土防滲層Mb≧6.0m,滲透系數K≦10-7cm/s;一般防滲區的等效黏土防滲層Mb≧1.5m,滲透系數K≦10-7cm/s;簡單防滲區進行地面硬化即可。企業在嚴格落實評價要求的地下水分區防滲措施前提下,對地下水不會產生影響,本次評價僅在非正常狀況情景下對地下水環境影響進行預測。
結合企業情況,本次評價設定非正常狀況主要為化糞池因基礎不均勻沉降導致混凝土出現裂縫,防滲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或保護效果達不到設計要求,污水下滲污染地下水。本次評價對主要污染物進入地下水后的運移情況進行預測,并根據預測結果,分析評價滲漏事故對評價區地下水環境的影響范圍和程度。
5.3.4.3 預測因子
根據項目工程分析,本次地下水預測選取高錳酸鹽指數、氨氮作為預測因子。
5.3.4.4 預測源強
污水泄漏源強為COD450mg/L(折算為高錳酸鹽指數,即為112.5mg/L)、氨氮30mg/L。
5.3.4.5 預測模型及參數確定
(1)預測模型
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中相關要求,結合擬建場地水文地質條件和潛在污染源特征,非正常狀況條件下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采用地下水溶質運移解析法中的一維穩定流動一維水動力彌散模式進行預測及評價,預測模型如下:
式中:
x—距注入點的距離,m;
t—時間,d;
C(x,t)—t時刻x處的示蹤劑濃度,g/L;
C0—注入的示蹤劑濃度,g/L;
u—水流速度,m/d;
DL—縱向彌散系數,m2/d;
erfc( )—余誤差函數。
(2)參數確定
①縱向彌散系數
據調查,不同含水層類型彌散系數見表5-21。
表5-21 各類土質彌散系數經驗值一覽表 單位m2/d
土壤類型 | 細砂 | 中粗砂 | 砂礫 |
國內外經驗系數 | 0.05-0.5 | 0.2-1 | 1-5 |
②地下水流速
地下水流速可以利用水力坡度及滲透系數求出,具體計算公式為:
u=kl/n
式中:u—地下水流速,m/d;
k—滲透系數,m/d;根據水文地質參數經驗值表,取8m/d;
l—水力坡度,取0.4%。
n—孔隙度,%,取30%。
根據地下水流速計算模型及水力坡度、滲透系數,可計算出,建設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流速為0.11m/d。
③參數確定
根據以上結論,確定本次地下水預測參數,詳見表5-22。
表5-22 地下水預測參數選取一覽表
類別 | 滲漏源強 | D(m2/d) | u(m/d) |
非正常狀況 | 高錳酸鹽指數:112.5mg/L 氨氮:30 mg/L |
0.5 | 0.11 |
(1)非正常狀況下不同時間節點預測
非正常狀況下不同時間節點預測結果詳見表5-23。
表5-23 非正常工況發生不同時間節點預測結果一覽表
類別 | 項目 | 預測因子 | |||
高錳酸鹽指數 | 氨氮 | ||||
100d | 1000d | 100d | 1000d | ||
非正常狀況 | 下游最大濃度 mg/L | 78.53 | 79.7496 | 29.54 | 29.99 |
最大濃度出現距離 m | 1 | 1 | 1 | 1 | |
擴散最遠范圍 m | 94 | 375 | 94 | 375 |
(2)滲漏發生后下游廠界及敏感點的預測
滲漏發生后下游廠界及敏感點的預測見表5-24。
表5-24 滲漏發生后廠界敏感點預測結果一覽表 單位mg/L
類別 | 內容 | 預測因子 | |||
高錳酸鹽指數 | 氨氮 | ||||
下游廠界 | 下游最近敏感點 秦莊村 |
下游廠界 | 下游最近敏感點 秦莊村 |
||
非正常狀況 | 距事故源距離 | 35 | 1860 | 35 | 1860 |
到達時間 d | 16 | 9490 | 16 | 9490 | |
開始超標時間d | 122 | 14940 | 91 | 14230 |
5.3.6 地下水評價結論
(1)地下水環境影響
①在非正常狀況下,污水連續滲漏至100d、1000d時,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均出現超標現象,不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Ⅲ類標準要求。
②在非正常狀況下,污水滲漏后,擴散至廠界時間為16d,高錳酸鹽指數超標出現時間為122d,氨氮超標出現時間為91d;擴散至秦莊村時間為9490d,高錳酸鹽指數超標出現時間為14940d,氨氮超標出現時間為14230d。
(2)地下水環境污染防控措施
針對廠區生產過程中廢水、固廢的產生、輸送和儲存過程,采取合理有效的
措施防止污染物對地下水的污染。按照“源頭控制、分區防控、污染監控、應急響應”原則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與對策,可有效減輕、及時避免項目非正常狀況對區域地下水的影響。地下水環境保護措施與對策的具體內容詳見報告書第七章。
(3)地下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由污染途徑及對應措施分析可知,本項目對可能產生地下水影響的污染途徑進行了有效預防,在確保各項防滲場所得以落實,并加強維護和廠區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廠區內的廢水污染物下滲現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項目營運期對區域地下水環境影響不大。
5.4 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
5.4.1 預測范圍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中有關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劃分原則,本次聲環境評價工作等級為三級。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要求,確定聲環境預測范圍為項目邊界外200米。根據聲源的特征及所在位置,應用相應的模式計算各噪聲源對預測點產生的影響值。
5.4.2 預測模式
預測模式采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中推薦的模型。噪聲在傳播過程中受到多種因素的干擾,使其產生衰減,根據建設項目噪聲源和環境特征,預測過程中考慮廠房等建筑物的隔聲及屏障作用,預測模式采用點聲源處于半自由空間的幾何發散模式。
(1)室外點聲源利用點衰減公式
式中LA(r)、LA(r0)分別是距聲源r、r0處的A聲級值。
(2)對于室內聲源按下列步驟計算
①由類比監測取得室外靠近維護結構處的聲壓級。
②將室外聲級LA(r0)和透聲面積換算成等效的室外聲源。計算出等效源的聲功率級:
式中S為透聲面積
③用下式計算出等效室外聲源在預測點的聲壓級。
④用下式計算各噪聲源對預測點貢獻聲級及背景噪聲疊加。
式中:LAi為聲源單獨作用時預測處的A聲級,n為聲源個數。
(3)戶外建筑物的聲屏障效應
聲屏障的隔聲效應與聲源和接受點、屏障位置、屏障高度和屏障長度及結構性質有關,我們根據它們之間的距離、聲音的頻率(一般取500HZ)算出菲涅爾系數,然后再查表找出相對應的衰減值(dB)。菲涅爾系數的計算方法如下:
式中:A—是聲源與屏障頂端的距離;B—是接受點與屏障頂端的距離;d—是聲源與接受點間的距離;—波長。
5.4.3 評價標準
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晝間65dB(A),夜間55dB(A)。
5.4.4 噪聲源分布及源強
根據企業車間結構及設備分布情況,工程各主要噪聲源分布及源強情況見表5-25。
表5-25 工程主要噪聲源分布及源強情況一覽表 單位dB(A)
聲類型 | 主要設備 | 源強 | 防治措施 | 降噪效果[dB(A)] |
機械噪聲 | 數控車床 | 80 | 室內布置、減振基礎 | 25 |
切割機 | 85 | 室內布置、減振基礎 | 25 | |
焊接機 | 75 | 室內布置、減振基礎 | 25 | |
裁板機 | 80 | 室內布置、減振基礎 | 25 | |
空氣動力性噪聲 | 空壓機 | 90 | 室內布置、減振基礎、隔聲罩 | 30 |
風機 | 85 | 室內布置、減振基礎、消聲器 | 30 |
5.4.5 廠界預測結果及評價
根據工程噪聲源在廠區的分布和源強,以及其與四周廠界的距離及建筑物的衰減狀況,計算出各聲源對四周廠界及敏感點的噪聲貢獻值,結合背景值,對本工程完成后各廠界及敏感點噪聲值進行預測,工程噪聲影響情況預測結果見表5-26。表5-26 工程各廠界聲環境預測結果一覽表
點位 | 貢獻值dB(A) | 預測值dB(A) | 評價標準 | 預測達標情況 | |
東廠界 | 48.70 | 晝 | 59.30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晝間65 dB(A),夜間55 dB(A) | 達標 |
0 | 夜 | 48.55 | |||
西廠界 | 31.02 | 晝 | 61.80 | ||
0 | 夜 | 50.6 | |||
南廠界 | 34.98 | 晝 | 54.57 | ||
0 | 夜 | 47.75 | |||
北廠界 | 36.56 | 晝 | 62.76 | ||
0 | 夜 | 50.8 | |||
秦莊村 | 33.48 | 晝 | 52.63 | ||
0 | 夜 | 47.78 |
5.5 固體廢物環境影響分析
工程固廢主要包括下料工段產生的邊角料,機械加工產生的廢鋼屑、噴砂除塵器收集的金屬塵、廢切削液和廢潤滑油,干式漆霧過濾器產生的廢濾料,以及化學品原料的包裝容器等。其中,邊角料、廢鋼屑、噴砂除塵器收集的金屬塵為一般固廢,廢切削液、廢潤滑油及廢濾料屬危險固廢。
(1)一般固廢
工程邊角料、廢鋼屑、噴砂產生的金屬塵一般固廢間暫存,定期外售于廢品回收站綜合利用。采取以上措施后一般固廢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2)危險固廢
設備運行產生廢切削液、廢潤滑油、以及噴漆過程生產的廢濾料、廢包裝桶。
1)危險廢物貯存場所環境影響分析
①本項目所在區域地質結構穩定,不在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影響范圍內。危廢倉庫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2013年修訂)有關要求建設。
②根據地下水環境影響分析,在確保各項防滲場所得以落實,并加強維護和廠區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可避免污染地下水。
綜上所述, 在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2013年修訂)有關要求建設危廢倉庫,及時委托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運走安全處置的情況下,本項目危險廢物的暫存不會對周圍環境、居住人群的身體健康、日常生活和生產活動產生較大影響,危險廢物貯存場所選址可行。
2)危險廢物廠外運輸環境影響分析
危廢運輸嚴格按照《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4-2012)、《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豫環文[2012]18號)進行收集、貯存和運輸。運輸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廢物運輸的安全知識,了解其性質、危險特征、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的應急措施。運輸車輛必須具有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駕駛人員必須由取得駕駛執照的熟練人員擔任。
通過上述分析,建設項目固廢均得到妥善處理處置,對環境影響不大。
第六章 環境風險評價
6.1 評價思路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18),環境風險評價的目的是分析和預測建設項目存在的潛在危險、有害因素,建設項目建設和運行期間可能發生的突發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為破壞及自然災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質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與環境影響和損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應急與減緩措施,以使建設項目事故率、損失和環境影響達到可接受水平。
項目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工程涉及醇酸漆、稀釋劑、水性防腐漆,工程主要化學品貯運方式見表6-1,物化危險性質詳見表6-2。工程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質判定標準按照《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附錄A中表1確定,物質危險性判別標準詳見表6-3。工程風險物質識別表見表6-4。
表6-1 工程化學品耗用量及儲運方式一覽表
序號 | 名稱 | 主要成分 | 形態 | 運輸方式 | 貯存方式 | 貯存量(t) |
1 | 醇酸漆 | 醇酸樹脂、顏料、填料、助劑、200#溶劑油等 | 液體 | 桶裝汽運 | 倉貯 | 0.2 |
2 | 稀釋劑 | 二甲苯、環己酮、乙酯、丁酯 | 液體 | 桶裝汽運 | 倉貯 | 0.1 |
3 | 水性防腐漆 | 改性丙烯酸水性樹脂、顏料、中和劑、助劑、防沉劑、去離子水 | 液體 | 桶裝汽運 | 倉貯 | 0.2 |
物質 名稱 |
毒性 | 燃爆性 | 危害特性 | |||
毒性 指標 |
分級 | 閃點 (0℃) |
沸點 (0℃) |
分級 | ||
醇酸漆 | - | 三級以外 | 23-61 | 80.5 | 可燃液體 | 易燃,具有刺激性,蒸汽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高熱、明火易引燃 |
稀釋劑 | - | 三級以外 | 23-30 | 70-144 | 可燃液體 | |
水性防腐漆 | - | 三級以外 | - | - | 不燃 | - |
類別 | 級別 | LD50(大鼠經口) mg/kg |
LD50(大鼠經皮) mg/kg |
LC50(小鼠吸入,4小時) mg/L |
有 毒 物 質 |
1 | <5 | <1 | <0.01 |
2 | 5<LD50<25 | 10<LD50<50 | 0.1<LC50<0.5 | |
3 | 25<LD50<200 | 50<LD50<400 | 0.5<LC50<2 | |
易 燃 物 質 |
1 | 可燃氣體——在常壓下以氣態存在并與空氣混合形成可燃混合物;其沸點(常壓下)是20℃或20℃以下的物質 | ||
2 | 易燃液體——閃點低于21℃,沸點高于20℃的物質 | |||
3 | 可燃液體——閃點低于55℃,壓力下保持液態,在實際操作條件下(如高溫高壓)可以引起重大事故的物質 | |||
爆炸性物質 | 在火焰影響下可以爆炸,或者對沖擊、摩擦比硝基苯更為敏感的物質 |
6.1.2 風險源及風險種類識別
工程風險源主要為氣瓶區及存漆間。風險類型主要為泄漏、火災和爆炸,具體為以下幾個方面:
(1)醇酸漆、稀釋劑等物料在儲存過程中,因儲存桶破裂或損壞等原因泄漏,物料揮發造成大氣污染,流入地表水體形成水污染,下滲地面造成地下水污染;
(2)在醇酸漆及稀釋劑的儲存環節或使用過程中,因容器破損或操作失當等原因造成泄漏,遇明火引發火災、爆炸事故;
6.1.3 重大危險源辨識
工程涉及風險物質的區域主要為生產車間的存漆間及氣瓶區,同屬一個生產經營單位且邊緣距離小于500m,根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T169-2004)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識別》(GB18218-2009),評價將二者作為一個危險單元進行重大危險源判定。
工程廠區內危險物質臨界量標準見表6-4。
表6-4 工程危險物質臨界量標準表
風險源 | 風險物質 | 儲存量(t) | 臨界量(t) | qn/Qn | 重大危險源辨識 |
存漆間 | 醇酸漆 | 0.2 | - | - | 未構成 |
稀釋劑 | 0.1 | - | - | ||
合計 | <1 |
6.2 評價等級及范圍
6.2.1 評價等級確定
根據環境風險評價工作等級判別標準,工程各風險源均未構成重大危險源且不處于環境敏感區,評價確定本工程環境風險評價級別為二級。評價工作等級標準見表6-5。
表6-5 評價工作等級標準表
項目 | 劇毒危險物質 | 一般毒性危險物質 | 可燃、易燃危險物質 | 爆炸危險物質 |
重大危險源 | 一 | 二 | 一 | 一 |
非重大危險源 | 二 | 二 | 二 | 二 |
環境敏感地區 | 一 | 一 | 一 | 一 |
工程環境風險評價等級為二級,因此環境風險評價范圍確定為距危險源3公里范圍。評價范圍內環境敏感目標詳見表6-6。
表6-6 風險評價范圍內敏感目標情況一覽表
項目 | 保護目標 | 與本項目相對位置 | |||
名稱 | 性質 | 人數 | 方位 | 距離 | |
1 | 郇封村 | 鄉村居民區 | 850人 | SE | 300m |
2 | 段屯村 | 鄉村居民區 | 1500人 | SW | 1956 |
3 | 閆莊村 | 鄉村居民區 | 870人 | NW | 1966 |
4 | 焦莊村 | 鄉村居民區 | 1500人 | SE | 2390 |
5 | 小韓村 | 鄉村居民區 | 1200人 | NW | 2680 |
6.3.1 最大可信事故確定
在上述風險識別和事故分析的基礎上,確定工程最大可信事故為醇酸漆及稀釋劑泄漏事故。
6.3.2 環境影響分析
醇酸漆及稀釋劑泄漏時,造成的環境風險主要為物料揮發對大氣環境的影響、流入地表水體對地表水環境的影響以及物料下滲地面對地下水及土壤環境的影響。
工程使用醇酸漆及稀釋劑存儲量共為0.3t,儲存量小,且以桶裝形式在存漆間存儲,泄漏的概率較小。物料泄露后,其中的有機溶劑會揮發,主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及二甲苯等有機廢氣。因工程醇酸漆及稀釋劑儲存量小,因此常溫情況下有機廢氣的揮發量較小。此外,泄漏物料如不慎流入地表水體,將對水體水質產生影響;但評價要求存漆間建設圍堰,并設置備用桶,泄漏時及時收集,泄漏量較小,因此物料泄漏對地表水環境影響不大。如泄漏物料下滲地面,將對土壤及地下水環境造成污染;評價要求工程進行相關的防滲處理,因此物料下滲可能性較低,對土壤及地下水的影響十分有限。因此,評價認為工程最大可信事故對環境的影響不大。
6.4 風險防范措施
6.4.1 儲存及生產過程風險防范措施
(1)盡量減少儲存量,做到多批次、少量儲存,其中醇酸漆及稀釋劑、水性防腐漆日常儲存量不得超過10天使用量。
(2)加強明火管理,嚴禁在存漆間及氣瓶區使用明火,張貼“禁火禁煙”標志。
(3)存漆間儲存區域應配置手提式干粉滅火器等滅火裝置。
(4)生產車間應設置防雷電設施,對可能產生靜電危險的區域,應采取靜電接地措施。
(5)醇酸漆及稀釋劑儲存時,應注意防止碰撞引起包裝桶破裂泄露;存漆間地面應做硬化防滲處理,醇酸漆與稀釋劑分開儲存,并設置圍堰,同時設置備用收集桶,及時收集泄露物料。
(6)加強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的管理,保障其通暢;車間內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7)加強公司假日及夜間消防安全管理。
6.4.2 運輸過程風險防范措施
工程所需醇酸漆及稀釋劑、甲烷屬危險化學品,均采用供應廠家送貨入廠的方式,在運輸過程中若發生交通事故,可能引起火災。
評價要求醇酸漆及稀釋劑、甲烷的運輸應由具有危險品運輸資質的單位承擔,同時選擇運輸路線時應遠離居民集中區;應配備必要的事故應急設備和器材,如手提式滅火器、防毒面具、急救箱、搶險工具等;運輸過程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貯運。
一旦發生危險品運輸泄露事故,當事人應立即戴上防毒面具、取出搶險工具進行及時堵漏,并且當事人或目擊者走到泄露地點的上風向通過應急電話,立即通知應急指揮部,由其聯絡當地環保部門、消防部門及一些有應急事故處理能力的當地部門,及時采取應急行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以減少對環境的破壞。在采取以上防治及應急措施后,可最大程度減少事故的發生及事故發生后把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底。
6.5 風險管理
工程必須嚴格管理和重視,避免事故發生,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處理制度,建設相應的組織,配套相應的設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和“最大化減少風險損失”。對此,評價提出以下對應措施和建議:
6.5.1 應急處置措施
(1)如發生火災,用滅火器滅火,并稀釋氣體濃度。
(2)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向處,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污染現場,受毒害患者應緊急處理,嚴重者送醫院救治。
6.5.2 事故后二次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在火災、爆炸等事故條件下,將產生大量的消防水和污染區域清洗水等含有大量污染物的污水。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工程消防用水量以25L/s、持續用水時間以60min計,則一次滅火用水量為90m3,消防廢水產生量為90m3/次。
為防止此類污水直接外排,對當地水體環境及土壤環境造成二次污染事故,企業應建設100m3事故水池及配套隔油裝置,收集的廢水分批經廠區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排入集聚區污水管網。
6.5.3 建立健全安全環境管理制度
(1)應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的環境管理制度,并嚴格予以執行。
(2)嚴格執行我國有關的勞動安全、環境保護、工業衛生的規范和標準,最大限度地清除事故隱患,一旦發生事故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因事故引起的損失和對環境的污染。
(3)加強工廠、車間的安全環保管理,制訂出供正常、異;蚓o急狀態下的操作手冊和維修手冊,并對操作、維修人員進行培訓,持證上崗,應定期進行安全活動,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4)制訂應急操作規程,如在規程中應說明發生事故時應采取的操作步驟,規定搶修進度,規定限制事故影響的措施,另外還應說明與操作人員有關的安全問題。
(5)按計劃檢查和更換危險化學品的輸送及儲存情況,并有專門檔案(包括維護記錄檔案)記錄,以保證設備在壽命期限內不發生事故。
(6)建立應急預案工作計劃,設立公司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事故處理搶險隊,與當地政府有關的應急預案銜接并建立正常的定期聯絡制度,一旦出現事故可借助社會救援,使損失和對環境的污染降到最低。
6.5.4 綜合應急建議方案及框架
(1)發生事故后,先是搶救傷員,同時采取防止事故蔓延或擴大的措施。
(2)對事故處理的現場及時進行清理,同時對事故現場做進一步的安全檢查,以防止第二次災害事故發生,采取措施防止殘留危險物品的燃燒或爆炸。
(3)建立警戒區、警戒線,撤離無關人員,禁止非搶救人員入內,對有毒物品和可燃物質泄漏場所,采取防毒措施,斷絕交通。
應急方案建議內容參見表6-7。
表6-7 應急方案建議內容表
序號 | 項目 | 建議內容及要求 |
1 | 應急計劃區 | 生產車間 |
2 | 應急組織 | 工廠、地區 |
3 | 應急狀態分類及應急響應程序 | 規定事故的級別及相應的應急分類響應程序 |
4 | 應急設施,設備和交通 | 生產車間 |
5 | 應急通訊,通知和交通 | 規定應急狀態下的通訊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管制 |
6 | 應急環境監測及事故后評估 | 有專業隊伍負責對事故進行偵察監測,對事故性質、參數、后果進行預評估,為指揮部門提供決策依據 |
7 | 應急防護措施,清除泄漏措施和器材 | 事故現場、鄰近區域為控制防火區域,控制和消除污染措施及相應設備 |
8 | 應急劑量控制,撤離組織計劃,醫療救護與公眾健康 | 事故現場、工廠鄰近區受事故影響的臨近區域人員及公眾對毒物應急劑量控制規定,撤離組織計劃及救護 |
9 | 應急狀態終止與恢復措施 | 規定應急狀態終止程序,事故現場善后處理,恢復措施,鄰近區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復措施 |
10 | 人員培訓與演練 | 應急計劃制定后,平時安排人員培訓與演練 |
11 | 公眾教育和信息 | 對工廠鄰近地區開展公眾教育、培訓和發布有關信息 |
項目風險環保投資共12萬元,詳細情況見表6-8。
表6-8 風險環保投資一覽表
序號 | 設備名稱 | 投資(萬元) |
1 | 存漆間設置圍堰、備用收集桶,地面做防滲處理 | 4 |
2 | 事故水池(100m3) | 3 |
2 | 防護用具、急救器材和藥品 | 2 |
3 | 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報警器 | 2 |
4 | 事故應急培訓 | 1 |
總計 | — | 12 |
工程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因此具有一定的潛在危險性。工程醇酸漆及稀釋劑泄漏為最大可信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不大。同時在廠方認真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和充分考慮評價的應急建議預案后,能夠將事故風險降到更低的程度。因此工程環境風險是可以接受的。
第七章 環境保護措施及其可行性論證
7.1 營運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7.1.1 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項目營運期主要廢氣產生及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見表7-1。
表7-1 項目營運期廢氣防治措施一覽表
類別 | 污染源 | 主要污染因子 | 評價要求污染物防治措施 | 排放標準 | ||
有組織 | 下料、焊接、打磨工段 | 顆粒物 | 集氣罩 | 袋式除塵器+15m排氣筒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 | |
噴漆工段 | 漆塵、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干式漆霧過濾器 | 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15m高排氣筒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 |
||
烘干工段 | 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抽風裝置 | ||||
無 組 織 |
未收集的顆粒物 | 顆粒物 | 配備工業吸塵器等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DB41/1604-2018)、《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 |
||
噴涂過程 | 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合理設置集氣裝置的安裝位置,合理設計風量,保持微負壓環境,確保集氣效率 | ||||
工程營運期產生廢氣包括有組織廢氣及無組織廢氣。其中,有組織廢氣包括下料廢氣、焊接廢氣及打磨廢氣,噴漆、烘干廢氣以及餐廳油煙及燃氣廢氣,無組織廢氣主要為生產過程未收集到的顆粒物,以及調漆、噴漆、烘干工段散逸的有機廢氣。
(1)下料、焊接、打磨廢氣
工程在下料、焊接、打磨等過程會產生顆粒物,評價要求收集后經袋式除塵器進行處理。
袋式除塵器是較為常見除塵方法之一,除塵效率一般可達99%以上,最小捕集粒徑<0.1μm,具有除塵效率高、性能穩定,機體結構緊湊、占地面積小、過濾面積大、密閉性能好、清灰效果好、維修管理方便、操作簡單等優點。
(2)噴漆及烘干廢氣
工程設置獨立的噴漆房、烘干房,采用噴槍對打磨好的部件噴漆,噴漆過程中醇酸漆和稀釋劑、水性防腐漆中的有機溶劑會揮發,并產生漆塵;噴涂后的部件送至烘干房烘干過程中也會有有機廢氣產生。噴漆及烘干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中,主要污染因子為非甲烷總烴及二甲苯。
①漆塵處理工藝比選
常見的漆塵處理裝置主要有干式和濕式兩種。
干式處理裝置即采用折流板、過濾網等干式過濾漆霧,抽風方式一般為底部抽風,噴漆過程中產生的漆霧在通風機的作用下進入過濾器被粘附捕集,過濾器結構是把玻璃纖維或紙質纖維制成濾網固定在框架上,除去了漆霧的空氣經通風管排至車間外,在使用過程中,當通風量過大或由于過濾器逐漸被漆霧堵塞而影響排放效果時,可對濾網進行清理,或更換過濾器。
濕式漆塵捕集裝置是利用循環水來洗滌帶漆霧的空氣,它的工作原理是使噴漆室的廢氣與水充分混合,利用不同的風速、擋水板和風向的多次轉換,使水和漆滴與空氣分離,使漆塵滴落到水中,從而達到收集顆粒物的效果。含漆塵的水則流至循環水池,定期打撈漆渣后可循環使用。常見的濕式處理方式有水幕式、文丘里式和水旋式等。
濕式處理方式處理漆霧的效果比干式處理方式較為明顯,帶有漆霧的水經處理后可循環重復利用。但是,根據項目生產量的大小,經過一定的時間后,循環水需重新更換,廢水必須經廢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才能排放,勢必對地表水環境造成或多或少的影響,且其一次性投資花費比較大。而干式漆霧處理系統則無廢水的生產及排放,且日常維護較為簡單,但受過濾介質吸附容量所限,需定期對過濾介質進行清理、更換,產生固廢。
結合當前環保要求及行業相關技術,工程設計采用“集氣系統+干式漆霧過濾器+排風系統”對漆塵進行處理。工程擬建設的干式漆霧過濾系統采用折流板+玻璃纖維漆霧過濾棉吸附方式,設計漆塵凈化效率達90%以上。
②有機廢氣處理工藝比選
工程產生的有機廢氣主要為非甲烷總烴及二甲苯。
目前,有機廢氣凈化方法主要有活性炭吸附法、直接燃燒法、催化燃燒法、UV光解催化法、吸收法、低溫等離子體法等,上述處理措施優缺點詳見表7-2。
表7-2 有機廢氣主要凈化方法比較
方法 | 原理 | 優點 | 缺點 | 適用范圍 |
活性炭吸附法 | 廢氣的分子擴散到固體吸附劑表面,有害成分被吸附而達到凈化 | 可處理含有低濃度的碳氫化合物和低溫廢氣;活性炭可回收,進行有效利用 | 更換下的活性炭為危廢,活性炭的再生和補充需要花費的費用多 | 適用低濃度、廢氣量較小時的廢氣治理 |
直接燃燒法 | 廢氣引入燃燒室與火焰直接接觸,使有害氣體燃燒生成CO2和H2O,使廢氣凈化 | 燃燒效率高,管理容易;僅燒嘴需經常維護,維護簡單;裝置占地面積;可靠性高 | 處理溫度高,燃料費高;燃燒裝置、燃燒室、熱回收裝置等設備造價高;處理像噴漆室濃度低、風量大的廢氣不經濟 | 適用于有機溶劑含量高、濕度高的廢氣治理 |
催化燃燒法 | 在催化劑作用下,使有機廢氣在引燃點溫度以下燃燒生成CO2和H2O而被凈化 | 與直接燃燒法相比,能在低溫下氧化分解,燃料費可省1/2;裝置占地面積小 | 催化劑價格高,需考慮催化劑中毒和催化劑壽命 | 適用于廢氣溫度高、流量小、有機溶劑濃度高、含雜質少的場合 |
UV光解催化法 | 強UV紫外燈照射產生臭氧為主的例子基團處理廢氣 | 凈化效率中等、設備體積小、安裝工作量較小 | 需定期檢查,更換紫外燈 | 適用于有機廢氣、臭氣 |
吸收法 | 液體作為吸收劑,使廢氣中有害氣體被吸收劑所吸收從而達到凈化 | 設備費用低,運轉費用少;無爆炸、火災等危險,安全性高; | 需要對產生廢水進行二次處理 | 適用于高、低濃度有機廢氣 |
等離子凈化法 | 利用高壓直流等離子發生器產生離子基團對廢氣進行凈化 | 只消耗電能就可運行,無需添加任何物質,運行費用低 | 不適用易燃易爆廢氣治理、設備投資高 | 適用于低濃度、成分單一的干性廢氣凈化 |
綜上所述,工程噴漆及烘干廢氣處理流程為:噴漆廢氣首先經干式漆霧過濾器去除漆塵后,而后與烘干廢氣一并引入“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進行后續處理,處理后廢氣由15m排氣筒外排。干式漆霧過濾器對顆粒物的去除效率約為90%,活性炭吸附裝置對有機廢氣的去除效率以75%計,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為二級處理,去除效率以60%計,則“UV光解+低溫等離子”裝置對有機廢氣的聯合去除率可達到90%。
噴漆及烘干廢氣處理工藝流程見圖7-1。
(3)無組織廢氣
針對工程未收集產生的無組織顆粒物,評價要求設置工業吸塵器,及時清理打磨產生的顆粒物,避免二次揚塵。對于噴漆、烘干過程組件進出操作間產生的無組織散逸,要求合理設置集氣裝置的安裝位置,合理設計風量,保持微負壓環境,確保集氣效率。此外,還應設置衛生防護距離;經調查,工程衛生防護距離內無學校、村莊等環境敏感點。
綜上所述,項目營運期的廢氣治理措施屬于較為成熟技術,屬于該行業認可的技術措施。
7.1.1.2 廢氣治理措施經濟合理性分析
項目廢氣治理設施包括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袋式除塵器、干式漆霧過濾器等,均采用當前行業較為成熟及先進的技術,處理效率高。項目廢氣治理設施建設費用共計45萬元,運行維護費用預計5萬元,廢氣處理設施總投資50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2.25%。在做好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及檢查維護的條件下,廢氣治理設施能夠獲得較長的使用壽命,利用率高。項目廢氣處理設施建設及運行費用符合企業發展,從經濟方面而言,廢氣處理設施可行。
7.1.1.3 廢氣治理措穩定達標性分析
(1)下料、焊接、打磨廢氣
工程下料、焊接、打磨廢氣主要為顆粒物,設計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排放。袋式除塵器對顆粒物的去除效率可達到99%,則下料廢氣經處理后,程下料廢氣經過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顆粒物的排放濃度為2.5mg/m3,排放速率為0.017kg/h,均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及《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相關要求。
(2)噴漆及烘干廢氣
工程噴漆廢氣經水旋式漆霧處理系統去除漆塵后,與烘干廢氣一并引入“干式漆霧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進行后續處理,處理后廢氣由15m排氣筒外排。“干式漆霧過濾器”對顆粒物去除效率為90%,“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對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的去除效率分別為90%。項目噴漆及烘干廢氣經處理后,項目噴漆及烘干廢氣經處理后,廢氣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二甲苯的排放濃度分別為10mg/m3、8.356mg/m3、1.915mg/m3,排放速率分別為0.341kg/h、0.284 kg/h、0.065kg/h,均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及《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相關要求,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均能滿足《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表1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的排放要求。
(3)無組織廢氣
工程產生的非甲烷總烴、二甲苯等無組織廢氣,經合理設置集氣裝置的安裝位置,合理設計風量等措施后,各污染物對廠界的濃度貢獻值均能夠滿足《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的相關要求。
綜上,對于工程產生的各類廢氣,在采用工程設計及評價要求的防治措施后,均能夠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7.1.2 廢水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項目營運期主要廢水產生及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見表7-3。
表7-3 項目營運期廢水防治措施一覽表
污染源 | 主要污染因子 | 評價要求污染物防治措施 |
生活污水 | COD、SS、NH3-N | 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集聚區污水管網 |
工程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
工程廢水主要為辦公、生活污水,項目勞動定員30人,工人不在廠區食宿,生活用水量按50L/p﹒d計,污水排放量按照取水量的80%計,則生活污水產生量為360m3/a,主要污染因子為COD、SS、NH3-N,產生濃度分別為300mg/L、250mg/L、30mg/L。工程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經廠區總排口外排由集聚區污水管網收集排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外排,最終匯入大沙河。
化糞池對COD、SS、NH3-N的處理效率分別為50%、50%、30%。處理后COD、SS、NH3-N排放濃度、排放量分別為125mg/L、0.045t/a;125mg/L、0.045t/a;21mg/L、0.008t/a。
工程廠區廢水中各污染因子均可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二級標準要求,同時滿足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收水水質標準要求。工程廢水經廠區總排口外排由集聚區污水管網收集排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外排,最終匯入大沙河。
7.1.2.2 廢水治理措施經濟合理性分析
項目廢水治理設施主要為化糞池,土建、設計、安裝費用共計2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0.1%。評價要求建設單位認真落實環保設施的建設,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污染防治設施維護保養計劃,確保其長期有效。
綜上所述,工程廢水采取工程設計及評價要求的治理措施處理后,均能夠做到循環使用或達標排放,處置方式合理,評價認為措施可行。
7.1.3 固廢防治措施分析
工程固廢主要包括下料工段產生的邊角料,機械加工產生的廢鋼屑、廢切削液和廢潤滑油,噴砂工段產生的金屬塵,干式漆霧過濾器產生的廢濾料以及化學品原料的包裝容器等。其中,邊角料、廢鋼屑、金屬塵為一般固廢,廢切削液、廢潤滑油及廢濾料屬危險固廢。
7.1.3.1 一般工業固廢防治措施分析
工程產生的邊角料、廢鋼屑、金屬塵等,均為金屬或金屬氧化物,可收集后售予廢品回收站綜合利用。
評價要求工程設置50m2一般固廢倉庫對邊角料、廢鋼屑等一般固廢進行暫存,評價要求一般固廢倉庫的建設應嚴格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2013年修訂)的要求進行防滲處理,滿足“三防”要求。
7.1.3.2 危險固廢防治措施分析
(1)危險固廢儲存場所防治措施
工程更換下的廢切削液、廢潤滑油及廢濾料均為危險廢物,要求分別使用密閉容器收集,在廠內危廢倉庫貯存,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安全處置。
工程設計20m2危廢倉庫進行使用,廠區危廢倉庫儲存能力約8t,能夠滿足項目危險廢物貯存要求。評價要求危廢倉庫采用防滲材料進行防滲,滲透系數要求≤10-7cm/s,并建設圍堰。同時,還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中相關要求進行設置:①必須按照危險固廢的性質分別進行貯存,并做好警示標志;②應用專門的容器儲存,并做好標志,保證其完好無損,禁止不相容的廢物混儲;③危廢倉庫應作好“防風、防雨、防曬、防滲漏”等處理,保證危廢貯存過程中不易老化、破損和變形;④危廢倉庫門口應懸掛規范的標志,并做好警示標志。此外,堆放危險廢物的高度應根據地面承載能力確定。
項目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基本情況見表7-4。
表7-4 項目危險廢物貯存場所(設施)基本情況
貯存場所(設施)名稱 | 危險廢物名稱 | 危險廢物類別 | 危險廢物代碼 | 位置 | 占地面積 | 貯存方式 | 貯存 能力 |
貯存 周期 |
危廢 倉庫 |
廢切削液 | HW09油/ 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
900-006-09 | 廠區南部 | 20m2 | 桶裝 | 8t | 6個月 |
廢潤滑油 | 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 | 900-217-08 | 桶裝 | 6個月 | ||||
廢濾料 | HW12染料、涂料廢物 | 900-252-12 | 桶裝 | 2個月 |
根據《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河南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豫環文[2012]18號),危險廢物的收集、運輸等管理措施如下:
①危廢的收集應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內容至少應包括適用范圍、操作程序和方法、專用設備和工具、轉移和交接、安全保障和應急防護等。
危險廢物儲存設施必須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要求。危廢倉庫全封閉,庫房地面、墻體等應采取防滲措施。儲存在符合標準的容器內,容器材質要滿足強度要求,且必須完好無損;堆存區域設置名稱標牌,并設置搬運通道,庫房內應采取全面通風的措施;危廢貯存場所及設施必須按照規定設置警示標志,并設有應急防護設施。
②企業應當向修武縣、焦作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產生環節、流向、貯存、處置情況等事項,每年定期將本年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材料報送修武縣、焦作市環境保護局。
③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的期限一般為一年,鼓勵制定中長期的危險廢物管理計劃,但一般不超過5年。
④各類危險廢物,應由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并可以處置該類廢物的單位進行處理處置,并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在危險廢物轉移前三日內報告移出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并同時將預期到達時間報告接受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⑤在危廢的轉移處置過程中,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a、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當地環保主管部門申報登記;b、企業、危廢運輸單位及危廢處置單位必須如實填寫危廢聯單,做好危廢轉移的記錄,記錄上必須注明危廢的名稱、來源、數量、特定和包裝容器的類型等內容;c、運輸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廢物運輸的安全知識,了解其性質、危險特征、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的應急措施;運輸車輛必須具有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駕駛人員必須由取得駕駛執照的熟練人員擔任;危險廢物運輸時必須配備押運人員,并按照行車路線行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過的區域。
7.1.3.3 化學品包裝容器防治措施分析
對于產生的化學品包裝容器,可由供應廠家進行回收,重新作為油漆、稀釋劑、水性防腐漆的包裝容器。根據《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 34330-2017 )》,該部分包裝容器不屬于固體廢物,評價要求其貯存、運輸等環節需按照危險固廢的有關規定進行環境監管,暫存及運輸要求詳見上文“危險固廢防治措施分析”。
綜上所述,工程產生的固廢可得到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評價認為措施可行。
7.1.4 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工程噪聲主要為切割機、剪板機、車床等設備產生的機械噪聲和風機、空壓機產生的空氣動力性噪聲,源強在80-90dB(A)之間。工程噪聲源均在室內布置,評價要求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減振、隔聲等降噪措施。針對上述兩類噪聲源,擬對高噪聲的風機等動力噪聲源設置隔聲罩、進氣口加裝消聲器;對噪聲設備基礎進行隔振、減振處理。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噪25-30dB(A)。
以上降噪措施均為目前工業上常用的降噪措施,技術成熟,效果穩定,另外根據聲環境預測結果,工程完成后四廠界晝間、夜間噪聲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因此評價認為本工程噪聲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7.1.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據工程特點,對地下水產生污染的環節主要是生產車間噴漆房、存漆間、危廢倉庫、一般固廢倉庫等區域物料泄漏下滲地面造成地下水污染,或者污水處理裝置和污水收集管道等污水下滲污染地下水。
為防止工程生產對區域地下水產生不利影響,評價要求應采取以下措施:
7.1.5.1 污染源頭控制措施
在實際生產過程中要對生產工藝進行不斷的優化改進,提高系統自動化操作水平,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和新鮮水使用量;管道、設備均應符合國標及工藝技術要求,并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現象發生;一體化裝置及水簾循環水池等均應嚴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滲處理,避免出現裂紋而導致廢水下滲污染地下水。
7.1.5.2 分區防滲措施
結合廠區實際情況,地下水防護區域分為重點防滲區、一般防滲區和簡單防滲區。
項目廠區分區情況詳見表7-5。
表7-5 項目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詳情一覽表
防滲分區 | 名稱 |
重點防滲區 | 存漆間、噴漆房、危廢倉庫、化糞池、事故水池 |
一般防滲區 | 生產車間下料、焊接區,一般固廢倉庫等 |
簡單防滲區 | 辦公樓等 |
(1)重點防滲區
①存漆間、噴漆房、危廢倉庫
根據現場勘察,評價要求本工程建設過程中,應對存漆間、噴漆房及危廢倉庫地面使用防滲材料進行防滲處理,防滲層滲透系數應小于1×10-10m/s,危廢倉庫應設置圍堰。此外,存漆間還應設置圍堰及備用收集桶,防止物料泄漏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污染。
②化糞池、事故水池
評價要求化糞池、事故水池應全部硬化,池壁厚度大于等于200mm,且采取相應防滲措施,防滲層滲透系數小于1×10-10m/s。此外,廠區污水管道應采用抗滲鋼筋混凝土管溝或套管,要求溝底和溝壁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溝底、溝壁內表面及頂板應抹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厚度不下于10mm。
(2)一般防滲區
工程生產車間下料、焊接等區域及一般固廢倉庫均為一般防滲區。評價要求鉚焊車間的焊接區域及下料車間的下料區域采用抗滲混凝土進行硬化,厚度為10mm,評價要求一般固廢倉庫采用抗滲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進行防滲處理,要求防滲系數不大于1.0×10-7cm/s,并做好防風、防雨及防滲的“三防”措施,保證固廢貯存過程中不易老化、破損和變形。
(3)簡單防滲區
除重點防滲區和一般防滲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均屬于簡單防滲區,包含辦公樓等,評價要求進行地面硬化即可。
7.2 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匯總及環保投資
7.2.1 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匯總
工程針對廢氣、廢水、噪聲、固廢的產生情況和工藝要求,采取了技術成熟、運行穩定可靠、凈化效率高、滿足達標排放和廢物綜合利用、安全處置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匯總及“三同時”驗收匯總見表7-7。
表7-7 工程污染防治措施匯總及“三同時”驗收一覽表
類別 | 產污環節 | 主要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數量 | 預期效果 | ||||
廢氣 | 下料、焊接、打磨 | 顆粒物 | 集氣罩 | 袋式除塵器+15m排氣筒 | 共用1套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 | |||
噴漆工段 | 漆塵、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干式漆霧過濾器 | 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15m高排氣筒 | 共用1套 | 《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 | ||||
烘干工段 | 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抽風裝置 | |||||||
無組織 | 打磨廢氣 | 顆粒物 | 移動式粉塵處理器,工業吸塵器 | 共用3套 | 《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 ||||
噴涂過程未收集 | 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合理設置集氣裝置的安裝位置,合理設計風量,確保集氣效率 | - | ||||||
廢水 | 生活污水 | COD、SS、NH3-N | 化糞池 | 1座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 ||||
固廢 | 下料 | 邊角料 | 一般固廢倉庫暫存(50m2) | 售予廢品回收站綜合利用 | 共用1座 | 綜合利用 | |||
機械加工 | 廢鋼屑 | 綜合利用 | |||||||
噴砂 | 金屬塵 | 綜合利用 | |||||||
機械加工 | 廢切削液 | 密閉容器收集,危廢倉庫暫存(20m2) | 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理單位安全處置 | 共用1座 | 安全處置 | ||||
廢潤滑油 | 安全處置 | ||||||||
干式漆霧過濾器 | 廢濾料 | 安全處置 | |||||||
化學品原料 | 廢包裝容器 | 危廢倉庫暫存 | 廠家回收利用 | 合理處置 | |||||
噪聲 | 切割機、剪板機、車床等 | 機械噪聲 | 室內布置、減振基礎 | -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 | ||||
空壓機、風機等 | 空氣動力性噪聲 | 室內布置、消聲、減振、隔聲 | - | ||||||
地下水 | 存漆間、噴漆房、危廢倉庫 | 要求進行防滲處理,防滲層滲透系數小于1×10-10m/s,并建設圍堰;存漆間應設置圍堰及備用收集桶,及時收集泄漏物料 | - | - | |||||
化糞池、事故水池 | 要求事故水池、化糞池全部硬化,池壁厚度大于等于200mm,采取防滲措施,防滲層滲透系數小于1×10-10m/s | - | - | ||||||
廠區污水管道 | 采用抗滲鋼筋混凝土管溝或套管,要求溝底和溝壁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溝底、溝壁內表面及頂板應抹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厚度不小于10mm | - | - | ||||||
生產車間下料、焊接等區域,一般固廢倉庫 | 要求對焊接、下料區域、一般固廢倉庫要求采用抗滲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進行防滲處理,要求防滲系數1.0×10-7cm/s;做好防風、防雨及防滲的“三防”措施 | - | - | ||||||
廠區其他區域 (簡單防滲區) |
地面硬化 | - | - | ||||||
監測與管理等 | 廠區及其下游內各布設一個監測井,制定地下水環境影響跟蹤監測計劃,制定地下水污染應急響應方案等 | - | - | ||||||
環境風險 | 存漆間設置圍堰及備用收集桶,地面做防滲處理 | - | - | ||||||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報警器,防護用具、急救器材和藥品 | - | ||||||||
事故水池(100m3) | 1 | ||||||||
事故應急培訓 | - | ||||||||
7.2.2 工程環保投資估算
工程總投資2000萬元,環保投資82萬元,占總投資比例為4.1%。工程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環保投資見表7-8。
表7-8 工程環保投資一覽表
8.1 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
8.1.1 與《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相符性分析
經查閱《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項目工藝、設備、產品及生產能力均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同時項目已在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備案,項目代碼為2019-410821-35-03-027293,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
8.1.2 與《“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
為全面加強 VOCs污染防治工作,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文件從充分認識全面加強 VOCs 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總體要求與目標、治理重點、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等方面進行了任務要求。
項目與該方案相符性分析見表8-1。
表8-1 與《“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
由上表可知,項目符合《“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
8.1.3 與《河南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全省空氣質量,文件從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工作要求等方面進行了要求。
項目與該方案相符性分析見表8-2。
表8-2 與《河南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由上表可知,項目符合《河南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
8.1.4與《深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環文〔2015〕33號)及《焦作市環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管理工作的意見》(焦環!2015〕23號)的相符性分析
總體要求:合理分區,優化產業布局。以我省主體功能區中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的不同功能定位為基礎,結合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將全省劃分為工業準入優先區、城市人居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特殊環境敏感區等5個區域,分別實行不同的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政策,優化項目準入,引導工業項目向園區集聚,實現產業集聚發展、污染集中控制,保障人居環境和糧食生產安全,構筑良好生態屏障。
分類分區準入政策:按照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的總體要求,全市劃分為工業準入優先區、城市人居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和特殊環境敏感區等4個區域,分別實行不同的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政策,優化項目準入,引導工業項目向園區集聚,實現產業集聚發展、污染集中控制,保障人居環境和糧食生產安全,構筑良好生態屏障。
項目選址在規劃范圍內,屬于工業準入優先區,符合總體要求。
工業準入優先區環境準入政策:在屬于《水污染防治重點單元》的焦作市市區、博愛縣、溫縣、武陟縣和屬于《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單元》的我市全部區域內,嚴格執行省廳《實施意見》關于嚴控重污染項目的要求,在屬于《重金屬污染防控單元》的孟州市,涉及鉛、鉻、鎘、汞、砷等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相關項目以“減量替代”為原則,不予審批新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的相應項目(符合我省重大產業布局的項目除外)。
項目選址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屬于大氣及水污染重點單元,項目屬于通用、專用設備制造,項目廢水為生活廢水及餐飲廢水,無生產廢水產生,符合工業優先區環境準入政策。
綜上所述,項目建設符合豫環文〔2015〕33號及焦環!2015〕23號文件要求。
8.1.5產業政策相符性結論
項目屬于允許類,建設滿足《深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環文〔2015〕33號)以及《焦作市環境保護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管理工作的意見》(焦環!2015〕23號)的相關規定。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要求,且項目符合《河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關于做好產業集聚區入區項目差別化環境準入工作的通知 》(豫環辦[2018]101號)的相關要求。
8.2 廠址可行性分析
8.2.1地理位置
工程廠址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廠址北側隔工業路為農田,東側為明鑫汽車配件有限公司,南側為金程汽車配件廠,西側為九環汽車配件廠,距工程廠址最近的環境敏感點為廠址東南側300m處的郇封村,項目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無環境敏感點存在。
8.2.2廠址可行性分析
8.2.2.1與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發展規劃(2009-2020)(調整)規劃相符性分析
根據規劃及規劃環評情況,工業園區行業準入條件見表8-3。
表8-3 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產業產業集聚區東部園區項目準入條件
本項目為通用設備制造,經對照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環境保護準入條件及產業引導,不屬于《修武縣產業集聚區規劃(2009-2020)》(調整)中限制類及禁止類項目,生產過程中無重大風險源。因此,本項目建設符合修武縣產業集聚區準入條件及產業引導。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已出具入駐證明,同意該項目入駐。
8.2.2.2其他相關規定及要求
據調查,項目距南水北調總干渠13km,項目距離最近的修武縣郇封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約470m,不在飲用水源地保護范圍內。
根據第五章環境影響預測,工程完成后不新增廢水總量的外排,正常工況下不會對現有地表水及地下水造成影響;項目環境空氣各污染因子的最大落地濃度均不在水源地處,因此項目選址符合飲用水源地保護規劃。
8.2.2.3環境質量現狀與影響
(一)環境質量現狀
(1)評價區域環境空氣屬于不達標區。其余特征污染物非甲烷總烴、H2S、HCl的監測值也能滿足相關標準要求。
該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超標主要原因如下:區域產業結構和布局的不合理以及擴散條件差帶來的環境問題突出;大氣面源污染問題突出;揮發性有機物污染較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總體滯后,集中供熱、供氣覆蓋率偏低,部分村莊能源仍以燃燒散煤為主。
結合《焦作市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針對焦作市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村莊的問題,以PM2.5、PM10污染治理為重點,對工業、揚塵、揮發性有機物、機動車、燃煤等方面進行綜合治理,全面改善焦作市環境空氣質量。2020年底,PM10年均濃度達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濃度達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65%以上,即238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下降比例達到30%以上。
(2)各地表水2個監測斷面中,各項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標準要求。
(3)地下水5個監測井位中,各項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要求,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較好。
(4)東、南、西、北四個廠界監測點晝、夜間等效聲級值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要求。
(二)環境影響分析
(1)工程排放的各污染物下風向最大地面濃度貢獻值均較;工程無組織排放的廢氣對廠界的濃度貢獻值能滿足標準限值的要求,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不大。項目現有設定的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存在環境敏感點。
(2)工程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由總排口外排,經園區污水管網排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入大沙河。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可達一級A標準。
(3)工程完成后,晝夜噪聲均可實現廠界達標排放,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工程噪聲對周圍聲環境影響不大。
(4)項目污染物能得到妥善處理,在落實好防滲、防污措施后,對地下水水質影響較小。
(5)項目一般固廢能夠做到安全處理或綜合利用;危險固廢采用密閉容器收集后,經廠區危廢倉庫暫存后,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均能夠做到安全處置。
評價影響分析結果表明,工程建成投產后對區域環境影響不大,區域環境仍可保持現有功能水平。
綜上所述,項目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占地屬工業用地,符合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總體規劃要求;項目廠址符合飲用水源地和南水北調的相關保護要求;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無環境敏感點;區域環境質量較好;影響預測結果表明,工程完成后各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對區域環境影響不大,區域環境仍可保持現有功能水平;區域基礎設施較為齊全。從環保角度而言,評價認為,項目廠址可行。
9.1環境經濟損益分析的目的
社會的生產過程,從環境的角度看,就是一個向自然索取資源和向環境排放廢物的過程,生產能力的擴大也就意味著索取和排放增加的可能性增大,對環境產生影響的力度可能增強。因此一個建設項目除經濟效益外,還應考察環境和社會效益。環境經濟損益分析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考察建設項目投入的環境保護費用的實效性。采用環境經濟評價方法,分析項目投入的環境保護費用產生的環境效益和投資的經濟效果。
9.2 經濟效益分析
本項目總投資28000萬元人民幣,項目建成營運后,將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其主要經濟指標見表9-1。
表9-1 工程主要經濟指標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工程投資產生的經濟效益顯著,企業具有較強的抗風險能力,項目建設投產后可獲得較穩定的經濟效益,從經濟角度考慮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9.3 經濟損益分析
本次評價主要從項目的環保投資比例系數、產值環境系數和環境損失指標等幾項指標來進行環境經濟損益分析。
9.3.1 環保投資估算及環境效益分析
9.3.1.1 環保投資估算
環保投資比例系數(Hz)是指環保建設投資與企業建設總投資的比值,它體現了企業對環保工作的重視程度。
Hz=(EO/ER)×100%
式中:EO——環保建設投資,萬元
ER——企業建設總投資,萬元
本項目各項環保投資費用為82萬元,總投資為2000萬元,環保投資占工程計劃總投資的4.1%。
9.3.1.2環境效益分析
(1)環境污染可能造成的損失分析
若不采取環保措施,該項目具體的環境影響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 工程生產過程排放的污染物污染大氣,影響廠區及周邊環境;
② 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影響地表水體水質;
③ 固廢排放,對環境造成危害;
④ 噪聲超標,干擾周邊居民生活,影響職工身心健康。
(2)采取環保措施后,污染物削減情況
① 項目外排廢氣均采用相應的環保治理措施進行治理,治理后各污染因子均能做到達標排放。
② 項目外排廢水不新增,與現有工程持平。
③ 固體廢物均能得到綜合利用或合理處置。
④ 通過現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能夠達標排放。
(3)環保效益分析
采取環保措施后,有利于削減顆粒物、VOCs等廢氣污染物和COD、NH3-N的等廢水污染物,以及各類固體廢物、噪聲等向外環境的排放量,極大程度上減輕了對區域環境的影響。因此,總的來說,該項目的環保投資系數是合適的。
9.3.2產值環境系數Fg分析
產值環境系數Fg是指年環保運行費用與項目總產值的比值,年環保費用是指環保治理設施及綜合利用裝置的運行費用、折舊費、日常管理費,產值環境系數的表達式為:
Fg=(EZ/ES)×100%
式中:EZ——年環保費用,萬元;
ES——年總收入,萬元。
項目實施后,每年環保運行費用約為30萬元,項目年總收入1000萬元,則產值環境系數約為3%,這意味著每實現萬元產值收入所花費的環保費用為300元。
9.3.3環境損失指標分析
以項目萬元產值污染物排放量為評價對象,并進行類比,分析項目的環境損失指標。本次技改工程完成后,全廠污染物排放總量不新增,部分得到削減。項目通過環保投資取得了較好的環境效益。
9.4 社會效益分析
工程建成投產后,將會對地方財政收入等方面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主要表現在:
①能夠增加當地的財政收入,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工程建成投產后,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
②該項目的實施可滿足目前國內市場對產品的需求,對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綜上所述,該項目的社會效益非常顯著。
綜上所述,工程產品競爭力強,市場效益好,很大程度上會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推動行業及相關產業進步;環保設施的投入使污染物的排放保證滿足標準要求。通過對環保措施及資源綜合利用進行必要投資,保護了環境,節約了資源,使污染物得到妥善處理或達標排放,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使工程對區域環境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限度,從環境、經濟、社會效益綜合分析,本工程建設是可行的。
第十章 環境管理及監控計劃
10.1 環境管理
10.1.1 環境管理機構、制度
10.1.1.1 環境管理機構、職責
在企業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成立環保管理小組,負責全公司的環保管理和環保目標考核工作,下設2-3名專職環保管理人員,具體落實企業的各項環保工作。環保機構的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國家與地方制定的有關環境保護法律與政策,協調生產建設與保護環境的關系,處理生產中發生的環境問題,制定可操作的環保管理制度;
(2)建立各污染源檔案和環保設施的運行記錄;
(3)負責監督檢查環保設施的運行狀況、治理效果、存在問題;安排落實環保設施的日常維持和維修;
(4)做好應急事故處理的準備,制定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
(5)作好環境保護的宣傳和環保技能培訓工作,提高工作人員的環保意識和業務素質。
10.1.1.2 環保管理制度
制訂環保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健全各環保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管理責任制,設置各種設備運行臺帳記錄,規范操作程序。同時應制定相應的經濟責任制,實行工效掛鉤,每月考核,真正使管理工作落到實處,有效地提高各環保設備的運轉率和凈化效率。同時要按照環保部門的要求,按時上報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及排污申報表,接受環保部門的日常監督。
工程建設過程中盡快建設環保設施,確保“三同時”制度的落實。項目建設階段應對照環評,結合工程環境監理,對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管理要求,加以落實和執行。
表10‑1 環境管理目標一覽表
10.1.2 環境管理要求
項目運行后,應在各生產工序建立污染源檔案管理制度,做到隨查隨到,一旦發生事故,能及時確定出問題單元,做到快速反應,避免重大事故發生;企業應對員工進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培訓等,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通過培訓和考核保證員工熟悉生產中涉及的化學品的性質并嚴格按照相關規程操作,避免不必要的事故發生;企業應經常檢查設備狀態、排污狀況,保障生產設備和環保設施正常運轉,關注地下水的防護工作,切實抓好運營期的污染防治。
10.1.3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
10.1.3.1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情況
工程污染物治理措施及達標情況詳見表10-2。
工程總投資2000萬元,環保投資82萬元,占總投資比例為4.1%。工程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環保投資見表7-8。
表7-8 工程環保投資一覽表
類別 | 治理項目 | 治理設施 | 數量 | 環保投資(萬元) | ||
廢氣 | 下料、焊接、打磨工段 | 集氣罩 | 袋式除塵器+15m排氣筒 | 1套 | 5 | |
噴漆廢氣 | 干式漆霧過 濾器 |
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15m高排氣筒 | 共用1套 | 20 | ||
烘干廢氣 | 抽風裝置 | |||||
無組織 | 打磨廢氣 | 移動式粉塵處理器,工業吸塵器 | 共用3套 | 5 | ||
噴涂過程未收集 | 合理設置集氣裝置的安裝位置,合理設計風量,確保集氣效率 | - | 6 | |||
廢水 | 生活污水 | 化糞池 | 1座 | 3 | ||
固廢 | 一般固廢 | 一般固廢倉庫暫存(50m2) | 共用1座 | 3 | ||
危險固廢 | 密閉容器收集,危廢倉庫暫存(20m2) | 共用1座 | 6 | |||
噪聲 | 設備噪聲 | 選用低噪聲設備,室內布置、消聲、減振、隔聲等 | - | 7 | ||
地下水 | 存漆間、噴漆房、危廢倉庫 | 要求進行防滲處理,防滲層滲透系數小于1×10-10m/s,并建設圍堰;存漆間應設置圍堰及備用收集桶,及時收集泄漏物料 | - | 30 | ||
化糞池、事故水池 | 要求事故水池、化糞池全部硬化,池壁厚度大于等于200mm,采取防滲措施,防滲層滲透系數小于1×10-10m/s | - | ||||
廠區污水管道 | 采用抗滲鋼筋混凝土管溝或套管,要求溝底和溝壁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溝底、溝壁內表面及頂板應抹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厚度不小于10mm | - | ||||
生產車間下料、焊接等區域,一般固廢倉庫 | 要求對焊接、下料區域、一般固廢倉庫要求采用抗滲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進行防滲處理,要求防滲系數1.0×10-7cm/s;做好防風、防雨及防滲的“三防”措施 | - | ||||
廠區其他區域 (簡單防滲區) |
地面硬化 | - | ||||
風險 | 存漆間設置圍堰及備用收集桶,地面做防滲處理 | - | 4 | |||
事故水池(100m3) | 1座 | 3 | ||||
防護用具、急救器材和藥品,消防器材 | - | 4 | ||||
事故應急培訓 | - | 1 |
第八章 產業政策及廠址可行性分析
8.1 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
8.1.1 與《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相符性分析
經查閱《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項目工藝、設備、產品及生產能力均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同時項目已在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備案,項目代碼為2019-410821-35-03-027293,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
8.1.2 與《“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
為全面加強 VOCs污染防治工作,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文件從充分認識全面加強 VOCs 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總體要求與目標、治理重點、主要任務、保障措施等方面進行了任務要求。
項目與該方案相符性分析見表8-1。
表8-1 與《“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
類別 | 具體要求 | 本項目情況 | 相符性 | ||
主要任務 | ( 一)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 | 2. 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 | 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業企業要入園區。 | 本項目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 | 相符 |
新、改、擴建涉 VOCs 排放項目,應從源頭加強控制,使用低(無)VOCs 含量的原輔材料,加強廢氣收集,安裝高效治理設施。 | 本項目使用漆料包括水性漆及油漆,其中水性漆使用比例達57%,比例較高,且使用油漆固含量為85%,有機溶劑含量少。工程噴涂產生有機廢氣經收集后采用“干式漆霧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進行處理,其中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用于直接處理有機廢氣,處理效率為90%,集氣裝置效率為90% | 相符 | |||
( 二)加快實施工業源VOCs 污染防治 | 3. 加大工業涂裝VOCs 治理力度 | (2)機械制造行業:推廣使用高固體分、粉末涂料,到2020年底前,使用比例達到30%以上;試點推行水性涂料。積極采用自動噴涂、靜電噴涂等先進涂裝技術,加強有機廢氣收集與治理,有機廢氣收集率不低于80%,建設吸附燃燒等高效治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 | 本項目使用漆料包括水性漆及油漆兩種,其中水性漆使用比例為57%,使用油漆固分含量為80.5%,屬高固分涂料。工程噴涂過程設置噴涂往復機替代人工操作,噴漆、烘干廢氣經收集后采用“干式漆霧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進行處理,廢氣集氣裝置收集效率為90%,廢氣經處理后能夠做到達標排放 | 相符 |
8.1.3 與《河南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全省空氣質量,文件從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工作要求等方面進行了要求。
項目與該方案相符性分析見表8-2。
表8-2 與《河南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相符性分析
類別 | 具體要求 | 本項目情況 | 相符性 | ||
主要任務 | (四)加快推動工業企業綠色發展 | 29.強化VOCs(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 | (1)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業環保準入門檻,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要入園區,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納入環境執法管理。新、改、擴建涉VOCs排放項目,應從源頭加強控制,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加強廢氣收集,安裝高效治理設施。 | 本項目為通用、專用設備制造,選址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項目涉VOCs原料為漆料,包括水性漆及油漆兩種,其中水性漆使用比例為57%,油漆固含量達85%,可從源頭控制VOCs排放。此外,工程噴漆廢氣經集氣裝置收集后采用“干式漆霧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進行處理,各污染物經處理后均能達標排放 | 相符 |
8.1.4與《深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環文〔2015〕33號)及《焦作市環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管理工作的意見》(焦環!2015〕23號)的相符性分析
總體要求:合理分區,優化產業布局。以我省主體功能區中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的不同功能定位為基礎,結合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將全省劃分為工業準入優先區、城市人居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特殊環境敏感區等5個區域,分別實行不同的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政策,優化項目準入,引導工業項目向園區集聚,實現產業集聚發展、污染集中控制,保障人居環境和糧食生產安全,構筑良好生態屏障。
分類分區準入政策:按照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功能區劃的總體要求,全市劃分為工業準入優先區、城市人居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和特殊環境敏感區等4個區域,分別實行不同的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政策,優化項目準入,引導工業項目向園區集聚,實現產業集聚發展、污染集中控制,保障人居環境和糧食生產安全,構筑良好生態屏障。
項目選址在規劃范圍內,屬于工業準入優先區,符合總體要求。
工業準入優先區環境準入政策:在屬于《水污染防治重點單元》的焦作市市區、博愛縣、溫縣、武陟縣和屬于《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單元》的我市全部區域內,嚴格執行省廳《實施意見》關于嚴控重污染項目的要求,在屬于《重金屬污染防控單元》的孟州市,涉及鉛、鉻、鎘、汞、砷等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相關項目以“減量替代”為原則,不予審批新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的相應項目(符合我省重大產業布局的項目除外)。
項目選址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屬于大氣及水污染重點單元,項目屬于通用、專用設備制造,項目廢水為生活廢水及餐飲廢水,無生產廢水產生,符合工業優先區環境準入政策。
綜上所述,項目建設符合豫環文〔2015〕33號及焦環!2015〕23號文件要求。
8.1.5產業政策相符性結論
項目屬于允許類,建設滿足《深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環文〔2015〕33號)以及《焦作市環境保護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管理工作的意見》(焦環!2015〕23號)的相關規定。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要求,且項目符合《河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關于做好產業集聚區入區項目差別化環境準入工作的通知 》(豫環辦[2018]101號)的相關要求。
8.2 廠址可行性分析
8.2.1地理位置
工程廠址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廠址北側隔工業路為農田,東側為明鑫汽車配件有限公司,南側為金程汽車配件廠,西側為九環汽車配件廠,距工程廠址最近的環境敏感點為廠址東南側300m處的郇封村,項目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無環境敏感點存在。
8.2.2廠址可行性分析
8.2.2.1與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發展規劃(2009-2020)(調整)規劃相符性分析
根據規劃及規劃環評情況,工業園區行業準入條件見表8-3。
表8-3 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產業產業集聚區東部園區項目準入條件
類別 | 要求 |
產業政策 | 1、修武縣產業集聚區以食品加工業為主導產業,以裝備制造業、紡織業為支撐,逐步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循環經濟、注重發展與產業集聚區配套的商業服務、可研等第三產業,形成二、三產業協調發展的集聚區產業體系。 2、擬入駐園區的建設項目應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淘汰類。 3、禁止化工、印染、造紙、制革等污染物總量負荷高且不符合產業定位的項目入駐。 |
鼓勵項目 | (1)積極引入科技含量高、無高架源污染或無組織排放較輕、無危險固廢產生的高新項目,如:高附加值的農副產品深加工、服裝加工。 (2)鼓勵入駐果蔬加工業、糧食加工業、營養保健品、紡織機械等符合集聚區功能定位的建設項目。 (3)鼓勵建設省級以上(含省級)認定的高新科技類項目。 |
限制項目 | (1)限制發展水資源消耗量大、水污染嚴重的以玉米味原料的食用酒精和工業酒精釀造、燃料乙醇和檸檬酸、賴氨酸等供大于求、出口導向型產品等糧食深加工業。 (2)不符合產業集聚區功能定位的建設項目類型。 |
禁止項目 | (1)入駐生產工藝或生產設備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或命令禁止、淘汰的建設項目。 (2)根據河南省國土資源廳《河南省部分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試行)》(豫國土資發【2004】184號的有關文件,單個建設項目一次性固定資產投資額不應低于300萬元,不含土地費用)。 (3)不符合國家清潔生產標準要求的建設項目,限制高能耗、高排放的建設項目進入。 (4)高耗水、高排水建設項目和污水處理后達不到產業集聚區集中污水處理廠收水水質標準的建設項目。 (5)生產過程中涉及到大量危險品儲存及環境風險較大的建設項目。 (6)污染重的化工建設項目,含氰、含鉻電鍍、皮毛鞣制、造紙、印染、選礦、煉油以及其他污染重的建設項目。 |
8.2.2.2其他相關規定及要求
據調查,項目距南水北調總干渠13km,項目距離最近的修武縣郇封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約470m,不在飲用水源地保護范圍內。
根據第五章環境影響預測,工程完成后不新增廢水總量的外排,正常工況下不會對現有地表水及地下水造成影響;項目環境空氣各污染因子的最大落地濃度均不在水源地處,因此項目選址符合飲用水源地保護規劃。
8.2.2.3環境質量現狀與影響
(一)環境質量現狀
(1)評價區域環境空氣屬于不達標區。其余特征污染物非甲烷總烴、H2S、HCl的監測值也能滿足相關標準要求。
該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超標主要原因如下:區域產業結構和布局的不合理以及擴散條件差帶來的環境問題突出;大氣面源污染問題突出;揮發性有機物污染較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總體滯后,集中供熱、供氣覆蓋率偏低,部分村莊能源仍以燃燒散煤為主。
結合《焦作市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針對焦作市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村莊的問題,以PM2.5、PM10污染治理為重點,對工業、揚塵、揮發性有機物、機動車、燃煤等方面進行綜合治理,全面改善焦作市環境空氣質量。2020年底,PM10年均濃度達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濃度達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65%以上,即238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下降比例達到30%以上。
(2)各地表水2個監測斷面中,各項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標準要求。
(3)地下水5個監測井位中,各項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要求,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較好。
(4)東、南、西、北四個廠界監測點晝、夜間等效聲級值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要求。
(二)環境影響分析
(1)工程排放的各污染物下風向最大地面濃度貢獻值均較;工程無組織排放的廢氣對廠界的濃度貢獻值能滿足標準限值的要求,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不大。項目現有設定的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存在環境敏感點。
(2)工程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由總排口外排,經園區污水管網排入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入大沙河。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可達一級A標準。
(3)工程完成后,晝夜噪聲均可實現廠界達標排放,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工程噪聲對周圍聲環境影響不大。
(4)項目污染物能得到妥善處理,在落實好防滲、防污措施后,對地下水水質影響較小。
(5)項目一般固廢能夠做到安全處理或綜合利用;危險固廢采用密閉容器收集后,經廠區危廢倉庫暫存后,交由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均能夠做到安全處置。
評價影響分析結果表明,工程建成投產后對區域環境影響不大,區域環境仍可保持現有功能水平。
綜上所述,項目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占地屬工業用地,符合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總體規劃要求;項目廠址符合飲用水源地和南水北調的相關保護要求;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無環境敏感點;區域環境質量較好;影響預測結果表明,工程完成后各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對區域環境影響不大,區域環境仍可保持現有功能水平;區域基礎設施較為齊全。從環保角度而言,評價認為,項目廠址可行。
第九章 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
9.1環境經濟損益分析的目的
社會的生產過程,從環境的角度看,就是一個向自然索取資源和向環境排放廢物的過程,生產能力的擴大也就意味著索取和排放增加的可能性增大,對環境產生影響的力度可能增強。因此一個建設項目除經濟效益外,還應考察環境和社會效益。環境經濟損益分析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考察建設項目投入的環境保護費用的實效性。采用環境經濟評價方法,分析項目投入的環境保護費用產生的環境效益和投資的經濟效果。
9.2 經濟效益分析
本項目總投資28000萬元人民幣,項目建成營運后,將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其主要經濟指標見表9-1。
表9-1 工程主要經濟指標表
序號 | 項目 | 單位 | 指標 | 備注 |
1 | 總投資 | 萬元 | 2000 | — |
2 | 建設投資 | 萬元 | 1000 | 正常年 |
3 | 流動資金 | 萬元 | 1000 | 正常年 |
4 | 年銷售收入 | 萬元 | 10000 | 正常年 |
5 | 生產成本 | 萬元 | 600 | 正常年 |
7 | 年利潤 | 萬元 | 6000 | 正常年 |
8 | 投資回收期 | a | 3 | 不含 |
9.3 經濟損益分析
本次評價主要從項目的環保投資比例系數、產值環境系數和環境損失指標等幾項指標來進行環境經濟損益分析。
9.3.1 環保投資估算及環境效益分析
9.3.1.1 環保投資估算
環保投資比例系數(Hz)是指環保建設投資與企業建設總投資的比值,它體現了企業對環保工作的重視程度。
Hz=(EO/ER)×100%
式中:EO——環保建設投資,萬元
ER——企業建設總投資,萬元
本項目各項環保投資費用為82萬元,總投資為2000萬元,環保投資占工程計劃總投資的4.1%。
9.3.1.2環境效益分析
(1)環境污染可能造成的損失分析
若不采取環保措施,該項目具體的環境影響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 工程生產過程排放的污染物污染大氣,影響廠區及周邊環境;
② 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影響地表水體水質;
③ 固廢排放,對環境造成危害;
④ 噪聲超標,干擾周邊居民生活,影響職工身心健康。
(2)采取環保措施后,污染物削減情況
① 項目外排廢氣均采用相應的環保治理措施進行治理,治理后各污染因子均能做到達標排放。
② 項目外排廢水不新增,與現有工程持平。
③ 固體廢物均能得到綜合利用或合理處置。
④ 通過現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能夠達標排放。
(3)環保效益分析
采取環保措施后,有利于削減顆粒物、VOCs等廢氣污染物和COD、NH3-N的等廢水污染物,以及各類固體廢物、噪聲等向外環境的排放量,極大程度上減輕了對區域環境的影響。因此,總的來說,該項目的環保投資系數是合適的。
9.3.2產值環境系數Fg分析
產值環境系數Fg是指年環保運行費用與項目總產值的比值,年環保費用是指環保治理設施及綜合利用裝置的運行費用、折舊費、日常管理費,產值環境系數的表達式為:
Fg=(EZ/ES)×100%
式中:EZ——年環保費用,萬元;
ES——年總收入,萬元。
項目實施后,每年環保運行費用約為30萬元,項目年總收入1000萬元,則產值環境系數約為3%,這意味著每實現萬元產值收入所花費的環保費用為300元。
9.3.3環境損失指標分析
以項目萬元產值污染物排放量為評價對象,并進行類比,分析項目的環境損失指標。本次技改工程完成后,全廠污染物排放總量不新增,部分得到削減。項目通過環保投資取得了較好的環境效益。
9.4 社會效益分析
工程建成投產后,將會對地方財政收入等方面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主要表現在:
①能夠增加當地的財政收入,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工程建成投產后,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
②該項目的實施可滿足目前國內市場對產品的需求,對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綜上所述,該項目的社會效益非常顯著。
綜上所述,工程產品競爭力強,市場效益好,很大程度上會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推動行業及相關產業進步;環保設施的投入使污染物的排放保證滿足標準要求。通過對環保措施及資源綜合利用進行必要投資,保護了環境,節約了資源,使污染物得到妥善處理或達標排放,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使工程對區域環境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限度,從環境、經濟、社會效益綜合分析,本工程建設是可行的。
第十章 環境管理及監控計劃
10.1 環境管理
10.1.1 環境管理機構、制度
10.1.1.1 環境管理機構、職責
在企業負責人的直接領導下,成立環保管理小組,負責全公司的環保管理和環保目標考核工作,下設2-3名專職環保管理人員,具體落實企業的各項環保工作。環保機構的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國家與地方制定的有關環境保護法律與政策,協調生產建設與保護環境的關系,處理生產中發生的環境問題,制定可操作的環保管理制度;
(2)建立各污染源檔案和環保設施的運行記錄;
(3)負責監督檢查環保設施的運行狀況、治理效果、存在問題;安排落實環保設施的日常維持和維修;
(4)做好應急事故處理的準備,制定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
(5)作好環境保護的宣傳和環保技能培訓工作,提高工作人員的環保意識和業務素質。
10.1.1.2 環保管理制度
制訂環保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健全各環保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管理責任制,設置各種設備運行臺帳記錄,規范操作程序。同時應制定相應的經濟責任制,實行工效掛鉤,每月考核,真正使管理工作落到實處,有效地提高各環保設備的運轉率和凈化效率。同時要按照環保部門的要求,按時上報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及排污申報表,接受環保部門的日常監督。
工程建設過程中盡快建設環保設施,確保“三同時”制度的落實。項目建設階段應對照環評,結合工程環境監理,對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及環境管理要求,加以落實和執行。
表10‑1 環境管理目標一覽表
建設階段 | 環境管理目標 |
設計階段 | 初步設計提出各項環保措施內容、規模、數量、位置及設計標準 |
施工階段 | 開展工程環境監理,落實污染防治設施建設 |
試生產階段 | 做好環保設施調試,對環保設施進行核查,向環保部門申請環保設施竣工驗收 |
營運階段 | 建立環境管理機構,完善環境管理制度,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嚴防風險事故發生 |
項目運行后,應在各生產工序建立污染源檔案管理制度,做到隨查隨到,一旦發生事故,能及時確定出問題單元,做到快速反應,避免重大事故發生;企業應對員工進行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和培訓等,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通過培訓和考核保證員工熟悉生產中涉及的化學品的性質并嚴格按照相關規程操作,避免不必要的事故發生;企業應經常檢查設備狀態、排污狀況,保障生產設備和環保設施正常運轉,關注地下水的防護工作,切實抓好運營期的污染防治。
10.1.3 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
10.1.3.1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情況
工程污染物治理措施及達標情況詳見表10-2。
表10-2 工程污染物治理措施及達標情況
類別 | 產污環節 | 主要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數量 | 預期效果 | ||||
廢氣 | 下料、焊接、打磨 | 顆粒物 | 集氣罩 | 袋式除塵器+17m排氣筒 | 1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焦作市2014年環境污染整治方案》 | |||
噴涂車間 | 噴漆工段 | 漆塵、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干式漆霧過濾器 | UV光解催化凈化器+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17m高排氣筒 | 共用1套 | 《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焦作市2014年環境污染整治方案》 | |||
烘干工段 | 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抽風裝置 | |||||||
托輥車間 | 噴漆工段 | 漆塵、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干式漆霧過濾器 | UV光解催化凈化器+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17m高排氣筒 | 共用1套 | ||||
烘干工段 | 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抽風裝置 | |||||||
無組織 | 打磨廢氣 | 顆粒物 | 移動式粉塵處理器,工業吸塵器 | 共用3套 | 《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 ||||
噴涂過程未收集 | 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合理設置集氣裝置的安裝位置,合理設計風量,確保集氣效率 | - | ||||||
廢水 | 生活污水 | COD、SS、NH3-N | 化糞池 | 共用1座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二級 | ||||
固廢 | 下料 | 邊角料 | 一般固廢倉庫暫存(50m2) | 售予廢品回收站綜合利用 | 共用1座 | 綜合利用 | |||
機械加工 | 廢鋼屑 | 綜合利用 | |||||||
焊接 | 焊渣 | 綜合利用 | |||||||
噴砂 | 金屬塵 | 綜合利用 | |||||||
機械加工 | 廢切削液 | 密閉容器收集,危廢倉庫暫存(20m2) | 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理單位安全處置 | 共用1座 | 安全處置 | ||||
廢機油 | 安全處置 | ||||||||
廢液壓油 | 安全處置 | ||||||||
干式漆霧過濾器 | 廢濾料 | 安全處置 | |||||||
化學品原料 | 廢包裝容器 | 危廢倉庫暫存 | 廠家回收利用 | 合理處置 | |||||
噪聲 | 切割機、剪板機、鋸床、車床等 | 機械噪聲 | 室內布置、減振基礎 | -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 | ||||
空壓機、風機等 | 空氣動力性噪聲 | 室內布置、消聲、減振、隔聲 | - | ||||||
地下水 | 存漆間、噴漆房、危廢倉庫 | 要求進行防滲處理,防滲層滲透系數小于1×10-10m/s,并建設圍堰;存漆間應設置圍堰及備用收集桶,及時收集泄漏物料 | - | - | |||||
化糞池、事故水池 | 要求事故水池、化糞池全部硬化,池壁厚度大于等于200mm,采取防滲措施,防滲層滲透系數小于1×10-10m/s | - | - | ||||||
廠區污水管道 | 采用抗滲鋼筋混凝土管溝或套管,要求溝底和溝壁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溝底、溝壁內表面及頂板應抹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厚度不小于10mm | - | - | ||||||
生產車間下料、焊接等區域,一般固廢倉庫 | 要求對焊接、下料區域、一般固廢倉庫要求采用抗滲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進行防滲處理,要求防滲系數1.0×10-7cm/s;做好防風、防雨及防滲的“三防”措施 | - | - | ||||||
廠區其他區域 (簡單防滲區) |
地面硬化 | - | - | ||||||
監測與管理等 | 廠區及其下游內各布設一個監測井,制定地下水環境影響跟蹤監測計劃,制定地下水污染應急響應方案等 | - | - | ||||||
環境風險 | 存漆間設置圍堰及備用收集桶,地面做防滲處理 | - | - | ||||||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報警器,防護用具、急救器材和藥品 | - | ||||||||
事故水池(80m3) | 1 | ||||||||
事故應急培訓 | - | ||||||||
10.1.3.2污染物排放清單
本次工程主要污染物產排情況匯總表詳見表10-3。
表10-3 本工程主要污染物產排情況表 單位:t/a
10.1.3.3規范化排污口
根據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實施細則(試行)》(環 監[1996]463 號)以及《關于開展排放口規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環發[1999]24 號)的規定:
① 廢氣、噪聲排放口、固體廢物堆場應進行規范化設計,在各排污口設立相應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具備采樣、監測條件。
② 排污口應符合“一明顯、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環保標志明顯,排污口設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樣品,便于監測計量,便于公眾監督管理。
③ 一切新建、擴建、改建和限期治理的排污單位必須在建設污染治理設施的同時建設規范化排放口,并作為落實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的必要組成部分和項目驗收的內容之一。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由國家環?偩纸y一定點制作,并由市環境監察部門根據企業排污情況統一向國家環保局訂購。排污單位必須負責規范化的有關環保設 置(如圖形標志牌、計量裝置、監控裝置等)日常的維護保養,任何單位和個人 不得擅自拆除,如需變更的須報環境監察部門同意并辦理變更手續。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實施細則(試行)》 (環監[1996]463 號中規定的廢氣、 廢水、噪聲排放口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的要求見表 10-6。
表10-6 各排污口環境保護圖形標志
對于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設置專門的存儲場所,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要求進行管理,并設立標志牌。
10.1.4.4 排污管理
①管理原則
排污口是企業污染物進入環境,污染環境的通道,強化排污口的管理是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基礎工作之一,也是區域環境管理逐步實現污染物排放科學化、定量化的重要手段。具體管理原則如下:
A、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放口必須規范化;
B、列入總量控制的污染物(COD、氨氮、VOCs)排放源列為管理的重點;
C、如實向環保管理部門申報排污口數量、位置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排放去向等情況;
D、廢氣排氣裝置應設置便于采樣、監測的采樣孔和采樣平臺,設置應符合《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
E、工程固廢堆存時,應設置專用堆放場地,并采取防揚散、防流失、對有毒有害固廢采取防滲漏的措施。
②排放源建檔
A、本項目應使用原國家環?偩纸y一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規范化排污口標志登記證》,并按要求填寫有關內容;
B、根據排污口管理內容要求,項目建成投產后,應將主要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排放去向、立標情況及設施運行情況記錄于檔案。
10.2環境監測
10.2.1環境監控計劃
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基礎,并為企業制定污染防治對策和規劃提供依據。根據項目污染物排放的實際情況和就近方便的原則,該項目具體監測工作建議委托有資質監測單位完成。主要任務如下:
(1)定期監測建設項目排放的污染物是否符合國家所規定的排放標準;
(2)分析所排污染物的變化規律,為制定污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據;
(3)負責污染事故的監測及報告;
(4)環境監測對象主要有兩個方面,即污染源監測和企業環境質量監測。
10.2.2 污染監控計劃
10.2.2.1 監控要求
(1)根據《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T16157-1996)的要求,在治理設施前、后分別預留監測孔,設置永久性排污口標志。
(2)根據《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的要求,應在污水處理設施后設置自動監控,并將監控位置設置在已建成的永久性排污口。
(3)根據《環境保護圖形標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標準要求,分別在污水排放口、廢氣排放口和噪聲排放源設置環境保護圖形標志,便于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和常規監測工作的進行。
(4)污染監控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監測方法參照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
10.2.2.2污染源監測
(1)廢氣監測
①監測點位置
工程完成后,共設置2個廢氣排放口,分別為下料、焊接、打磨廢氣及噴漆烘干廢氣。各排氣筒出口分別設置1個監測點;四廠界外10m范圍內分別設置1個監測點。
②監測因子
監測因子主要包括顆粒物、非甲烷總烴、二甲苯(VOCs)濃度等,監測污染因子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同時監測廢氣排放量。
(2)廢水監測
①監測點位置
廠區規范化排污口。
②監測因子
監測因子主要包括COD、SS、 NH3-N等,同時監測廢水排放量。
(3)噪聲監測
①監測點位置
四廠界外1m處分別設置1個監測點。
②監測因子
監測因子為等效A聲級。
10.2.2.3環境質量監測計劃及內容
結合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環境質量監測主要涉及環境空氣和地下水兩個方面。
(1)環境空氣質量監測
①監測點位置
當地常年主導風向為東北偏東風。評價選取廠址下風向白莊村作為項目的環境質量定點監測點。
②監測因子
監測因子主要包括PM10、非甲烷總烴、二甲苯(VOCs)等。
(2)地下水質量監測
①監測點位置
按照地下水流向,選取廠區及廠區上、下游現狀監控井作為地下水質量監控井,共計三個。
②監測因子
監測因子主要包括耗氧量、氨氮、甲醇等。
項目污染源及環境質量監控計劃詳見表10-7。
表10-7 污染源及環境質量監控計劃匯總表
注:應如實記錄手工監測期間的工況,包括生產負荷、污染治理措施運行情況,確保監測數據具有代表性。
10.2.3信息公開
(1)公開內容
企業應將自行監測工作開展情況及監測結果向社會公眾公開,公開內容應包括:
①基礎信息:企業名稱、法人代表、所屬行業、地理位置、生產周期、聯系方式、委托監測機構名稱等。
②自行監測方案。
③自行監測結果:全部監測點位、監測時間、污染物種類及濃度、標準限值、達標情況、超標倍數、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④未開展自行監測的原因。
⑤污染源監測年度報告。
(2)公開方式
企業可通過對外網站、報紙、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自行監測信息。同時,應當在焦作市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建立的公布平臺上公開自行監測信息,并至少保存1年。
(3)公開時限
企業自行監測信息按以下要求的時限公開:
①企業基礎信息應隨監測數據一并公布,基礎信息、自行監測方案如有調整變化時,應于變更后的五日內公布最新內容。
②手工監測數據應于每次監測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③自動監測數據應實時公布監測結果,其中廢水自動監測設備為毎2小時均值,廢氣自動監測設備為毎1小時均值。
10.3 工程污染物總量控制分析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是針對工程分析、環保治理措施及環境影響預測和分析的結果,貫徹“總量控制”、“達標排放”的原則,分析確定本項目廢水、廢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為環保部門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根據工程特點和區域特征,確定污染物總量控制因子為廢氣中的顆粒物和VOCs;廢水中的COD、NH3-N。
工程總量建議指標值詳見表10-8。
表10-8 工程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建議指標表 單位t/a
注:VOCs包括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等。
11.1 評價結論
11.1.1項目概況
修武縣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生產地源熱泵、暖通閥門、風機、人防防化設備等設備的企業,目前均已通過環保部門驗收。近年來地鐵、隧道等道路交通用的機電設備市場需求增大,為了擴大生產,修武縣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擬投資2000萬元在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購置焦作金益汽車部件有限公司現有生產車間,詳見附件)建設年產100萬臺(套)地鐵、隧道專用機電設備項目。
11.1.2項目建設符合目前國家產業政策
經查閱《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項目產品、設備、工藝均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屬允許類建設項目。同時,項目已由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備案,項目代碼為2019-410821-35-03-027293。同時,項目滿足《深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環文〔2015〕33號)以及《焦作市環境保護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管理工作的意見》(焦環!2015〕23號)的相關規定,且項目符合《河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關于做好產業集聚區入區項目差別化環境準入工作的通知 》(豫環辦[2018]101號)的相關要求。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
11.1.3 項目廠址可行
項目廠址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位于裝備制造產業區,占地為工業用地,項目不屬于集聚區環境準入中的禁止類項目,集聚區管委會已經出具證明同意該項目的入駐。項目不在焦作市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及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保護區范圍內。區域環境質量較好;影響預測結果表明,工程完成后各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對區域環境影響不大,區域環境仍可保持現有功能水平。評價認為從環保角度而言,項目廠址是可行的。
11.1.4評價區域內的環境質量現狀
11.1.4.1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
評價區域環境空氣屬于不達標區。其余特征污染物非甲烷總烴、H2S、HCl的監測值也能滿足相關標準要求。
該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超標主要原因如下:區域產業結構和布局的不合理以及擴散條件差帶來的環境問題突出;大氣面源污染問題突出;揮發性有機物污染較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總體滯后,集中供熱、供氣覆蓋率偏低,部分村莊能源仍以燃燒散煤為主。
結合《焦作市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針對焦作市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村莊的問題,以PM2.5、PM10污染治理為重點,對工業、揚塵、揮發性有機物、機動車、燃煤等方面進行綜合治理,全面改善焦作市環境空氣質量。2020年底,PM10年均濃度達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濃度達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65%以上,即238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下降比例達到30%以上。
11.1.4.2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
地表水2個監測斷面中,各項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標準要求。
11.1.4.3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
地下水5個監測井位中,各項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要求,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較好。
11.1.4.4聲環境質量現狀
東、南、西、北四個廠界監測點晝、夜間等效聲級值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要求。
11.1.5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氣
工程有組織廢氣主要為焊接廢氣、下料廢氣、打磨廢氣、噴漆廢氣、烘干廢氣。其中,工程有組織廢氣主要為下料廢氣、打磨廢氣、焊接廢氣、噴漆及烘干廢氣以及餐廳油煙及燃氣廢氣。其中,切割、焊接、打磨焊機廢氣經過袋式除塵器處理后外排,顆粒物的排放情況均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及《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相關要求。噴漆、烘干廢氣主要污染因子包括顆粒物、二甲苯及非甲烷總烴等;噴漆廢氣與烘干廢氣一并引入“干式漆霧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處理后外排,經治理后,顆粒物的排放情況均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及《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相關要求,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情況均能夠滿足《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表1表面涂裝業的排放要求。
對于生產過程中未收集到的無組織廢氣,在合理設置集氣裝置的安裝位置,合理設計風量,加強集氣設備的集氣效率的前提下,能夠得到有效控制,各污染物在廠界處的濃度貢獻值均能夠滿足相關標準要求。
(2)廢水
工程外排廢水為生活廢水,經過廠區化糞池處理后排至集聚區污水管網,經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入南排河,最終匯入大沙河。
(3)固廢
工程邊角料、除塵器收集顆粒物經收集后售予廢品回收站綜合利用;餐飲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由環衛部門清運進行無害化處置;廢潤滑油、廢切削液、漆渣、廢濾料均為危險廢物,要求分別采用密閉容器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安全處置;化學品包裝容器由供應廠家進行回收利用。采取措施后,項目固廢均能做到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4)噪聲
工程噪聲主要來源于切割機、車床等機械設備和風機、泵類等空氣動力性設備,主要采取室內布置、減振基礎、消聲、隔聲等降噪措施。采取措施后,再經距離衰減,經預測,廠界噪聲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11.1.6 環境影響預測及評價結論
11.1.6.1 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完成后,有組織排放源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無組織排放廢氣經過預測,廠界各污染物濃度均能滿足相關廠界標準要求。
項目完成后,全廠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VOCs、均能達標排放。根據工程污染物預測確定,衛生防護距離確定為北廠界外83m,西廠界外78m。經現場勘查,工程設定的大氣環境防護區域內不存在環境敏感點。
在保證評價要求和工程設計的防治措施正常運行的條件下,本工程建設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可接受。
11.1.6.2 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外排廢水經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入南排河,最終匯入大沙河,根據現狀監測數據表明大沙河監測斷面各監測因子的監測值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
11.1.6.3 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結論
由污染途徑及對應措施分析可知,本項目對可能產生地下水影響的污染途徑進行了有效預防,在確保各項防滲場所得以落實,并加強維護和廠區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廠區內的污染物下滲現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項目營運期對區域地下水環境影響不大。
11.1.6.4 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結論
根據預測,項目四廠界聲環境質量均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
項目環境保護措施詳見表11-1。
本次工程主要污染物產排情況匯總表詳見表10-3。
表10-3 本工程主要污染物產排情況表 單位:t/a
類別 | 污染因子 | 產生量 | 削減量 | 排放量 | |
廢氣 | 有組織 | 顆粒物(包含煙塵) | 29.744 | 29.078 | 0.666 |
非甲烷總烴 | 4.721 | 4.249 | 0.472 | ||
二甲苯 | 1.083 | 0.975 | 0.108 | ||
無組織 | 顆粒物 | 0.29 | 0.087 | 0.203 | |
非甲烷總烴 | 0.525 | 0 | 0.525 | ||
二甲苯 | 0.12 | 0 | 0.12 | ||
廢水 | COD | 0.09 | 0.045 | 0.045 | |
SS | 0.09 | 0.045 | 0.045 | ||
NH3-N | 0.011 | 0.003 | 0.008 | ||
固廢 | 一般固廢 | 30.81 | 30.81 | 0 | |
危險固廢 | 7.108 | 7.108 | 0 |
根據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實施細則(試行)》(環 監[1996]463 號)以及《關于開展排放口規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環發[1999]24 號)的規定:
① 廢氣、噪聲排放口、固體廢物堆場應進行規范化設計,在各排污口設立相應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具備采樣、監測條件。
② 排污口應符合“一明顯、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環保標志明顯,排污口設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樣品,便于監測計量,便于公眾監督管理。
③ 一切新建、擴建、改建和限期治理的排污單位必須在建設污染治理設施的同時建設規范化排放口,并作為落實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的必要組成部分和項目驗收的內容之一。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由國家環?偩纸y一定點制作,并由市環境監察部門根據企業排污情況統一向國家環保局訂購。排污單位必須負責規范化的有關環保設 置(如圖形標志牌、計量裝置、監控裝置等)日常的維護保養,任何單位和個人 不得擅自拆除,如需變更的須報環境監察部門同意并辦理變更手續。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實施細則(試行)》 (環監[1996]463 號中規定的廢氣、 廢水、噪聲排放口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的要求見表 10-6。
表10-6 各排污口環境保護圖形標志
排放口名稱 | 圖形標志 |
廢氣排氣筒 | |
廢水總排口 | |
噪聲源 | |
危廢標識 |
10.1.4.4 排污管理
①管理原則
排污口是企業污染物進入環境,污染環境的通道,強化排污口的管理是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基礎工作之一,也是區域環境管理逐步實現污染物排放科學化、定量化的重要手段。具體管理原則如下:
A、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放口必須規范化;
B、列入總量控制的污染物(COD、氨氮、VOCs)排放源列為管理的重點;
C、如實向環保管理部門申報排污口數量、位置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排放去向等情況;
D、廢氣排氣裝置應設置便于采樣、監測的采樣孔和采樣平臺,設置應符合《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
E、工程固廢堆存時,應設置專用堆放場地,并采取防揚散、防流失、對有毒有害固廢采取防滲漏的措施。
②排放源建檔
A、本項目應使用原國家環?偩纸y一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規范化排污口標志登記證》,并按要求填寫有關內容;
B、根據排污口管理內容要求,項目建成投產后,應將主要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排放去向、立標情況及設施運行情況記錄于檔案。
10.2環境監測
10.2.1環境監控計劃
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基礎,并為企業制定污染防治對策和規劃提供依據。根據項目污染物排放的實際情況和就近方便的原則,該項目具體監測工作建議委托有資質監測單位完成。主要任務如下:
(1)定期監測建設項目排放的污染物是否符合國家所規定的排放標準;
(2)分析所排污染物的變化規律,為制定污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據;
(3)負責污染事故的監測及報告;
(4)環境監測對象主要有兩個方面,即污染源監測和企業環境質量監測。
10.2.2 污染監控計劃
10.2.2.1 監控要求
(1)根據《無機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3-2015)、《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及《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T16157-1996)的要求,在治理設施前、后分別預留監測孔,設置永久性排污口標志。
(2)根據《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的要求,應在污水處理設施后設置自動監控,并將監控位置設置在已建成的永久性排污口。
(3)根據《環境保護圖形標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標準要求,分別在污水排放口、廢氣排放口和噪聲排放源設置環境保護圖形標志,便于污染源的監督管理和常規監測工作的進行。
(4)污染監控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監測方法參照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
10.2.2.2污染源監測
(1)廢氣監測
①監測點位置
工程完成后,共設置2個廢氣排放口,分別為下料、焊接、打磨廢氣及噴漆烘干廢氣。各排氣筒出口分別設置1個監測點;四廠界外10m范圍內分別設置1個監測點。
②監測因子
監測因子主要包括顆粒物、非甲烷總烴、二甲苯(VOCs)濃度等,監測污染因子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同時監測廢氣排放量。
(2)廢水監測
①監測點位置
廠區規范化排污口。
②監測因子
監測因子主要包括COD、SS、 NH3-N等,同時監測廢水排放量。
(3)噪聲監測
①監測點位置
四廠界外1m處分別設置1個監測點。
②監測因子
監測因子為等效A聲級。
10.2.2.3環境質量監測計劃及內容
結合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環境質量監測主要涉及環境空氣和地下水兩個方面。
(1)環境空氣質量監測
①監測點位置
當地常年主導風向為東北偏東風。評價選取廠址下風向白莊村作為項目的環境質量定點監測點。
②監測因子
監測因子主要包括PM10、非甲烷總烴、二甲苯(VOCs)等。
(2)地下水質量監測
①監測點位置
按照地下水流向,選取廠區及廠區上、下游現狀監控井作為地下水質量監控井,共計三個。
②監測因子
監測因子主要包括耗氧量、氨氮、甲醇等。
項目污染源及環境質量監控計劃詳見表10-7。
表10-7 污染源及環境質量監控計劃匯總表
類別 | 污染源名稱 | 監測位置 | 監測項目 | 監測頻率 | |
污染源監測 | 廢氣 | 下料、焊接、打磨 | 排氣筒 | 顆粒物的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和廢氣量 | 1次/半年,每次連續監測2天 |
噴漆線、噴漆及烘干 | 排氣筒 | 顆粒物、非甲烷總烴、二甲苯(VOCs)的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和廢氣量 | |||
無組織排放廢氣 | 四廠界10m范圍內 | 非甲烷總烴、二甲苯(VOCs)、顆粒物 | |||
廢水 | 外排廢水 | 廠總排水口 | pH、COD、SS、氨氮 | 每季度1次,每次連續監測3天 | |
噪聲 | 高噪聲設備 | 四廠界外1m處 | 等效聲級 | 每季度1次,每次2天,晝、夜各1次 | |
環境質量監測 | 環境空氣 | / | 郇封村 | PM10、非甲烷總烴、二甲苯(VOCs) | 1次/半年,每次連續監測3天 |
地下水 | / | 廠區及廠區上、下游各設一個監控井 | 氨氮、耗氧量 | 1次/季度 |
10.2.3信息公開
(1)公開內容
企業應將自行監測工作開展情況及監測結果向社會公眾公開,公開內容應包括:
①基礎信息:企業名稱、法人代表、所屬行業、地理位置、生產周期、聯系方式、委托監測機構名稱等。
②自行監測方案。
③自行監測結果:全部監測點位、監測時間、污染物種類及濃度、標準限值、達標情況、超標倍數、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④未開展自行監測的原因。
⑤污染源監測年度報告。
(2)公開方式
企業可通過對外網站、報紙、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自行監測信息。同時,應當在焦作市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建立的公布平臺上公開自行監測信息,并至少保存1年。
(3)公開時限
企業自行監測信息按以下要求的時限公開:
①企業基礎信息應隨監測數據一并公布,基礎信息、自行監測方案如有調整變化時,應于變更后的五日內公布最新內容。
②手工監測數據應于每次監測完成后的次日公布。
③自動監測數據應實時公布監測結果,其中廢水自動監測設備為毎2小時均值,廢氣自動監測設備為毎1小時均值。
10.3 工程污染物總量控制分析
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是針對工程分析、環保治理措施及環境影響預測和分析的結果,貫徹“總量控制”、“達標排放”的原則,分析確定本項目廢水、廢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為環保部門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根據工程特點和區域特征,確定污染物總量控制因子為廢氣中的顆粒物和VOCs;廢水中的COD、NH3-N。
工程總量建議指標值詳見表10-8。
表10-8 工程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建議指標表 單位t/a
污染物類別 | 污染物 | 總量控制建議指標量(t/a) |
廢氣 | 顆粒物 | 0.668 |
VOCS | 0.875 | |
廢水 | COD | 0.045 |
NH3-N | 0.008 |
第十一章 評價結論與建議
11.1 評價結論
11.1.1項目概況
修武縣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生產地源熱泵、暖通閥門、風機、人防防化設備等設備的企業,目前均已通過環保部門驗收。近年來地鐵、隧道等道路交通用的機電設備市場需求增大,為了擴大生產,修武縣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擬投資2000萬元在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購置焦作金益汽車部件有限公司現有生產車間,詳見附件)建設年產100萬臺(套)地鐵、隧道專用機電設備項目。
11.1.2項目建設符合目前國家產業政策
經查閱《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項目產品、設備、工藝均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屬允許類建設項目。同時,項目已由修武縣產業集聚區管理委員會備案,項目代碼為2019-410821-35-03-027293。同時,項目滿足《深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豫環文〔2015〕33號)以及《焦作市環境保護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管理工作的意見》(焦環!2015〕23號)的相關規定,且項目符合《河南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關于做好產業集聚區入區項目差別化環境準入工作的通知 》(豫環辦[2018]101號)的相關要求。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
11.1.3 項目廠址可行
項目廠址位于焦作市修武縣產業集聚區工業路東段南側,位于裝備制造產業區,占地為工業用地,項目不屬于集聚區環境準入中的禁止類項目,集聚區管委會已經出具證明同意該項目的入駐。項目不在焦作市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及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保護區范圍內。區域環境質量較好;影響預測結果表明,工程完成后各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對區域環境影響不大,區域環境仍可保持現有功能水平。評價認為從環保角度而言,項目廠址是可行的。
11.1.4評價區域內的環境質量現狀
11.1.4.1 環境空氣質量現狀
評價區域環境空氣屬于不達標區。其余特征污染物非甲烷總烴、H2S、HCl的監測值也能滿足相關標準要求。
該區域環境空氣質量超標主要原因如下:區域產業結構和布局的不合理以及擴散條件差帶來的環境問題突出;大氣面源污染問題突出;揮發性有機物污染較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總體滯后,集中供熱、供氣覆蓋率偏低,部分村莊能源仍以燃燒散煤為主。
結合《焦作市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針對焦作市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村莊的問題,以PM2.5、PM10污染治理為重點,對工業、揚塵、揮發性有機物、機動車、燃煤等方面進行綜合治理,全面改善焦作市環境空氣質量。2020年底,PM10年均濃度達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濃度達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65%以上,即238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下降比例達到30%以上。
11.1.4.2地表水環境質量現狀
地表水2個監測斷面中,各項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Ⅳ類標準要求。
11.1.4.3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
地下水5個監測井位中,各項監測因子均能滿足《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要求,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較好。
11.1.4.4聲環境質量現狀
東、南、西、北四個廠界監測點晝、夜間等效聲級值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3類標準要求。
11.1.5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氣
工程有組織廢氣主要為焊接廢氣、下料廢氣、打磨廢氣、噴漆廢氣、烘干廢氣。其中,工程有組織廢氣主要為下料廢氣、打磨廢氣、焊接廢氣、噴漆及烘干廢氣以及餐廳油煙及燃氣廢氣。其中,切割、焊接、打磨焊機廢氣經過袋式除塵器處理后外排,顆粒物的排放情況均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及《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相關要求。噴漆、烘干廢氣主要污染因子包括顆粒物、二甲苯及非甲烷總烴等;噴漆廢氣與烘干廢氣一并引入“干式漆霧過濾器+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處理后外排,經治理后,顆粒物的排放情況均能夠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及《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相關要求,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情況均能夠滿足《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表1表面涂裝業的排放要求。
對于生產過程中未收集到的無組織廢氣,在合理設置集氣裝置的安裝位置,合理設計風量,加強集氣設備的集氣效率的前提下,能夠得到有效控制,各污染物在廠界處的濃度貢獻值均能夠滿足相關標準要求。
(2)廢水
工程外排廢水為生活廢水,經過廠區化糞池處理后排至集聚區污水管網,經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入南排河,最終匯入大沙河。
(3)固廢
工程邊角料、除塵器收集顆粒物經收集后售予廢品回收站綜合利用;餐飲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由環衛部門清運進行無害化處置;廢潤滑油、廢切削液、漆渣、廢濾料均為危險廢物,要求分別采用密閉容器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安全處置;化學品包裝容器由供應廠家進行回收利用。采取措施后,項目固廢均能做到綜合利用或安全處置,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4)噪聲
工程噪聲主要來源于切割機、車床等機械設備和風機、泵類等空氣動力性設備,主要采取室內布置、減振基礎、消聲、隔聲等降噪措施。采取措施后,再經距離衰減,經預測,廠界噪聲均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
11.1.6 環境影響預測及評價結論
11.1.6.1 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完成后,有組織排放源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無組織排放廢氣經過預測,廠界各污染物濃度均能滿足相關廠界標準要求。
項目完成后,全廠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VOCs、均能達標排放。根據工程污染物預測確定,衛生防護距離確定為北廠界外83m,西廠界外78m。經現場勘查,工程設定的大氣環境防護區域內不存在環境敏感點。
在保證評價要求和工程設計的防治措施正常運行的條件下,本工程建設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可接受。
11.1.6.2 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項目外排廢水經修武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后,排入南排河,最終匯入大沙河,根據現狀監測數據表明大沙河監測斷面各監測因子的監測值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
11.1.6.3 地下水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結論
由污染途徑及對應措施分析可知,本項目對可能產生地下水影響的污染途徑進行了有效預防,在確保各項防滲場所得以落實,并加強維護和廠區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廠區內的污染物下滲現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項目營運期對區域地下水環境影響不大。
11.1.6.4 聲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結論
根據預測,項目四廠界聲環境質量均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
項目環境保護措施詳見表11-1。
表11-1 項目環境保護措施情況表
類別 | 產污環節 | 主要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執行標準 | ||||
廢氣 | 下料、焊接、打磨 | 顆粒物 | 集氣罩 | 袋式除塵器+15m排氣筒 |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顆粒物:50mg/m3, | |||
噴漆工段 | 漆塵、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干式漆霧過濾器 | 活性炭吸附裝置+低溫等離子凈化裝置+15m高排氣筒 | 《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焦作市2019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的通知》 焦環攻堅辦【2019】76號非甲烷總烴:60mg/m3,非甲烷總烴與二甲苯:20mg/m3 | ||||
烘干工段 | 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抽風裝置 | ||||||
無組織 | 打磨廢氣 | 顆粒物 | 移動式粉塵處理器,工業吸塵器 | 《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非甲烷總烴:2.0mg/m3,非二甲苯:0.1mg/m3 | ||||
噴涂過程未收集 | 非甲烷總烴、二甲苯 | 合理設置集氣裝置的安裝位置,合理設計風量,確保集氣效率 | ||||||
廢水 | 生活污水 | COD、SS、NH3-N | 化糞池 |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二級 | ||||
固廢 | 下料 | 邊角料 | 一般固廢倉庫暫存(50m2) | 售予廢品回收站綜合利用 |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2013年修訂) | |||
機械加工 | 廢鋼屑 | |||||||
噴砂 | 金屬塵 | |||||||
機械加工 | 廢切削液 | 密閉容器收集,危廢倉庫暫存(20m2) | 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理單位安全處置 |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2013年修訂)》 | ||||
廢潤滑油 | ||||||||
干式漆霧過濾器 | 廢濾料 | |||||||
化學品原料 | 廢包裝容器 | 危廢倉庫暫存 | 廠家回收利用 | |||||
噪聲 | 切割機、車床等 | 機械噪聲 | 室內布置、減振基礎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 | ||||
空壓機、風機等 | 空氣動力性噪聲 | 室內布置、消聲、減振、隔聲 | ||||||
地下水 | 存漆間、噴漆房、危廢倉庫 | 要求進行防滲處理,防滲層滲透系數小于1×10-10m/s,并建設圍堰;存漆間應設置圍堰及備用收集桶,及時收集泄漏物料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 | |||||
化糞池、事故水池 | 要求事故水池、化糞池全部硬化,池壁厚度大于等于200mm,采取防滲措施,防滲層滲透系數小于1×10-7m/s | |||||||
廠區污水管道 | 采用抗滲鋼筋混凝土管溝或套管,要求溝底和溝壁的厚度不宜小于200mm,溝底、溝壁內表面及頂板應抹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漿,厚度不小于10mm | |||||||
生產車間下料、焊接等區域,一般固廢倉庫 | 要求對焊接、下料區域、一般固廢倉庫要求采用抗滲混凝土(厚度不宜小于100mm)進行防滲處理,要求防滲系數1.0×10-7cm/s;做好防風、防雨及防滲的“三防”措施 | |||||||
廠區其他區域 (簡單防滲區) |
地面硬化 | |||||||
監測與管理等 | 廠區及其下游內各布設一個監測井,制定地下水環境影響跟蹤監測計劃,制定地下水污染應急響應方案等 | |||||||
11.1.7 環境影響經濟損益分析結論
工程產品競爭力強,市場效益好,很大程度上會促進當地經濟發展,推動行業及相關產業進步;環保設施的投入使污染物的排放保證滿足標準要求。通過對環保措施及資源綜合利用進行必要投資,保護了環境,節約了資源,使污染物得到妥善處理或達標排放,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使工程對區域環境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限度,從環境、經濟、社會效益綜合分析,本工程建設是可行的。
11.1.8 環境管理及監控計劃
為確保項目各類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大的影響,評價對項目提出了環境管理及環境監控的相關要求,主要包括:
(1)項目成立環保管理人員和科室等。評價要求制訂環境管理制度和措施,設置規范化的廢氣、廢水、廢渣和噪聲等污染物排放口,并對施工期和營運期提出了相應的環境管理計劃及要求。
(2)為確保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評價要求制訂污染源監測計劃,定期對廢氣、廢水和噪聲排放情況進行監測。同時,為避免項目建設對區域環境造成影響,評價要求制訂環境質量監測計劃,定期對區域環境空氣和地下水環境質量進行監測。另外,評價明確了監測位置、監測項目和監測頻次。
(3)建立環境質量臺賬。建設信息公開制度,對監測工作開展情況及監測結果進行公開,并明確了公開內容、公開方式和公開時限。
企業應嚴格執行環境管理措施及環境監管計劃,確保營運期間產生的各類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或綜合利用,降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11.1.9 公眾意見采納情況
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要求,項目進行了公眾參與,采取的方式主要包括媒體公示、座談會、發放公眾調查表等。
(1)媒體公示公眾意見及采納情況
媒體公示期間,建設單位未接到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反對意見。
(2)座談會公眾意見及采納情況
通過座談,與會代表均認為該項目能帶動當地經濟發展,支持項目建設。主要意見有三條:一、擔心企業“三廢”達不能長期穩定標排放,使周圍居民生活健康受到影響;二、項目要按照規范建設,接受政府和公眾的監督。
針對座談會與會人員的意見,企業表示保證嚴格按照環保要求落實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確保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各種污染物能夠穩定達標排放。同時,向與會代表保證按照規范進行建設,接受政府和公眾的監督,項目實施后做到增產不增污。環評報告在編制過程中,結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質量標準、排放標準和公眾意見,對各污染物提出了相應的防治措施,經預測,廢氣、廢水、噪聲等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固廢均能做到綜合利用、合理處置或安全處置。
11.1.10 總量控制建議指標
根據國家對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規劃要求及焦作市有關總量控制計劃,結合工程排污特點及當地環境質量狀況,評價對項目投產后全廠污染物排放總量提出建議,具體指標量如下:
表11-2 工程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建議指標表 單位t/a
類別 | 污染因子 | 產生量 | 削減量 | 排放量 | |
廢氣 | 有組織 | 顆粒物(包含煙塵) | 29.744 | 29.078 | 0.666 |
非甲烷總烴 | 4.721 | 4.249 | 0.472 | ||
二甲苯 | 1.083 | 0.975 | 0.108 | ||
無組織 | 顆粒物 | 0.29 | 0.087 | 0.203 | |
非甲烷總烴 | 0.525 | 0 | 0.525 | ||
二甲苯 | 0.12 | 0 | 0.12 | ||
廢水 | COD | 0.09 | 0.045 | 0.045 | |
SS | 0.09 | 0.045 | 0.045 | ||
NH3-N | 0.011 | 0.003 | 0.008 | ||
固廢 | 一般固廢 | 30.81 | 30.81 | 0 | |
危險固廢 | 7.108 | 7.108 | 0 |
11.1.11工程環保投資
工程環保投資82萬元,占工程總投資的4.1%,建設單位應認真落實評價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確保落實到位,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
11.2 對策建議
(1)確實落實報告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加快各環保設施的建設,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各類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2)加強對生產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及時維修或更換泄漏設備,嚴格控制“跑、冒、滴、漏”現象發生,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量,降低風險事故發生概率。
(3)建設方和政府應加強環境管理和環境監測工作,增加監督管理的力度。
綜上所述,修武宏源冷暖設備有限公司年產100萬臺(套)地鐵、隧道專用機電設備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各污染物排放均能夠滿足達標排放、綜合利用的環保要求,對環境影響較小,當地公眾對本工程建設持支持態度,工程選址合理。在認真落實工程設計和本評價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并充分考慮評價建議的基礎上,從環保角度而言,該項目建設可行。